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本氣自鬱而生病者:心鬱則昏昧健忘;肝鬱則脅脹噯氣;脾鬱則中滿不食;肺鬱則乾咳無痰;腎鬱則腰脹淋濁,不能久立,膽鬱則口苦晡熱,怔忡不定。(《證治匯補》)
有因本氣自鬱而生病的:心鬱就會昏昧健忘;肝鬱就會脅脹噯氣;脾鬱就會中滿不食;肺鬱就會乾咳無痰;腎鬱就會腰脹淋濁,不能久立;膽鬱就會口苦午後發熱,心悸不安。
原文
七情不快,郁久成病:或為虛怯,或為噎隔,或為痞滿,或為腹脹,或為脅痛;女子則經閉墮胎,帶下崩中。可見百病兼郁如此。(何伯齋)補編
七情不暢,鬱久成病:或成為虛弱膽怯,或成為噎膈,或成為痞滿,或成為腹脹,或成為脅痛;女子則經閉、流產、帶下、崩漏。可見百病兼有鬱證如此。
原文
木鬱達之,謂吐之令其條達也。火鬱發之,謂汗之令其疏散也。土鬱奪之,謂下之令無壅滯也。金鬱泄之,謂滲泄解表,利小便也。水鬱折之,謂抑之制其沖逆也。(王太僕)
木鬱達之,是指用吐法使其條達。火鬱發之,是指用汗法使其疏散。土鬱奪之,是指用下法使其無壅滯。金鬱泄之,是指用滲泄解表、利小便的方法。水鬱折之,是指壓抑制服其沖逆。
原文
郁者,鬱塞不通也。一有所郁,通之而已。《經》有五法,皆所以通之,特其所以通之之法不一也。如條達者,木之性也。木性受郁,則不能條達矣。
鬱,就是鬱塞不通。一旦有所鬱,疏通它就是了。《內經》有五種方法,都是用來疏通鬱的,只是疏通的方法不同罷了。比如條達,是木的性質。木性受到鬱阻,就不能條達了。
原文
枝葉過密,而蟲轉生,因而枯瘁,非芟之、剔之,不順其性也,故《經》言達之。達之者,伐肝即所以補肝也。
枝葉過於密集,蟲子因而滋生,導致枯萎,如果不剪除、清理,就不順應它的本性,所以《內經》說達之。達之,就是伐肝也就是補肝。
原文
如嗚灰堆然,盦則火氣不升而將熄矣,非撥之、吹之,不順其性也,故《經》言發之。發之者,升散無取乎逆折也。
如同嗚灰堆一樣,蓋住則火氣不升而將要熄滅,如果不撥動、吹氣,就不順應它的本性,所以《內經》說發之。發之,就是升散而不採用逆折的方法。
原文
至於土鬱,如徑之塞,如山之崩,而礙往來,非畚插除之不可也,故《經》言奪之。
至於土鬱,如同道路堵塞,如同山崩,阻礙通行,不用畚箕和鋤頭清除是不行的,所以《內經》說奪之。
原文
若夫金鬱,如鑄鐘及鳴鉦然,失於過厚者,則無聲,必須刮磨,然後應律,故《經》言泄之。
至於金鬱,如同鑄鐘和鳴鉦,如果過於厚重,就沒有聲音,必須刮磨,然後才能符合音律,所以《內經》說泄之。
或者開肺竅,或者通汗孔,或者利水道,都是泄的方法。
原文
水性流行,本當無郁,或堤防阻焉,汙穢塞焉,慮其橫決,多其曲折以緩之,言分消也。汗、下、利酌而用之,不拘一法也。(《醫參》)
水性流行,本來應當沒有鬱阻,但或者堤防阻擋,或者污穢堵塞,擔心它橫決,就多設曲折來緩和它,這是說分消。汗、下、利三法酌情使用,不拘泥於一法。
原文
《內經》「木鬱達之」五句,治郁之法也;「然調其氣」一句,治郁之餘法也;「過者折之」三句,調氣之餘法也。
《內經》「木鬱達之」這五句,是治療鬱證的方法;「然調其氣」這一句,是治療鬱證後的調養方法;「過者折之」這三句,是調氣的餘法。
原文
夫五法者,《經》雖為病由五運之郁所致而立,然擴而充之,則未嘗不可也。
這五種方法,雖然《內經》是為病由五運鬱所致而設立,但擴充應用,也未嘗不可。
而且一般疾病的發生,多由鬱引起;鬱,就是滯而不通的意思。
原文
或因所乘而為郁,或不因所乘,而本氣自郁,皆郁也,豈惟五運之變,能使然哉!木鬱達之;達者,通暢之也。
或者因被勝乘而成為鬱,或者不因被勝乘,而本氣自鬱,都是鬱,難道只有五運的變化才能如此嗎!木鬱達之;達,就是通暢的意思。
原文
如肝性急,怒氣逆,胠脅或脹,火時上炎,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則用升發之藥,加以厥陰報使而從治之。
比如肝性急躁,怒氣上逆,脅肋或脹,火時時上炎,用苦寒辛散藥治療不癒的,則用升發的藥,加上厥陰引經藥進行從治。
原文
又如久風入中為飧泄,及不因外風之入,而清氣在下為飧泄者,則以輕揚之劑,舉而散之。此皆達之之法也。王氏謂吐之令其條達,為木鬱達之。
又如久風入中成為飧泄,以及不因外風入侵,而清氣在下成為飧泄的,就用輕揚的藥劑,升舉發散。這些都是達的方法。王冰說用吐法使其條達,是木鬱達之。
原文
東垣謂食塞胸中,食為坤土,胸為金位,金主殺伐,與坤土俱在於上而旺於天,金能剋木,故肝木生髮之氣,伏於地下,非木鬱而何?
