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血汗者,汗出而色紅染衣,亦謂之紅汗。《內經》以為少陰所至,河間以為膽受熱而血妄行,《本草》以為大喜傷心,喜則氣散,而血隨氣行。原雖不同,治之則一。(李東垣)補編
血汗,就是汗出而顏色紅染衣物,也稱為紅汗。《內經》認為是少陰所致,劉河間認為是膽受熱而血妄行,《本草》認為是大喜傷心,喜則氣散,而血隨氣行。原因雖然不同,治法卻是一樣的。(李東垣)補編
原文
氣之性,善升而易散。育與固,養氣之妙法。惟靜存守中,善養氣者矣。血之性,善降而易凝。和與溫,養血之妙法。惟運動調中,善養血者矣。(《吳醫匯講》)
氣的性質,善於上升而容易散失。培育與固守,是養氣的好方法。只有靜存守中,才是善於養氣的人。血的性質,善於下降而容易凝固。調和與溫養,是養血的好方法。只有運動調中,才是善於養血的人。(《吳醫匯講》)
原文
治實火之血,順氣為先,氣行則血自止;治虛火之血,養正為先,氣壯則血自攝。(《醫方集解》)
治療實火引起的出血,以順氣為先,氣行則血自然停止;治療虛火引起的出血,以養正為先,氣壯則血自然攝納。(《醫方集解》)
原文
活血必先順氣,氣降而血自流行;溫血必先溫氣,氣暖而血自運動;養血必先養氣,氣旺而血自滋生。。
活血必須先順氣,氣降則血自然流行;溫血必須先溫氣,氣暖則血自然運動;養血必須先養氣,氣旺則血自然滋生。
原文
脾為後天之本,三陰之首也,脾氣健,則元氣旺而陰自固;腎為先天之本,三陰之蒂也,腎水足,則龍火潛而陰自安。
脾是後天之本,三陰之首,脾氣健運,則元氣旺盛而陰自然固守;腎是先天之本,三陰之蒂,腎水充足,則龍火潛藏而陰自然安定。
原文
故血證有脾虛者,當補脾以統其血;有腎虛者,當壯水以制其陽;有腎中陽虛者,當益火以引其歸。能於三法而尋繹之,調攝血門,思過半矣。。
所以血證有脾虛的,應當補脾以統攝其血;有腎虛的,應當壯水以制其陽;有腎中陽虛的,應當益火以引其歸經。能夠從這三種治法中尋求領悟,調攝血門,思考超過一半了。
原文
勞傷誤用寒涼,則胸滿膈痛,血愈郁矣;陰火誤用燥熱,則血愈枯,勞瘵成矣。
勞傷誤用寒涼藥,則會胸滿膈痛,血更加鬱滯;陰火誤用燥熱藥,則會血更枯竭,勞瘵形成。
原文
墜墮閃挫,氣逆血鬱,誤行補澀,則瘀蓄於胃,心下脹滿,食入即吐,名曰血逆;瘀蓄於脾,則腹大膨脹,漸成中滿,名曰血蠱。(《證治匯補》)
墜墮閃挫,氣逆血鬱,誤用補澀之藥,則瘀血蓄積於胃,心下脹滿,食入即吐,稱為血逆;瘀血蓄積於脾,則腹部脹大膨脹,逐漸形成中滿,稱為血蠱。(《證治匯補》)
原文
血證有四:曰虛、曰瘀、曰熱、曰寒。治法有五:曰補、曰下、曰破、曰涼、曰溫。
血證有四種:虛、瘀、熱、寒。治法有五種:補、下、破、涼、溫。
原文
血虛者,其證朝涼暮熱,手足心熱,皮膚甲錯,唇白,女子則月事前後不調,脈細無力,法宜補之。
血虛者,其證狀是早晨涼晚上熱,手心腳心發熱,皮膚乾燥如甲錯,唇色白,女子則月經前後不調,脈細無力,治法宜補血。
原文
血瘀者,其證在上則煩躁,漱水不欲咽,在下則如狂,譫語,發黃,舌黑,小腹滿,小便長,大便黑,法宜下之;女子則經停腹痛,產後小腹脹痛不可按,法宜破之。
血瘀者,其證狀在上則煩躁,漱水不欲咽,在下則如狂,譫語,發黃,舌黑,小腹滿,小便清長,大便黑,治法宜用下法;女子則經閉腹痛,產後小腹脹痛不可按,治法宜用破瘀。
原文
血熱者,其證吐、衄、咳、咯、溺血,午後發熱,女子則月事先期而來,脈弦而數,法宜涼之。
血熱者,其證狀是吐血、鼻衄、咳嗽咯血、尿血,午後發熱,女子則月經提前到來,脈弦而數,治法宜涼血。
原文
血寒者,其證麻木疲軟,皮膚不澤,手足清冷,心腹怕寒,腹有塊痛,得熱則止,女子則月事後期而至,脈細而緩,法宜溫之。
血寒者,其證狀是麻木疲軟,皮膚無光澤,手足清冷,心腹怕寒,腹部有塊狀疼痛,得熱則止,女子則月經推遲到來,脈細而緩,治法宜溫血。
原文
又有吐、衄、便血,久而不止,因血不能附氣,失於歸經者,當溫脾、腎二經。
又有吐血、衄血、便血,長久不止,是因為血不能附氣,失於歸經的,應當溫補脾、腎二經。
