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痙者,強也。《素問》謂諸痙項強,皆屬於濕,是病機顓主於濕矣。
所謂痙,就是強直的意思。《素問》說各種痙病導致頸項強直,都屬於濕邪,這是因為病機主要歸於濕邪的緣故。
原文
《千金》推廣其義,謂太陽中風,重感寒濕則變痙。見太陽中風,身必多汗。
《千金要方》推廣這個義理,說太陽中風,又反覆感受寒濕就會轉變為痙病。觀察太陽中風,身體必定會多汗。
原文
或衣被不更,寒濕內襲;或重感天時之寒,地氣之濕,因而變痙,是合風、寒、濕三者以論痙也。
或者因為衣服被子沒有更換,寒濕之氣向內侵襲;或者反覆感受天時的寒氣、地氣的濕氣,因而轉變為痙病,這是合併風、寒、濕三種邪氣來討論痙病。
原文
《金匱》以痙濕暍名篇,又合熱、暑、濕三者言之。然所謂剛痙、柔痙,未嘗不兼及風寒。
《金匱要略》以「痙濕暍」作為篇名,又合併熱、暑、濕三者來論述。然而其中所說的剛痙、柔痙,未嘗不兼顧風寒之邪。
原文
且亦云發汗過多因致痙,見夏月人本多汗,尤不可過發其汗也。古今言痙之書止此。
而且還說發汗過多因而導致痙病,看到夏季人本來就多汗,尤其不可以過度發汗。古今論述痙病的書籍就到這裡為止。
原文
後世王海藏論痙,知宗仲景,雖識有未充,要亦識大之賢矣。
後代王海藏討論痙病,知道遵從張仲景,雖然見識有所不足,但終究也是見識廣大的賢人啊。
原文
《傷寒論》載痙病五條,《尚論篇》中已明之。茲復詳《金匱》所增十條,其旨已悉。誠以仲景論痙病所舉者,太陽一經耳。
《傷寒論》記載痙病共五條,《尚論篇》中已經明白闡述。現在再詳細說明《金匱要略》所增加的十條,其要旨已經完備。確實因為仲景論述痙病所舉出的,只是太陽一經罷了。
原文
後之治此病者,謂太陽行身之背,故頸項強,背反張,屬在太陽,而用《金匱》桂枝、葛根二方,茫不應手,每歸咎仲景之未備。
後來治療這種病的人,認為太陽經循行於身體背部,所以頸項強直、背部向後彎曲,屬於太陽經病,於是使用《金匱要略》中的桂枝湯、葛根湯兩個方劑,卻茫然不能見效,常常歸咎於仲景的論述不夠完備。
原文
不思外感六淫之邪,由太陽而傳六經,乃自然之行度。
卻不想外感六淫之邪,從太陽經開始傳遍六經,這是自然的傳變路徑。
邪氣未盡,傳變就不會停止,所以三陽經、三陰經都能夠導致痙病。
原文
仲景之書,通身手眼雖未明言,其引而不發之旨,未嘗不躍然心目。
仲景的書中,整體的見識眼光雖然沒有明白說出,但他引導而不直接點破的意旨,未嘗不清晰地浮現在心中眼前。
原文
如太陽之傳陽明,項背𠘧𠘧,少陽之頸項強,是知三陽皆有痙矣。而三陰豈曰無之?
例如太陽傳入陽明,出現項背強直不舒,少陽經出現頸項強直,由此可知三陽經都有痙病。難道三陰經就沒有嗎?
海藏說三陽經和太陰經都會發生痙病,唯獨沒有提到少陰、厥陰?