李東垣說食塞胸中,食物屬坤土,胸屬金位,金主殺伐,與坤土都在上位而旺於天,金能剋木,所以肝木生髮之氣,伏於地下,不是木鬱是什麼?
原文
吐去上焦陰土之物,木得舒暢,則鬱結去矣,此木鬱達之也。竊意王氏以吐訓達,不能使人無疑。以為肺金盛而抑制肝木歟?則瀉肺氣舉肝氣可矣,不必吐也。以為脾胃濁氣下流,而少陽清氣不升歟?則益胃升陽可矣,不必吐也。
吐出上焦陰土之物,木得舒暢,則鬱結去除,這就是木鬱達之。我私下認為王冰以吐解釋達,不能讓人沒有疑問。如果認為是肺金盛而抑制肝木,那麼瀉肺氣、升肝氣就可以了,不必用吐。如果認為是脾胃濁氣下流,少陽清氣不升,那麼益胃升陽就可以了,不必用吐。
原文
雖然木鬱固有吐之之理,今以「吐」字總該「達」字,則凡木鬱皆當用吐矣,其可乎哉?
雖然木鬱確實有吐的道理,但現在以「吐」字總括「達」字,那麼凡是木鬱都應當用吐了,這可以嗎?
原文
至於東垣所謂食塞肺分,為金與土旺於上而剋木,又不能使人無疑。
至於李東垣所說食塞肺分,是金與土旺於上而剋木,又不能讓人不懷疑。
原文
夫金之剋木,五行之常道,固不待夫物傷而後能也。且既為物所傷,豈有反旺之理?
金剋木,是五行的正常規律,本來不等到被物所傷之後才能。況且既然被物所傷,哪有反旺的道理?
原文
若曰吐去其物,以伸木氣,乃是反為木鬱而施治,非為食傷而施治矣。
如果說吐出那些東西,來伸張木氣,那麼反而是為了木鬱而治療,不是為了食傷而治療了。
原文
夫食塞胸中而用吐,正《內經》所謂其高者因而越之之義耳,恐不勞引木鬱之說以汩之也。火鬱發之;發者,汗之也,升舉之也。
食塞胸中而用吐,正是《內經》所謂「其高者因而越之」的含義,恐怕不需要引用木鬱的說法來混淆它。火鬱發之;發,就是發汗,升舉。
原文
又如龍火鬱甚於內,非苦寒沉降可治,則用升浮之藥,佐以甘溫,順其性而從治之,如升陽散火湯是也。此皆發之之法也。土鬱奪之;奪者,攻下也,劫而衰之也。如邪熱入胃,用鹹寒之劑,以攻去之。
又如龍火鬱甚於內,不是苦寒沉降藥可以治療的,就用升浮的藥,佐以甘溫,順應其性而從治,如升陽散火湯就是。這些都是發的方法。土鬱奪之;奪,就是攻下,劫奪而使它衰弱。比如邪熱入胃,用鹹寒的藥劑,來攻逐出去。
原文
又如中滿腹脹,濕熱內甚,其人壯氣實者,則攻下之。
原文
又如濕熱為痢,有非輕劑可治者,則或攻或劫,以致其平。此皆奪之之法也。
又如濕熱成痢,有不是輕劑可以治療的,就或以攻或劫,以達到平復。這些都是奪的方法。
原文
如肺金為腎水上源,金受火爍,其令不行,源鬱而滲道閉矣,宜肅清金化滋以利之。
比如肺金是腎水的上源,肺金受火煎熬,其肅降之令不行,源頭鬱而滲道閉塞,應當肅清金氣,滋潤以通利。
原文
又如肺氣膹郁,胸滿仰息,非利肺氣不足以疏通之。此皆泄之之法也。王氏謂滲泄解表利小便,為金鬱泄之。
又如肺氣膹郁,胸滿仰息,非利肺氣不足以疏通。這些都是泄的方法。王冰說滲泄解表利小便,是金鬱泄之。
原文
夫滲泄利小便,固為泄金鬱矣,其「解表」二字,莫曉其意,得非以人之皮毛屬肺,其受邪為金鬱,而解表為泄之乎?
