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述

虛勞

虛勞(13)

虛勞29
原文
虛勞有虛而無火者,名虛寒;虛而有火者,名虛火。同一言虛,而虛寒虛火實分天壤。
白話
虛勞有虛弱而沒有火象的,稱為虛寒;虛弱而有火象的,稱為虛火。同樣都說是虛,但虛寒和虛火實際上差別有如天壤之別。
原文
治虛寒宜溫補,忌滋陰;治虛火宜滋陰,忌溫補。
白話
治療虛寒應該用溫補的方法,禁忌滋陰;治療虛火應該用滋陰的方法,禁忌溫補。
原文
然虛勞之證,後天有形致病者易治,先天無形致病者難治。治先天不足之證,要分別真陽虛、真陰虛。
白話
然而虛勞的病症,由於後天有形體可循的因素致病的比較容易治療,由於先天無形根本因素致病的則難以治療。治療先天不足的病症,必須分別清楚是真陽虛還是真陰虛。
原文
真陽不足者,陽虛無火也,當補陽;真陰不足者,陰虛火旺也,當補陰。
白話
真陽不足的人,是陽氣虛弱沒有火氣,應當補陽;真陰不足的人,是陰液虛弱火氣旺盛,應當補陰。
原文
人身陰陽水火,平則生,偏則病,偏極則死。
白話
人體內的陰陽水火,平衡就能生存,偏盛就會生病,偏盛到極點就會死亡。
原文
夫陽虛則陰偏旺,陰偏旺則陽愈虛,陽至絕,則獨陰亦隨之而絕矣;陰虛則陽偏旺,陽偏旺則陰愈虛,陰至絕,則孤陽亦隨之而絕矣。
白話
陽氣虛弱則陰氣相對偏盛,陰氣偏盛則陽氣更加虛弱,陽氣到了衰竭的地步,那麼單獨的陰氣也會隨之而滅絕;陰氣虛弱則陽氣相對偏盛,陽氣偏盛則陰氣更加虛弱,陰氣到了衰竭的地步,那麼孤單的陽氣也會隨之而滅絕。
原文
有真陰不足,服滋陰藥則變虛寒,服溫補藥又變虛火者,此陰水既竭,陽火亦虛,不耐滋陰之死證也;有真陽不足,服溫補藥則變虛火,服滋陰藥又變虛寒者,此陽火既竭,陰水亦虧,不耐溫補之死證也。
白話
有真陰不足的病人,服用滋陰藥就轉變為虛寒,服用溫補藥又轉變為虛火,這是因為陰液已經枯竭,陽氣也虛弱,無法耐受滋陰藥的死亡徵兆;有真陽不足的病人,服用溫補藥就轉變為虛火,服用滋陰藥又轉變為虛寒,這是因為陽氣已經枯竭,陰液也虧損,無法耐受溫補藥的死亡徵兆。
原文
有虛寒用溫補不變虛火,到底虛寒而死者,此有陰無陽,獨陰不長之死證也;有虛火用滋陰不變虛寒,到底虛火而死者,此獨陽無陰,孤陽不生之死證也。以上先天陰陽不足,水火偏勝之虛勞也。
白話
有虛寒證使用溫補藥不轉變為虛火,最終因虛寒而死的,這是只有陰氣沒有陽氣,單獨的陰氣無法生長的死亡徵兆;有虛火證使用滋陰藥不轉變為虛寒,最終因虛火而死的,這是只有陽氣沒有陰氣,孤單的陽氣無法生長的死亡徵兆。以上所說的是先天陰陽不足、水火偏勝所導致的虛勞。
原文
至若後天勞損之證,則有精、血、氣三者之不同,然究其實,亦惟虛寒、虛火兩條。
白話
至於後天勞累損傷的病症,則有損傷精、血、氣這三種的不同,但追究其實質,也不過是虛寒和虛火兩大類。
原文
血虛有火者,人皆知之,氣虛有火者,人都忽之。
白話
血虛而兼有火象的情況,人們都知道;氣虛而兼有火象的情況,人們卻常常忽略它。
原文
氣虛無火者,當溫補其氣;氣虛有火者,則補氣藥中須加清涼。
白話
氣虛而沒有火象的,應當溫補其氣;氣虛而兼有火象的,則在補氣的藥物中必須加入清涼的藥材。
原文
血虛無火者,當補其血;血虛有火者,則滋陰藥中須加清火。《內經》云:陰虛生內熱。
白話
血虛而沒有火象的,應當補養其血;血虛而兼有火象的,則在滋陰的藥物中必須加入清火的藥材。《內經》說:陰液虛弱會產生內熱。
原文
治當壯水之主以制陽光,非言虛寒可用溫補者。東垣云:虛火可補,參、耆之屬。
白話
治療應當增強滋養水液的根本來制約陽氣亢盛,這並不是說虛寒證可以用溫補的方法。李東垣說:虛火可以用補法,例如人參、黃耆這一類的藥物。
原文
此言後天飲食勞倦,虛陽發熱之火,非言先天腎虛之火也。
白話
這說的是後天因飲食勞倦,導致虛陽浮越發熱的火,並非指先天腎虛引起的火。
原文
世人皆因錯解《內經》勞者溫之、形不足者溫之以氣,誤認溫字為熱,不知形不足者溫之以氣,但言溫潤和養以培元氣,非言用溫熱之藥;精不足者補之以味,但言用滋陰補其陰精,非言葷腥厚味也。(《證因脈治》)
白話