原文
然其製附子散、桂心白朮湯、附子防風散,意原有在。
然而他所創製的附子散、桂心白朮湯、附子防風散,用意本來有所指向。
原文
觀其白朮湯下云:上解三陽,下安太陰,一種苦心,無非謂傳入少陰、厥陰,必成死證耳。
看他在白朮湯的條文下說:向上能解除三陽經邪氣,向下能安定太陰經,這一番苦心,無非是說如果傳入少陰、厥陰,必定成為死證罷了。
原文
詎知傳經之邪,如風雨之來,而畫地以限其不至,豈可得乎?況足少陰、厥陰之痙,不死者亦多。
豈知傳經的邪氣,如同風雨來臨,想要劃定地界來限制它不侵入,怎麼可能做到呢?況且足少陰、厥陰經的痙病,不死的也很多。
原文
《靈樞》謂足少陰之經筋,循脊內俠膂上至項,與足太陽筋合,病主癇瘛及痙,在外陽病者不能俯,在內陰病者不能仰。
《靈樞》說足少陰經的經筋,沿著脊柱內側夾脊骨上行至項部,與足太陽經筋相合,發生病變時主要表現為癲癇、抽搐以及痙病,在外屬陽的病證不能俯身,在內屬陰的病證不能後仰。
原文
是則足少陰之臟,與足太陽之腑,兩相連絡,而以不能俯者,知為太陽主外;不能仰者,知為少陰主內,其辨精矣。
如此則足少陰臟與足太陽腑相互連絡,而以不能俯身的,知道是太陽經主外;不能後仰的,知道是少陰經主內,這種辨別非常精細了。
原文
《素問》亦謂太陽者,一日而主外,則二日陽明,三日少陽之主外,從可識矣。
《素問》也說太陽經,一日主外,那麼二日陽明、三日少陽主外,由此可以明白了。
原文
仲景之所以頭強、脊強不能俯者,指為太陽之痙,原以該三陽也;以身蜷、足蜷不能仰者,指為少陰之痙,以該三陰。實則所謂引而不發,躍然心目者也。
仲景之所以把頭項強直、脊柱強直不能俯身的,指為太陽經的痙病,原本是用來概括三陽經;把身體蜷縮、腳蜷縮不能後仰的,指為少陰經的痙病,用來概括三陰經。實際上就是所謂引導而不直接說出,卻已躍然於心中眼前。
原文
《素問》謂腎痹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形容少陰病俯而不能仰之狀更著。
《素問》說腎痹的人容易脹滿,用臀部代替腳跟(坐著不能起身),用脊柱代替頭部(彎腰駝背)。這更加明顯地描述了少陰病俯身而不能後仰的狀態。
原文
海藏謂低頭視下,肘膝相構,正不能仰之陰病,及指為陽明之痙,立言殊有未確。
海藏說低頭看下方,肘膝相互靠近,正是不能後仰的陰病,卻又指為陽明經的痙病,這種說法很不確切。
原文
況仲景謂: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蜷臥,手足溫者可治。
何況仲景說:少陰病下利,如果下利自行停止,怕冷蜷臥,手足溫暖的可以治療。
原文
又謂: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言可用溫以治之也。
又說:少陰病,怕冷而蜷縮,不時自己煩躁,想要去掉衣被的可以治療。這是說可以用溫法治療。
原文
然仲景於太陽證獨見背惡寒者,無俟其身蜷,早以從陰急溫,而預救其不能仰。
然而仲景對於太陽證單獨見到背部怕冷的,不等身體蜷縮,早已從陰證緊急溫補,而預先救治其不能後仰的狀況。
原文
於少陰證而見口燥咽乾,及下利純清水者,無俟背項牽強,早已從陽急下,而預救其不能俯。此皆神而明之之事。
對於少陰證而出現口乾咽燥,以及下利純清水的,不等背項牽強,早已從陽證急下,而預先救治其不能俯身的狀況。這些都是神妙而明達的處理。
