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小便不利而渴,內有濕也;小便自利而渴,內有燥也。濕者泄之,燥者潤之。(李東垣)
小便不順暢而口渴,這是體內有濕邪;小便自行通暢而口渴,這是體內有燥邪。濕邪應當用瀉法,燥邪應當用潤法。(李東垣)
原文
有汗而渴者,以辛潤之;無汗而渴者,以苦堅之。(朱丹溪)
有汗而口渴的,用辛味藥來滋潤;無汗而口渴的,用苦味藥來堅陰。(朱丹溪)
原文
凡治初得消渴,不急生津補水,降火徹熱,用藥無當,遷延誤人,醫之罪也。。
凡是治療初患消渴病,不趕快生津補水、降火清熱,用藥不當,拖延耽誤病人,這是醫生的過錯。。
原文
凡治中消病成,不急救金、水二臟,泉之竭矣,不云自中,醫之罪也。。
凡是治療中消病已成,不緊急救治肺金和腎水兩臟,就像泉水枯竭,不說是從內部開始,這是醫生的過錯。。
原文
凡治肺消,而以地黃丸治其血分;腎消,而以白虎湯治其氣分,執一不通,病不能除,醫之罪也。。
凡是治療肺消,卻用地黃丸來治其血分;治療腎消,卻用白虎湯來治其氣分,固執不變通,病不能去除,這是醫生的過錯。。
原文
凡消渴少愈,不亟回枯澤槁,聽其土燥不生,致釀瘡疽無救,醫之罪也。。
凡是消渴病稍微好轉,不趕快挽回枯竭的津液,任憑其脾土乾燥無法生長,導致釀成瘡疽而無可救治,這是醫生的過錯。。
原文
凡治消渴,用寒涼太過,乃至水勝火湮,猶不知反,漸成腫滿不救,醫之罪也。(《醫門法律》)脈候
凡是治療消渴病,使用寒涼藥太過,以至於水氣勝過火氣而湮滅,還不知回頭,逐漸形成腫滿而無可救治,這是醫生的過錯。(《醫門法律》)脈候
原文
帝曰:消癉虛實何如?岐伯曰: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小堅,病久不可治。(《素問》)
黃帝問:消癉病的虛實情況怎麼樣?岐伯回答:脈象實而大,病雖久仍可治療;脈象懸浮細小而堅硬,病久則不可治療。(《素問》)
原文
趺陽脈浮而數,浮即為氣,數則消穀而大堅,氣盛則溲數,溲數即堅,堅數相搏,即為消渴。(《金匱》)
趺陽脈浮而數,浮代表氣,數則表示消化穀物而大便堅硬,氣盛則小便次數多,小便次數多則大便堅硬,堅硬與數脈相互搏擊,就是消渴病。(《金匱》)
原文
按:「而大堅句」不成文。「大」字下,當有「便」字,當補之。(《醫宗金鑑》)
按:「而大堅句」文句不通順。「大」字下面,應當有「便」字,應當補上。(《醫宗金鑑》)
原文
胃脈浮數者,消穀;肺脈滑數者,消渴。大率數大者生,細微者死;沉小者生,牢實者死。(《證治匯補》)選案
胃脈浮數的,會消穀善饑;肺脈滑數的,會患消渴。大體上脈數而大的可生,脈細微的會死;脈沉小的可生,脈牢實的會死。(《證治匯補》)選案
原文
山左周公,年逾四旬,因案牘積勞致疾,神困食減,時多恐懼,通宵不寐,半年有餘,上焦無渴,不嗜湯水,或有少飲,則沃然不行,然每夜必去溺二、三升,莫知其所從來,且半皆如膏濁,尫羸至極。診脈猶緩,肌肉未脫。
山左的周公,年紀超過四十歲,因為處理公文積勞成疾,精神疲憊、食慾減退,時常恐懼,整夜睡不着,持續半年以上,上焦沒有口渴,不喜歡喝湯水,偶爾少量飲用,卻感覺水液停滯不行,但每晚必定排尿二到三升,不知這些尿液從哪裡來,而且一半都像膏脂一樣混濁,身體瘦弱到了極點。診脈仍然和緩,肌肉還沒有消瘦脫形。
原文
知其胃氣尚存,乃定歸脾湯去木香,及大補丸煎之屬,一以養陽,一以養陰,出入間服,至三百餘劑,計用人參二十斤,乃得全愈。此神消於上、精消於下之證也。
知道他的胃氣尚存,於是擬定歸脾湯去木香,以及大補丸煎這一類方劑,一方面養陽,一方面養陰,交替服用,到了三百多劑,總計用了人參二十斤,才得以完全痊癒。這是神在上面耗散、精在下面耗損的證候。
原文
可見消有陰陽,不得盡言為火,姑記此案為鑑。(張景岳)
可見消渴病有陰虛和陽虛之分,不能全都說成是火,姑且記錄這個案例作為借鑑。(張景岳)
原文
朱麟生,病消渴,後渴少止,反加躁急,足膝痿弱。予用白茯苓丸加犀角。
朱麟生,患消渴病,後來口渴稍微停止,反而更加煩躁急躁,腳膝痿軟無力。我用了白茯苓丸加犀角。
醫生說:腎臟有病卻用犀角、黃連來治療心臟,這不是顛倒了嗎?
原文
予曰:腎者胃之關,胃熱下傳於腎,則關門大開,心之陽火,得以直降於腎。《經》云:陽精所降,其人夭。
我說:腎是胃的關口,胃熱向下傳到腎,那麼關門大開,心的陽火就能夠直接下降至腎。《內經》說:陽精所降下的人,會夭壽。
原文
今病者心火爍腎,燥不能濡,用犀角、黃連入腎,對治其下降之陽光,豈為倒乎?服之果效,再更地黃湯加犀角,肌澤而起。(喻嘉言)
現在病人心火灼燒腎臟,乾燥不能滋潤,用犀角、黃連進入腎臟,來針對治療那下降的陽火,怎麼會是顛倒呢?服用後果然見效,再改用黃連阿膠湯?原文是地黃湯加犀角?注意原文「再更地黃湯加犀角」,應為「再改用地黃湯加犀角」。正確翻譯:服用後果然有效,再改用地黃湯加犀角,肌肉滋潤而能起身。(喻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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