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述

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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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治天之濕,當同司天法,濕上甚而熱者,平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效而止;治地之濕,當同在泉法,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治飲食之濕,在中奪之,在上吐之,在下引而竭之;汗液之濕,同可天者治。
白話
治療來自天氣的濕邪,應當遵循司天的方法。如果濕氣往上發展得很嚴重而化熱,就用苦溫的藥物來平調,並佐以甘味和辛味的藥物,以出汗作為療效的標準,汗出就停止用藥。治療來自地氣的濕邪,應當遵循在泉的方法。如果濕氣在體內泛濫,就用苦熱的藥物來治療,並佐以酸味和淡味的藥物,用苦味來使其乾燥,用淡味來使其滲泄。治療因飲食不當產生的濕邪,如果濕在中焦,就用攻下法奪除它;如果濕在上焦,就用吐法;如果濕在下焦,就用疏導法來引導濕氣向下排洩。治療因汗液造成的濕邪,方法與治療天氣濕邪相同。
原文
惟人氣屬太陰脾土所化之濕,在氣交之分,與前四治有同有異。何者?
白話
只有人體正氣中,由太陰脾土所轉化生成的濕氣,處在天地之氣交會的區域,與前面四種濕邪的治法,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為什麼呢?
原文
土兼四氣,寒、熱、溫、涼,升、降、浮、沉,備在其中。脾胃者,陰陽異位,更實更虛,更逆更從。
白話
土氣兼備了四種氣,寒、熱、溫、涼,以及升、降、浮、沉的特性,都包含在其中。脾胃這兩個臟腑,陰陽屬性不同,位置也有區別,它們相互之間,會輪流出現實與虛、逆與順的狀態變化。
原文
是故陽盛則木勝,合為風濕;至陽盛則火勝,合為濕熱;陰盛則金勝,合為燥濕;至陰盛則水勝,合為寒濕。
白話
因此,陽氣過盛,就會導致木氣(肝)過旺,與濕相合,形成風濕;火氣(心)過盛,就會形成濕熱;陰氣過盛,就會導致金氣(肺)過旺,與濕相合,形成燥濕;水氣(腎)過盛,就會形成寒濕。
原文
為兼四氣,故淫泆上、下、中、外,無處不到。
白話
因為濕氣兼併了這四種氣,所以它會過度氾濫在人體的上部、下部、中部、外部,沒有哪個地方不能到達。
原文
大率在上則嘔吐、頭重、胸滿;在外則身體重腫;在下則足脛胕腫;在中則腹脹、中滿痞塞。
白話
大體上來說,濕氣在上部,就會出現嘔吐、頭部沉重、胸悶脹滿;濕氣在體表,就會出現身體沉重、浮腫;濕氣在下部,就會出現腳脛和小腿浮腫;濕氣在中部,就會出現腹部脹滿、中焦痞塞不通。
原文
當分上、下、中、外而治,隨其所兼寒、熱、溫、涼,以為佐使。
白話
應當區分濕氣是在上部、下部、中部還是外部來進行治療,並根據它兼夾了寒、熱、溫、涼哪種性質,來選擇相應的佐藥和使藥。
原文
至若先因乘克,以致脾虛津積而成濕者,則先治其勝克之邪;或脾胃本虛而生濕者,則以補虛為主;或鬱熱而成濕者,則以清熱為要。