原文
脾虛不統攝者,用姜附以溫中焦;腎虛不歸經者,用桂附以溫命門。皆溫之之法也。(《醫學六要》)
脾虛不能統攝血液的,用薑、附子以溫中焦;腎虛不能歸經的,用肉桂、附子以溫命門。這些都是溫法。(《醫學六要》)
原文
凡治血病,須明血出何經,不可概曰吐衄多是火載血上,錯經妄行,過用寒涼。
凡是治療血病,必須明白血出於何經,不可一概說吐血衄血多是火載血上行,錯經妄行,而過用寒涼藥。
原文
蓋血隨氣行,氣和則血循經,氣逆則血亂溢。氣有餘即是火。氣逆而血妄行,兼於火化,因此為甚。《經》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東垣曰:血妄行上出於口鼻者,皆氣逆也。況血得寒則凝,得熱則行,見黑則止。
血隨氣行,氣和則血循經脈,氣逆則血亂溢。氣有餘就是火。氣逆而血妄行,兼有火化,因此更加嚴重。《內經》說:怒則氣逆,甚則嘔血。李東垣說:血妄行上出口鼻的,都是氣逆所致。況且血得寒則凝,得熱則行,見黑則止。
原文
即此觀之,治血若不調氣,而純以寒涼是施,則血不歸經,為寒所滯,雖暫止而復來也。
由此看來,治療血若不調氣,而純用寒涼藥,則血不歸經,被寒所滯,雖然暫時止住但會復發。
原文
且脾統血,寒涼傷脾,不能約束,其變可勝言哉?(《赤水玄珠》)
而且脾統血,寒涼傷脾,不能約束血液,其變化怎能說得盡呢?(《赤水玄珠》)
原文
治血須知其要。血動之由,惟火惟氣耳。察火者,察其有火無火;察氣者,察其氣虛氣實。知此四者,治血之法無餘義矣。。
治療血必須知道其要點。血動的原因,只有火和氣而已。察火,是察其有火無火;察氣,是察其氣虛氣實。知道這四者,治血之法就沒有遺漏了。
原文
凡火不盛,氣不逆,而血動不止者,乃其元陰受損,營氣失守,病在根本而然。
凡是火不盛、氣不逆,而血動不止的,這是因為元陰受損,營氣失守,病在根本所致。
原文
陽絡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吐衄;陰絡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後血。此二言者,最得損傷失血之源。
陽絡受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吐血衄血;陰絡受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便血。這兩句話,最得損傷失血之源。
原文
故凡治損傷,無火無氣而血不止者,不宜妄用寒涼以伐生氣,又不宜妄用辛燥以動陽氣,但宜純甘至靜之品,培之養之,以完固損傷,則不待治血而自安矣。。
所以凡治療損傷,無火無氣而血不止的,不宜妄用寒涼以伐生氣,又不宜妄用辛燥以動陽氣,只宜用純甘至靜之品,培補養護,以完固損傷,則不待治血而自然安定了。
原文
血證治法,凡肺病者,宜清降不宜升浮;心病者,宜養營不宜耗散;脾病者,宜溫中不宜酸寒;肝病者,或宜疏利,或宜甘緩,不宜秘滯;腎病者,或宜壯水,或宜滋陰,不宜香燥克伐;胃病者,或宜大瀉,或宜大補,當察兼證虛實,勿謂陽明證儘可攻也。。
血證治法:凡肺病者,宜清降不宜升浮;心病者,宜養營不宜耗散;脾病者,宜溫中不宜酸寒;肝病者,或宜疏利,或宜甘緩,不宜秘滯;腎病者,或宜壯水,或宜滋陰,不宜香燥克伐;胃病者,或宜大瀉,或宜大補,當察兼證虛實,勿謂陽明證儘可攻也。
原文
治血之藥,凡為君為臣,或宜專用,或宜相兼。病有淺深,方有輕重。
治療血的藥物,凡作為君藥臣藥,或宜專用,或宜相兼。病有淺深,方有輕重。
原文
其間參合之妙,固由乎人,而性用之殊,當知其類。。
其間參合之妙,固然在於人,而藥性作用的差異,應當知道其分類。
原文
血虛之治,有主者,宜熟地、當歸、枸杞之屬;血虛之治,有佐者,宜山藥、山萸、杜仲、棗仁、之屬。
血虛的治療,有主藥,宜用熟地、當歸、枸杞之類;血虛的治療,有佐藥,宜用山藥、山萸、杜仲、棗仁之類。
原文
