原文
肝氣熱,則筋膜乾,筋急而攣。。寒多則筋攣骨痛。(《素問》)
肝氣熱,則筋膜乾燥,筋脈緊急而拘攣。寒氣多則筋脈拘攣、骨骼疼痛。(《素問》)
原文
大筋緛短者熱傷,血不能養筋,故為攣;小筋弛長者濕傷,筋不能束骨,故為痿。攣屬肝,肝主筋故也。(朱丹溪)
大筋縮短的是因為熱邪所傷,血液不能滋養筋脈,所以形成拘攣;小筋鬆弛延長的是因為濕邪所傷,筋脈不能約束骨骼,所以形成痿證。拘攣屬於肝,因為肝主筋的緣故。(朱丹溪)
原文
愚按:拘攣屬肝,肝主筋。古書有風、寒、濕、熱、血虛之不同,然總不外亡血,筋無榮養,則盡之矣。
我按:拘攣屬於肝,肝主筋。古書有風、寒、濕、熱、血虛的不同,但總不外乎失血,筋脈沒有榮養,就概括盡了。
原文
蓋陰血受傷則血燥,血燥則筋失所養,為拘為攣,勢所必至。又何待風、寒、濕、熱相襲耶?
因為陰血受傷就會血燥,血燥則筋脈失去滋養,形成拘急、攣縮,是勢必會發生的。又何須等待風、寒、濕、熱相侵襲呢?
況且精血不虧虛,即使有邪氣干犯,絕不會有筋脈拘急的疾病。
而疾病發展到堅硬強直,其枯竭可知,治療此病必須以氣血為主。
原文
若有微邪,通不必治,氣血復,血脈行,邪自不能留,何足慮哉?《經》曰: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如果有輕微的邪氣,完全不必治療,氣血恢復,血脈運行,邪氣自然不能停留,哪裡值得憂慮呢?《經》說:精可以養神,柔可以養筋。
原文
又曰: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此之謂也。(《會心錄》)
又說:足部得到血液才能行走,手掌得到血液才能握持,手指得到血液才能攝取。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會心錄》)
原文
拘攣則急多緩少,寒多熱少。《經》謂寒則筋攣是也。
拘攣則是緊急多而舒緩少,寒氣多而熱氣少。《經》說寒則筋攣,就是這個意思。
原文
其治莫如養血溫經,使陽氣以和柔之,陰津以灌溉之。(《馮氏錦囊》)附癱瘓
其治療莫過於養血溫經,使陽氣來柔和它,陰津來灌溉它。(《馮氏錦囊》)附癱瘓
原文
氣順血澀則為癱,筋脈拘急也;血順氣虛則為瘓,抬動不能也。
氣順而血澀則形成癱,是筋脈拘急;血順而氣虛則形成瘓,是抬動不能。
原文
癱者坦也,筋脈弛縱,坦然不舉;瘓者渙也,血氣散漫,渙然不收。
癱是坦的意思,筋脈鬆弛縱緩,坦然不能抬起;瘓是渙的意思,血氣散漫,渙然不能收攝。
原文
本皆血氣不足,不必以左右分,而以濕痰、死血論。(《馮氏錦囊》)
根本都是血氣不足,不必以左右來區分,而應以濕痰、死血來論治。(《馮氏錦囊》)
原文
癱瘓雖分左右,然皆精血不足,不能榮養百骸。雖云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癱瘓雖然分左右,但都是精血不足,不能榮養全身骨骼。雖說邪氣所湊集的地方,其氣必定虛弱。
原文
迨夫著而不去,亦有濕、痰、風、熱留而為實者,則去邪養正之間,有標有本,固宜以法治之也。(程郊倩)
等到邪氣附著而不離去,也有濕、痰、風、熱停留而成為實證的,那麼在祛邪養正之間,有標有本,本來就應該按照法則來治療。(程郊倩)
原文
四肢不舉,俗曰癱瘓。《經》謂脾太過,則令人四肢不舉。又曰:土太過則敦阜。阜,高也;敦,厚也。既厚而高,則令除去。
四肢不能抬舉,俗稱癱瘓。《經》說脾太過,則使人四肢不舉。又說:土太過則敦阜。阜是高的意思;敦是厚的意思。既厚又高,則應當除去。
原文
此膏粱之疾,其治宜瀉,或三化湯,或調胃承氣湯選用。若脾虛則不用也。《經》謂土不及則卑陷。卑,下也;陷,坑也。
這是膏粱厚味的疾病,其治療宜用瀉法,或三化湯,或調胃承氣湯選用。如果脾虛則不能用了。《經》說土不及則卑陷。卑是低下的意思;陷是坑陷的意思。
原文
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能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受。
四肢都從胃稟受氣,但不能直接到達經脈,必須依靠脾才能得到稟受。
原文
今脾病不能與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治用十全散加減四物湯。(《保命集》)
現在脾有病不能與胃運行其津液,四肢不能稟受水穀之氣,氣日益衰弱,脈道不利,筋骨肌肉都沒有氣來生長,所以不能用了。治療用十全散加減四物湯。(《保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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