白話
至於如果是因為某一臟腑(如肝木)先來剋制脾土,導致脾虛、津液積聚而形成濕邪的,就應先治療那個來犯的邪氣;如果是脾胃本身虛弱而產生濕邪的,就應以補益虛弱為主;如果是因為體內鬱熱而產生濕邪的,就應以清熱為關鍵。
原文
或脾胃之濕,淫泆流於四臟、筋骨、皮肉、血脈之間者,所治之藥,各有所入,能入於此者,不能入於彼。
白話
有時脾胃的濕邪,會過度氾濫並流竄到其他四臟、筋骨、皮膚、肌肉、血脈之間。治療這種情況的藥物,各有其特定歸經和趨向,能到達這個部位的藥物,不一定能到達那個部位。
原文
且濕淫為病,《內經》所論疊出於各篇,《本草》治濕亦不一而見,丹溪止歸重蒼朮一味,豈理也哉!(《證治準繩》)
白話
況且濕邪氾濫導致的疾病,《內經》在許多篇章中多次討論到,而《本草經》等藥物學著作中記載治療濕邪的藥物也不只一種。朱丹溪先生卻只推崇蒼朮這一味藥,這難道合乎道理嗎!(出自《證治準繩》)
原文
諸家論濕,但云濕流關節止耳,至濕上甚為熱之旨,從未言及。
白話
各家醫家論述濕邪時,只說到濕邪流注關節為止,而對於濕氣向上發展得很嚴重會轉化為熱的道理,從未提到過。
原文
今悉論之:濕上甚為熱,《內經》豎一義云汗出如故而止,妙不容言。
白話
現在我來詳細論述它:濕氣向上發展得很嚴重會化為熱,《內經》提出一個治法說,「汗出如故而止」,這個說法妙得難以用語言形容。
原文
蓋濕上甚為熱,即所謂地氣上為云也;汗出如故,即所謂天氣下為雨也。
白話
因為濕氣向上發展得很嚴重而化為熱,這就好比所說的「地氣上升成為雲」;而「汗出如故」,就好比所說的「天氣下降成為雨」。
原文
天氣下為雨,而地氣之上升者,已解散不存矣。。濕上甚為熱,其人小便必不利。
白話
天氣下降成為雨之後,原來上升的地氣就已經消散不存在了。濕氣向上發展得很嚴重而化為熱,這種病人的小便一定不通利。
原文
蓋膀胱之氣化,先為濕熱所壅而不行,是以既上之濕,難於下趨。《經》又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白話
因為膀胱的氣化功能,首先被濕熱壅塞而無法正常運行,所以已經上升到上焦的濕氣,很難再向下運行。《內經》又說:治療濕邪如果不使用利小便的方法,就不是正確的治法。
原文
可見治上甚之濕熱,利其小便即為第一義矣。
白話
由此可見,治療向上發展得很嚴重的濕熱,通利小便就是第一要義了。
原文
然有陽實、陽虛二候:陽實者,小便色赤而痛,利其小便,則上焦遏郁之陽氣通,其濕熱自從膀胱下注而出矣;陽虛者,小便色白,不時淋漓而多汗,一切利藥即不得施,若誤施之,即犯虛虛之戒,不可不辨。。
白話
但是這裡有陽實和陽虛兩種證候:屬於陽實的,小便顏色發紅而且疼痛,這時通利他的小便,上焦被遏抑鬱結的陽氣就能暢通,濕熱自然會從膀胱向下排出;屬於陽虛的,小便顏色清白,不時有淋漓不盡的現象,而且多汗,所有通利小便的藥物都不能使用,如果錯誤地使用了,就會違反「虛虛」的禁忌,不可不辨別清楚。
原文
《金匱》治上焦之濕,本《內經》濕上甚為熱之義,而分輕重二證。
白話
《金匱要略》治療上焦的濕邪,是根據《內經》中「濕上甚為熱」的道理,並區分為輕微和嚴重兩種證候。
原文
《內經》原有上者下之之法,邪從下而上,必驅之使從下而出,一定之理也。
白話