後代的各位賢者,並非不心中思維其中的義理,終究不能開口讚歎一句話。
例如小兒體質脆弱、神氣怯弱,不能耐受外感高熱,常常形成痙病。
原文
後世妄以驚風立名,鑿說不治外淫之邪,反投金石、腦、麝之藥,千中千死而不悟也。
後世胡亂用驚風命名,強行解說不治療外感淫邪,反而使用金石、龍腦、麝香之類的藥物,一千個中一千個死亡卻不醒悟。
原文
又如產婦血舍空虛,外風襲入而成痙病,輒稱產後驚風,妄投湯藥,亦千中千死而不悟也。(喻嘉言)
又如產婦血室空虛,外風侵襲而入形成痙病,就稱為產後驚風,胡亂使用湯藥,也是一千個中一千個死亡卻不醒悟。(喻嘉言)
原文
痙病者,風濕合病也。風兼乎濕,則為柔痙,以風陽合濕陰而風多,為陽盛之柔病也。
痙病,是風與濕合併的病。風邪兼夾濕邪,就成為柔痙,因為風屬陽、濕屬陰,風陽合濕陰而風邪居多,屬於陽盛的柔病。
原文
風兼乎濕,又感乎寒,則為剛痙,以風一陽合寒濕二陰,為陰盛之剛病也。
風邪兼夾濕邪,又感受寒邪,就成為剛痙,因為風為一陽,合於寒濕二陰,屬於陰盛的剛病。
陽本來剛強而陰本來柔弱,這裡反過來說,是就它們的性質而言的。
原文
氣本乎天,故陽剛而陰柔;質本乎地,故陰剛而陽柔,一定之理也。
氣稟受於天,所以陽剛而陰柔;質稟受於地,所以陰剛而陽柔,這是固定的道理。
因此柔痙本來就有風邪,剛痙也有風邪,沒有風邪就不是痙病了。
原文
若無風而寒濕相合感人,是另有濕痹之證在矣。凡痙病俱見風象,無風無痙,不容疑焉。。再痙病者,三陽經病也。
如果沒有風邪而寒濕相合侵襲人體,那是另有濕痹的證候存在。所有痙病都出現風邪的徵象,沒有風就沒有痙病,不容懷疑。再者,痙病是三陽經的病。
原文
感於身之後,太陽所行也;感於身之前,陽明所行也。
感受邪氣在身體後側,是太陽經所循行的部位;感受邪氣在身體前側,是陽明經所循行的部位。
是以人體的胸背來區分陰陽,而不是以六經來區分陰陽。
原文
凡言三陰有痙證者,非仲景原文所有,不敢信也。。再痙病,經病;非臟腑病也。
凡是說三陰經有痙證的,不是仲景原文所有的內容,不敢相信。再者,痙病是經絡的病,不是臟腑的病。
原文
風濕之邪,中於太陽,雖在衛,而脈之外為濕所濡滯矣;風濕挾寒之邪,中於太陽,雖在營,而脈之內為濕所浸淫矣。脈者,人之正氣、正血所行之道路也。
風濕之邪,中傷太陽經,雖然在衛分,但脈管之外已被濕邪濡滯;風濕挾寒之邪,中傷太陽經,雖然在營分,但脈管之內已被濕邪浸淫。脈,是人體正氣、正血所運行的道路。
原文
雜錯乎邪風、邪濕、邪寒,則脈行之道路,必阻塞壅滯,而拘急⿸尸⿱公水攣之證見矣。
混雜了邪風、邪濕、邪寒,那麼脈運行的道路,必定會阻塞壅滯,於是拘急攣縮的證候就出現了。
原文
是病悉在人經絡隧道中為患耳,雖與臟腑相屬,而究不同於病在臟腑,故曰經病也。
這種病完全在人體經絡隧道中為患,雖然與臟腑相連屬,但終究不同於病在臟腑,所以稱為經病。
原文
凡言及臟腑內陰陽虧足者,止可推求本原而論之,若竟言為臟腑病,非仲景原文所有,不敢信也。。
凡是談到臟腑內部陰陽虧虛或充足的情況,只可以推求本原來討論,如果直接說這是臟腑病,不是仲景原文所有的內容,不敢相信。
原文
再痙病仍終在三陽,雖有里證應下之條,而並無傳經之痙病也。
再者,痙病仍然始終在三陽經,雖然有裡證應當攻下的條文,但並沒有傳經的痙病。
原文
痙病有籧篨戚施終身患之者,若言傳經,何日為經盡乎?