血有虛而微熱者,宜涼補之,以生地、麥冬、芍藥、沙參、阿膠之屬;血有因於氣虛者,宜補其氣,以參、耆、白朮之屬;血有因於氣實者,宜行之降之,以青陳皮、枳殼、烏藥、木香、香附之屬;血有虛而滯者,宜補之活之,以當歸、牛膝、川芎、醇酒之屬;血有寒滯不化,及火不歸原者,宜溫之,以桂、附、乾薑之屬;血有亂動不安者,宜清之和之,以丹皮、丹參、童便、茅根、側柏、藕汁、黑墨之屬;血有大熱者,宜寒之瀉之,以芩、連、知、柏、元參、梔子、石膏、龍膽、苦參、犀角、青黛、槐花之屬;血有蓄而結者,宜破之逐之,以桃仁、紅花、蘇木、延胡、三稜、莪朮、五靈脂、大黃之屬;血有陷者,宜舉之,以升麻、柴胡之屬;血有燥者,宜潤之,以酥酪、蜂蜜、天冬、柏子仁、蓯蓉、當歸之屬;血有滑者,宜澀之止之,以棕灰、發灰、白芨、蒲黃、百草霜、五味子、烏梅、地榆、文蛤、續斷、椿白皮之屬;血有澀者,宜利之,以牛膝、車前、澤瀉、木通、瞿麥、益母、滑石之屬;血有病於風濕者,宜散之燥之,以荊、防、葛根、秦艽、蒼白朮之屬。。
血有虛而微熱的,宜涼補,用生地、麥冬、芍藥、沙參、阿膠之類;血有因於氣虛的,宜補其氣,用人參、黃耆、白朮之類;血有因於氣實的,宜行氣降氣,用青皮、陳皮、枳殼、烏藥、木香、香附之類;血有虛而滯的,宜補血活血,用當歸、牛膝、川芎、醇酒之類;血有寒滯不化,及火不歸原的,宜溫之,用肉桂、附子、乾薑之類;血有亂動不安的,宜清之和之,用丹皮、丹參、童便、茅根、側柏、藕汁、黑墨之類;血有大熱的,宜寒之瀉之,用黃芩、黃連、知母、黃柏、元參、梔子、石膏、龍膽、苦參、犀角、青黛、槐花之類;血有蓄而結的,宜破之逐之,用桃仁、紅花、蘇木、延胡索、三稜、莪朮、五靈脂、大黃之類;血有下陷的,宜舉之,用升麻、柴胡之類;血有乾燥的,宜潤之,用酥酪、蜂蜜、天冬、柏子仁、肉蓯蓉、當歸之類;血有滑脫的,宜澀之止之,用棕櫚灰、血餘炭、白芨、蒲黃、百草霜、五味子、烏梅、地榆、文蛤、續斷、椿白皮之類;血有澀滯的,宜利之,用牛膝、車前子、澤瀉、木通、瞿麥、益母草、滑石之類;血有病於風濕的,宜散之燥之,用荊芥、防風、葛根、秦艽、蒼朮、白朮之類。
原文
治血之劑,古人多以四物湯為主,然亦有宜與不宜者。
治血的方劑,古人多以四物湯為主,然而也有適宜與不適宜的情況。
原文
蓋補血行血無如當歸,但當歸之性動而滑,凡因火動血者忌之,因火而嗽,因濕而滑者皆忌之。
補血行血沒有比得上當歸的,但當歸之性動而滑,凡是因火動血者忌之,因火而咳嗽、因濕而滑泄者皆忌之。
原文
行血散血無如川芎,然川芎之性升而散,凡火載血上行者忌之,氣虛多汗,火不歸原者皆忌之。
行血散血沒有比得上川芎的,但川芎之性升而散,凡是火載血上行者的忌之,氣虛多汗、火不歸原者皆忌之。
原文
生血涼血無如生地,斂血清血無如芍藥,然二物皆涼,非陽虛脾弱者所宜;脈弱身涼,多嘔便溏者,皆非宜也。
生血涼血沒有比得上生地黃的,斂血清血沒有比得上芍藥的,但這兩味藥都屬涼性,不是陽虛脾弱者所適宜;脈弱身涼、多嘔便溏者,皆不相宜。
所以凡是用四物湯來治血的,不可不考察其適宜與否的藥性。
原文
褚氏曰:喉有竅,咳血殺人;腸有竅,便血殺人。便血猶可治,咳血不可醫。
褚澄說:喉有竅,咳血殺人;腸有竅,便血殺人。便血還可以治療,咳血無可醫治。
原文
飲溲溺者,百不一死;服寒涼者,百不一生。血雖陰類,運之者其陽和乎?愚謂:褚氏之說,真元理之法,不可不知。
飲用小便(童子尿)的,一百個中沒有一個死亡;服用寒涼藥的,一百個中沒有一個能活。血雖然是陰類,但運行它的難道不是陽和之氣嗎?我認為:褚氏的學說,真是符合元理的方法,不可不知。
原文
至若溲溺之用,則但於邪熱上炎者,藉以降火,是誠善矣。
至於小便的使用,則只對於邪熱上炎者,藉以降火,這確實是好的。
原文
其若傷在脾胃,或陽虛陰勝等證,則非所宜,勿謂百不一死可概用也。(張景岳)
但如果損傷在脾胃,或陽虛陰勝等證,則不相宜,不要認為百無一死就可以一概使用。(張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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