《內經》原本就有「病邪在上者,可以從下法治療」的方法。病邪從下部而向上蔓延,就必須驅使它從下部排出,這是一定的道理。
原文
其證輕者,但搐其黃水從清陽之鼻竅而出;則其重者,必驅其黃水從前、後二陰之竅而出,所可意會也。
白話
其中證候輕微的,只需將黃水從清陽的鼻竅中排出;那麼證候嚴重的,就必須將黃水從前陰或後陰的孔竅中驅出,這是可以意會到的道理。
原文
但下法之難,不推其所以不可汗之故,即不得其所以用下之權。
白話
但是瀉下法的困難在於,如果不推究清楚不能用發汗法的原因,就不能掌握運用瀉下法的權衡。
原文
仲景以其頭搖、口噤、背張,𠘧𠘧陽之欲亡,若更發其汗,重虛衛外之陽,惡寒必轉甚;若發汗已,其脈如蛇,真陽脫離,頃刻死矣。
白話
仲景認為,如果見到病人頭部搖動、牙關緊閉、背部強直,這是體表陽氣即將消亡的徵象,此時如果再發汗,會使保衛體表的陽氣更加虛弱,怕冷的症狀必然會更加嚴重;如果已經發了汗,而脈象變得像蛇一樣曲折不暢,這表示真陽已經脫離,病人很快就會死亡了。
原文
由是推之,濕上甚為熱之重者,非用下法難以更生,而下法必以溫藥下之,庶幾濕去而陽不隨之俱去耳。。濕家不可發汗,以身本多汗,易至亡陽。
白話
由此推論,濕氣向上發展得很嚴重而化為熱的嚴重病證,如果不使用瀉下法就很難救治,而使用瀉下法時,必須要用溫熱性質的藥物來引導瀉下,這樣或許濕邪可以去除,而陽氣不會隨之脫失。患有濕邪病的人不可以發汗,因為他們身體本來就多汗,很容易導致陽氣消亡。
原文
濕溫之證,誤發其汗,名曰重暍,故為深戒。
白話
濕溫這種病證,如果錯誤地使用了發汗法,就叫做「重暍」,所以一定要深深地引以為戒。
原文
若久冒風涼,以水灌汗,抑鬱其陽者,不微汗之,病無從解。。
白話
如果是因為長時間感受風寒,或者用冷水澆淋來遏止出汗,導致體表陽氣被鬱結的,如果不稍微發一點汗,病情就無從解除。
原文
陽氣素虛之人,至夏月必且益虛,陽氣不充於身,而陰濕得以據之,此而以治濕之常藥施之,其虛陽必隨濕而俱去,有死而已。故陽虛濕盛,舍助陽別無驅濕之法。。
白話
平常陽氣就虛弱的人,到了夏天一定會更加虛弱,陽氣不能充實於全身,陰濕邪氣就能夠佔據身體。對這種情況,如果使用治療濕邪的普通藥物來治療,那麼他虛弱的陽氣必定會隨著濕邪一起消亡,就只有死路一條了。所以對於陽氣虛弱而濕邪旺盛的情況,除了扶助陽氣之外,沒有其他驅除濕邪的方法。
原文
在表之濕,有可汗者,用附子合桂枝湯驅之外出;在裡之濕,有可下者,用附子合細辛、大黃驅之下出;在中之濕,用附子合白朮溫中燥脾。(喻嘉言)
白話
(喻嘉言說:)對於在體表的濕邪,有可以用發汗法治療的,就用附子配合桂枝湯來將它驅逐到體外;對於在體內的濕邪,有可以用瀉下法治療的,就用附子配合細辛、大黃來將它驅逐向下排出;對於在中焦的濕邪,就用附子配合白朮來溫暖中焦、乾燥脾臟。
原文
濕為重濁有質之邪。從外受者,皆由地氣之升騰;從內生者,皆由脾陽之不運。
白話
濕邪是性質重濁、有形質的邪氣。從外部侵襲人體的濕邪,都是由於地氣上升騰而形成;從內部產生的濕邪,都是由於脾陽運化功能失常所致。
原文
雖雲霧露雨濕上先受之,地中潮濕下先受之,然霧露雨濕,亦必由地氣上升而致。
白話
雖然說雲、霧、露、雨這些濕氣,人體的上部會先感受到;地面上的潮濕之氣,人體的下部會先感受到,但即使是雲、霧、露、雨,也必然是由地氣上升所形成的。
原文
若地氣不升,則天氣不降,皆成燥證矣,何濕之有?