痙病有像籧篨、戚施那樣終身患病的人,如果說傳經,那麼哪一天才是經盡呢?
原文
若如所云遞傳三陽三陰,亦同傷寒,則何經可以支吾病邪至於一生不匱?可知為無據之言也。
如果像所說的依次傳遍三陽三陰,也和傷寒一樣,那麼哪一條經絡能夠抵擋病邪以至於一生不匱乏?可知這是沒有根據的說法。
原文
其里證應下者,乃風寒挾濕,郁陽於表,而內熱生焉。
其中裡證應當攻下的,是因為風寒挾濕,鬱遏陽氣在體表,而內部產生熱邪。
原文
如太陽外感風寒,內郁生熱之義,經謂濕上甚為熱是也。熱甚於里,不容不下。
如同太陽經外感風寒,內部鬱結生熱的道理,經文說濕邪上逆太甚就化為熱邪。熱邪在裡嚴重,不容不攻下。
原文
下者,下其瘀塞之熱,沾滯之濕,並與陽明胃腑無涉也。
攻下,是攻下瘀塞的熱邪、黏滯的濕邪,與陽明胃腑沒有關係。
原文
所以仲景言證,全無由臟腑而發者,皆就筋絡肢體間示人,何得云痙病同於傷寒之傳經,動關臟腑乎?
所以仲景論述證候,完全沒有從臟腑出發的,都是就筋絡肢體之間來指示人,怎麼能說痙病如同傷寒的傳經,動輒關涉臟腑呢?
原文
傷寒傳經之邪入臟腑,旦夕不可待,豈痙病傳經之邪,獨能久延耶?此傳經之說,不本於仲景,尤不可信者也。。或謂痙病無屬於臟腑。
傷寒傳經的邪氣進入臟腑,早晚之間都等不及,難道痙病傳經的邪氣,唯獨能夠長久延續嗎?這種傳經的說法,不來源於仲景,尤其不可相信。有人說痙病不屬於臟腑。
原文
然風熱盛而陰必虧,寒濕盛而陽亦微,不理其臟腑,將終從經絡為治乎?
然而風熱旺盛則陰液必定虧虛,寒濕旺盛則陽氣也微弱,不調理其臟腑,難道始終只從經絡治療嗎?
原文
答曰:陰虧者濟陰,陽微者扶陽,凡病皆然,何獨於痙有異焉?
回答說:陰虧的滋養陰液,陽微的扶助陽氣,所有病都是這樣,為什麼唯獨對於痙病有所不同呢?
原文
獨是濟陰扶陽,雖屬治臟腑,不過從其本治,俾治標易為力耳。
只是滋陰扶陽,雖然屬於治療臟腑,不過是從其根本治療,使得治標更容易見效罷了。
原文
若夫標治,則仍以驅風寒、除濕熱為義,不外用法於經而已。
至於治標,仍然以驅散風寒、清除濕熱為原則,不外乎在經絡上用藥而已。
原文
仲景所以言痙病,必就標病定名、分證,而於臟腑之本未嘗言及,是究不可謂痙病為臟腑之病,故仲景終不從臟腑立論也。
仲景之所以論述痙病,必定根據標病來定名稱、分證候,而對於臟腑的根本未曾提及,這終究不可以說痙病是臟腑的病,所以仲景始終不從臟腑立論。
原文
倘明理者詳審標本之間,以痙病為在經、為標病,而治其標;以臟腑為在裡、為本病,而治其本。
倘若明理的人詳細審察標本之間,認為痙病是在經絡、屬於標病,就治療其標;認為臟腑是在裡、屬於本病,就治療其本。
原文
治其本正所以治其標,又何臟腑之不可通言耶。(魏荔彤)
治療其根本正是為了治療其標,又有什麼臟腑不能通論的呢。(魏荔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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