滲泄利小便,固然是泄金鬱了,但其中「解表」二字,不明白它的意思,難道是因為人的皮毛屬肺,皮毛受邪就是金鬱,而解表就是泄嗎?
我私下認為如果這樣,那麼凡是筋病就是木鬱,肉病就是土鬱嗎?
原文
且解表間於滲泄、利小便之中,是滲泄、利小便為二治矣。
而且解表夾雜在滲泄、利小便之中,這樣滲泄、利小便就成了兩種治法了。
原文
若以滲泄為滋肺生水,以利小便為直治膀胱,既責不在肺,何為金鬱乎?是亦不通。故予易之曰:滲泄而利小便也。
如果以滲泄為滋肺生水,以利小便為直接治膀胱,既然責任不在肺,為什麼說是金鬱呢?這也說不通。所以我改為:滲泄而利小便。
原文
水鬱折之;折者,制御也,伐而挫之,漸殺其勢也。如腫脹之病,水氣淫溢,而滲道以塞。
水鬱折之;折,就是制御,攻伐而挫其勢,逐漸削減其勢。比如腫脹之病,水氣氾濫,而滲道阻塞。
原文
夫水之所不勝者土也,今土氣衰弱,不能制之,故反受其侮,治當實其脾土,資其運化。
水所不能勝的是土,現在土氣衰弱,不能制水,所以反受其侮,治療應當充實脾土,助其運化。
原文
或病勢既旺,非上法所能遽制,則用滲水之藥,以伐而挫之;或去菀陳莝、開鬼門、潔淨府,三治備舉迭用,以漸平之。
或者病勢已經旺盛,不是上述方法能立即制服,就用滲水的藥,來攻伐而挫其勢;或者去菀陳莝、開鬼門、潔淨府,三種治法並舉交替使用,逐漸平息。
原文
王氏所謂抑之,制其沖逆,正欲折挫其氾濫之勢也。
王冰所說的抑之,制其沖逆,正是想要折挫其氾濫的勢頭。
原文
夫實土者守也,泄水者攻也,兼三治者,廣略而決勝也,雖俱為治水之法,然不審病之虛實、久近、淺深,雜焉而妄施之,其不傾踣者寡矣。
充實脾土是防守,泄水是進攻,兼用三種治法,是廣施策略而決勝,雖然都是治水的方法,但不審察病情的虛實、久近、淺深,混雜胡亂施用,不失敗的很少。
原文
且夫五郁之病,固有法以治之矣,然邪氣久客,正氣必損;今邪氣雖去,正氣豈能遽平?
而且五鬱之病,固然有法治療,但邪氣久留,正氣必然受損;現在邪氣雖然去除,正氣豈能立即平復?
原文
苟不平調正氣,使各安其位,復其常於治郁之餘,則猶未足以盡其妙。
如果不調和正氣,使各歸其位,恢復正常在治療鬱證之後,那麼還不足以盡其妙。
原文
故又曰:然調其氣,苟調之而其氣猶或過而未服,則當益其所不勝以制之。
所以又說:調其氣,如果調理而其氣仍然過亢不順服,就應當補其不勝來制服它。
原文
如木過者,當益金,金能制木,則木斯服矣。所不勝者,所畏者也。故曰:過者折之,以其畏也。
比如木氣過亢,應當補金,金能制木,那麼木就順服了。所不勝的,就是它所畏懼的。所以說:過者折之,因為這是它所畏懼的。
原文
夫制物者,物之所欲也;制於物者,物之所不欲也;順其欲則喜,逆其欲則惡。今逆之以所惡,故曰,所謂瀉之。
制服他物的,是物所想要的;被他物制服的,是物所不想要的;順從欲望就喜悅,違背欲望就厭惡。現在用它所厭惡的來違逆它,所以說,這就是所謂的瀉法。
原文
王氏以咸瀉腎、酸瀉肝之類為說,未盡厥旨。(王安道)
王冰用咸瀉腎、酸瀉肝之類來說明,未能完全體現其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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