白話
如果地氣不上升,那麼天氣也不會下降,天地之間就都會變成乾燥的證候了,哪裡還會有濕氣呢?
原文
其傷人也,或從上,或從下,或遍體皆受,此論外感之濕邪著於肌軀者也。
白話
濕邪傷害人體,有的從上部侵入,有的從下部侵入,有的全身都受到侵襲,這是討論外感濕邪停留在肌膚體表的情況。
原文
此未入於臟腑,治法宜於表散,但不可大汗耳。
白話
這種情況,濕邪還沒有侵入臟腑,治療方法應當用發散解表法,但是不可以大量出汗。
原文
若兼風者,微微散之;兼寒者,佐以溫藥;兼熱者,佐以清藥。此言外受之濕也。然水流濕,火就燥,有同氣相感之理。
白話
如果兼夾了風邪,就用微微發散的方法;如果兼夾了寒邪,就佐以溫熱性質的藥物;如果兼夾了熱邪,就佐以清涼性質的藥物。這是討論外感濕邪的治法。然而,水會流向潮濕的地方,火會趨向乾燥的地方,這裡面存在著同類之氣互相感應的道理。
原文
如飲食不節,脾家有濕,則外感肌軀之濕亦漸次入於臟腑矣。
白話
如果飲食沒有節制,導致脾臟本身有濕氣,那麼從外部侵襲肌膚體表的濕氣也會逐漸地侵入臟腑了。
原文
亦有濕從內生者,必膏粱酒醴過度,或嗜飲茶湯,或食生冷瓜果及甜膩之物。
白話
也有濕邪是從體內產生的,這必定是因為過度進食油膩厚味、飲酒,或者嗜好喝茶、喝水,或者食用生冷的瓜果以及甜膩的食物所致。
原文
總宜辨其體質陰陽,斯可以知寒熱虛實之治。
白話
總之,應當辨別患者的體質是屬陰還是屬陽,這樣才能夠判斷是用寒藥還是熱藥、補法還是瀉法來治療。
原文
若其人色蒼而瘦,肌肉堅結者,其體屬陽,外感濕邪,必易化熱;若內生之濕,多因膏粱酒醴,必患濕熱之證。
白話
如果一個人面色青黃而消瘦,肌肉堅實,那麼他的體質屬於陽性。如果外感濕邪,必然容易轉化為熱;如果體內產生的濕邪,多因油膩厚味和飲酒所致,必會患上濕熱證。
原文
若其人色白而肥,肌肉柔軟者,其體屬陰,外感濕邪,不易化熱;若內生之濕,多因茶湯生冷,必患寒濕之證。
白話
如果一個人面色蒼白而肥胖,肌肉柔軟,那麼他的體質屬於陰性。如果外感濕邪,不容易轉化為熱;如果體內產生的濕邪,多因飲茶、喝水和吃生冷食物所致,必會患上寒濕證。
原文
若濕阻上焦者,用開肺氣,佐淡滲通膀胱,是即啟上閘,開支河,導水勢下行之理也;若脾陽不運,濕滯中焦者,用朮、樸、薑、半之屬溫運之,苓、澤、腹皮、滑石等滲泄之,亦猶低窪濕處,必得烈日曬之,或以燥土培之,或開溝渠以泄之耳。
白話
如果濕邪阻滯在上焦,就使用宣通肺氣的方法,並輔以淡味滲濕藥來疏通膀胱,這就是打開上游的水閘,開鑿支流河道,引導水勢向下的道理;如果脾陽運化功能失常,濕邪停滯在中焦,就用白朮、厚朴、生薑、半夏這一類藥物來溫運脾陽,用茯苓、澤瀉、大腹皮、滑石等藥物來滲濕泄濁,這就好比低窪潮濕的地方,必須讓烈日來曝曬它,或者用乾燥的泥土來培墊它,或者開挖溝渠來排泄積水一樣。