世上的人都是因為錯誤理解了《內經》中「勞者溫之」、「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的說法,誤把「溫」字當作「熱」,不知道「形不足者溫之以氣」,只是說要用溫潤和養的方法來培補元氣,並非說要用溫熱的藥物;「精不足者補之以味」,只是說要用滋陰的方法來補養其陰精,並非說要食用葷腥油膩厚重的食物。(《證因脈治》)
原文
凡虛勞病,多有發熱者,須辨其因之內外、脈之陰陽、時之早晚而定其治。
白話
凡是虛勞病,多有發熱的症狀,必須辨別其病因是內因還是外因、脈象的陰陽屬性、以及發熱時間的早晚,然後才能確定治療方法。
原文
若用通套退熱之藥,誅伐無過,乃至熱久血乾津竭,十死不救,醫之罪也。。
白話
如果使用通用的退熱藥物,盲目攻伐沒有病邪的部位,以至於發熱日久,導致血液乾枯、津液耗竭,那就十個病人九個死,無法救治,這是醫生的過錯。
原文
凡虛勞病,多有奪血而無汗者,若認為陽實而責其汗,必動其血,是名下厥上竭,醫殺之也。。凡虛勞病,最防脾氣下溜。若過用寒涼,致下利清穀者,醫之罪也。。
白話
凡是虛勞病,多有失血而沒有汗出的情況,如果認為是陽氣實證而強行發汗,必定會牽動其血分,這叫做「下厥上竭」,是醫生害死了病人。凡是虛勞病,最要提防脾氣下陷。如果過度使用寒涼藥物,導致腹瀉、完穀不化的,這是醫生的過錯。
原文
凡治勞瘵發熱,乘其初成,胃氣尚可勝藥,急以峻劑加入人參,導血開囊,退熱行瘀,全生保命。
白話
凡是治療勞瘵病發熱,應當趁其初起,胃氣還能承受藥力的時候,趕快用峻猛的藥方加入人參,引導血液、疏通鬱結,退除熱邪、運行瘀滯,這樣才能保全生命。
原文
所關甚大,遲則其人胃虛氣餒,羸瘠不堪,即醫良法妙,亦何為哉?
白話
這個時機關係非常大,延誤了就會導致病人胃氣虛弱、正氣不足,身體瘦弱不堪,即使醫生醫術高明、治法巧妙,又有什麼用呢?
原文
此非醫罪,繩趨尺步,昧於行權,隱忍不言,欲圖僥倖,反為罪也。。
白話
這本來不是醫生的過錯,但如果墨守成規,不懂得靈活變通,隱瞞病情不說話,想要僥倖成功,反而會成為罪過。
原文
凡小兒五疳,即大人五勞,幼科知用五疳成方,而不知五勞曲折次第,初起者,治之可以得效,胃虛者,服之有死而已。
白話
凡是小兒的五疳病,就相當於大人的五勞病。兒科醫生只知道使用治療五疳的成方,卻不了解五勞病錯綜複雜的發展過程。對於剛發病的,治療或許可以見效;對於胃氣虛弱的,服用這些藥方只會導致死亡。
原文
蓋膽草、蘆薈、胡連,極苦大寒,兒不能勝耳。
白話
這是因為龍膽草、蘆薈、胡黃連這些藥材,藥性極苦、大寒,小兒的身體無法承受。
原文
大方亦然,謂五臟有虛勞、實勞,恣用苦寒,罪莫逃也。。
白話
對於成人的處方也是同樣的道理。認為五臟有虛勞和實勞的區別,而隨意使用苦寒藥物,其罪過是無法逃脫的。
原文
嘗富後貧,名曰脫營;嘗貴後賤,名曰失精。
白話
曾經富裕後來貧窮,這種情況叫做「脫營」;曾經高貴後來卑賤,這種情況叫做「失精」。
原文
脫營、失精,非病關格,即病虛勞,宜以漸治其氣之結、血之凝,乃至流動充滿,成功千日可也。
白話
得了脫營、失精的人,不是患上關格病,就是患上虛勞病。應當用緩慢的方法治療其氣機的鬱結、血液的凝滯,一直到氣血能夠流通、充滿,這樣經過長期的調養,或許可以成功。
原文
醫不如此,用補用清,總不合法,身輕骨瘦,精神其能久居乎?此非醫罪,遷延貽誤薄乎云爾?(《醫門法律》)脈候
白話
醫生如果不這樣做,無論是用補法還是用清法,總是不符合治療法則,導致病人身體輕飄、骨瘦如柴,精神又怎麼能夠長久地留駐呢?這雖然不完全是醫生的罪過,但拖延耽誤病情,難道能說是過失很輕微嗎?(《醫門法律》)脈候
原文
夫男子平人,脈大為勞,極虛亦為勞。(《金匱》)
白話
男子在平時無病的情況下,脈象浮大的是勞病,脈象極其虛弱的也是勞病。(《金匱要略》)
原文
久病形肉俱脫,脈似和緩,亦多不治。《經》曰: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馮氏錦囊》)
白話
久病的人,形體肌肉都消瘦脫落了,即使脈象看起來平和緩慢,也大多難以醫治。《內經》說:形體肌肉已經脫落,即使九候的脈象調和,仍然會死亡。(《馮氏錦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