原文
以苦辛寒治濕熱,以苦辛溫治寒濕,概以淡滲佐之,或加風藥,甘、酸、膩、濁,在所不用。
白話
用苦味、辛味、寒性的藥物來治療濕熱,用苦味、辛味、溫性的藥物來治療寒濕,大體上都用淡味滲濕的藥物作為佐藥,有時加入祛風的藥物。而甘味、酸味、油膩、重濁的藥物,則都不使用。
原文
總之腎陽充旺,脾土健運,自無寒濕;肺金清肅之氣下降,膀胱之氣化通調,自無濕熱。
白話
總之,如果腎陽充足旺盛,脾土功能強健運轉,自然就不會有寒濕;如果肺金清肅的氣能正常下降,膀胱的氣化功能通暢調和,自然就不會有濕熱。
原文
若失治變幻,則有腫脹、黃疸、泄瀉、淋閉、痰飲等證,俱於各門參之可也。(《臨證指南》)
白話
如果治療不當而病情發生變化,就會出現腫脹、黃疸、泄瀉、小便淋澀不通、痰飲等證候。這些都可在相關專論中參考。(出自《臨證指南醫案》)
原文
治濕病之裡,以利小水為第一義;治濕病之表,以取微汗為第一義。(魏荔彤)
白話
治療屬於裡證的濕病,以通利小便為首要原則;治療屬於表證的濕病,以微微出汗為首要原則。(魏荔彤)
原文
治濕之法,理脾、清熱、利小便為主;風濕相搏,宜從表治。故曰:治濕不宜熱,不宜寒。風勝濕,燥勝濕,淡滲濕,三者盡之矣。。脾虛多中濕,脾本喜燥惡濕者也。
白話
治療濕邪的方法,主要以調理脾臟、清熱、通利小便為主;如果風邪和濕邪互相搏結,則適宜從體表來治療。所以說,治療濕邪不能用大熱的藥,也不能用大寒的藥。用風藥來勝濕,用燥藥來勝濕,用淡味藥來滲濕,這三種方法就涵蓋了治療濕邪的主要內容。脾臟虛弱的人容易感受濕邪,因為脾臟本性是喜歡乾燥而厭惡潮濕的。
原文
惟脾土衰弱,失健運之堤防,濕氣停聚不化,使䐜脹四肢,漬透皮肉,喘滿上逆,昏不知人。故治濕不知理脾,非其治也。。
白話
只有當脾土功能衰弱,失去了像堤防一樣運化水濕的能力時,濕氣才會停聚而不能運化,從而導致四肢脹滿,濕氣浸透皮膚肌肉,出現氣喘脹滿、氣機上逆、甚至昏迷不省人事等情況。所以治療濕邪如果不知道調理脾臟,那就不是正確的治療方法。
原文
濕勝化熱者,不可以熱治而用寒藥,使濕愈重;熱勝蒸濕者,不可以濕治而用燥藥,使熱愈甚。
白話
如果是濕邪偏重而鬱積化熱的情況,不能用治療熱證的方法來使用寒涼藥物,否則會使濕邪更加嚴重;如果是熱邪偏重而蒸騰濕氣的情況,不能用治療濕證的方法來使用燥濕藥物,否則會使熱邪更加嚴重。
原文
然則初受濕者,當以利水為要,使濕不致成熱也;久而濕化為熱者,當以清熱為要,使熱不致蒸濕也。(《證治匯補》)
白話
那麼,對於剛剛感受濕邪的人,應當以利水為主要方法,使濕邪不至於鬱積化熱;對於患病時間長、濕邪已經轉化為熱的人,則應當以清熱為主要方法,使熱邪不至於蒸騰濕氣。(出自《證治匯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