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述

注辨

注辨(1)

注辨26
原文
凡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起口用凡字,是開講法,不是承接法。此與上文陰陽脈,文同而義則異也。陽脈指胃氣言,所謂二十五陽者是也。五臟之陽和發見,故生。
白話
凡是陰病出現陽脈的,能存活;陽病出現陰脈的,會死亡。開頭用「凡」字,是開講的寫法,不是承接的寫法。這與上文說的陰脈陽脈,文字相同但意義卻不同。陽脈是指胃氣而言,所謂的二十五陽就是這個。五臟的陽和之氣顯現出來,所以能存活。
原文
陰脈指真臟言,胃脘之陽,不至於手太陰,五臟之真陰發見,故死。
白話
陰脈是指真臟脈而言,胃脘的陽氣無法到達手太陰經,五臟的真陰顯現出來,所以會死亡。
原文
要知上文沉、澀、弱、弦、遲是病脈,不是死脈,其見於陽病最多。
白話
要知道上文提到的沉、澀、弱、弦、遲是病脈,不是死脈,這些脈象出現在陽病中最常見。
原文
若真臟脈至,如肝脈中外急,心脈堅而搏,肺脈大而浮,腎脈之如彈石,脾脈之如喙距,反見有餘之象,豈可以陽脈名之?若以胃脈為遲,真陰為數,能不誤人耶?(柯韻伯)
白話
如果真臟脈出現,例如肝脈在外觀上緊急,心脈堅硬而搏動,肺脈大而浮,腎脈像彈石一樣,脾脈像鳥喙和雞距,反而呈現有餘的現象,怎麼可以用陽脈來稱呼它?如果把胃脈當作遲脈,把真陰脈當作數脈,難道不會誤人嗎?(柯韻伯)
原文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
白話
傷寒第一天,太陽經感受病邪。脈象如果平靜的,是不傳變;如果很想嘔吐,或者煩躁不安,脈象數而急促的,是傳變了。
原文
《經》云一日太陽受之,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四、五、六日三陰受之。
白話
《經》說:第一天太陽經感受,第二天陽明經感受,第三天少陽經感受;第四、五、六天三陰經感受。
原文
與《洪範》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文法符同。實為標出六經證據,以為治療張本。何嘗教人以日數為拘也!
白話
這與《洪範》中「第一是壽,第二是富,第三是康寧,第四是攸好德,第五是考終命」的文法相同。實際上是標示出六經的證據,作為治療的基礎。哪裡是教人拘泥於日數呢!
原文
後人以曰作日,自然如同暗鏡,從古無人道及。或言日字不必看實。夫日實字也,安可作虛字用耶?(《醫補》)
白話
後人把「曰」當作「日」,自然就像暗鏡一樣,自古以來沒有人說過。有人說「日」字不必看實。但「日」是實字,怎麼能當作虛字用呢?(《醫補》)
原文
傳者,即《內經》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之傳。乃太陽之氣生熱,而傳於表,即發於陽者傳七日之謂。非太陽與陽明、少陽經絡相傳之謂也。(柯韻伯)
白話
傳,就是《內經》所說人感受寒邪而轉變為熱的傳。是太陽之氣產生熱,而傳佈到體表,也就是發於陽的傳七日的意思。不是太陽與陽明、少陽經絡互相傳變的意思。(柯韻伯)
原文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白話
傷寒二三天,陽明、少陽的症狀不出現的,是不傳變。
原文
傷寒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者,是言見證之期,非傳經之日也。
白話
傷寒第一天太陽、第二天陽明、第三天少陽,是說症狀出現的時期,不是經脈傳變的日子。
原文
岐伯曰:邪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項,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其中膺背兩脅,亦中其經。
白話
岐伯說:邪氣侵襲面部,就下達陽明經;侵襲項部,就下達太陽經;侵襲頰部,就下達少陽經;如果侵襲胸膺、背部及兩脅,也會中傷相應的經脈。
原文
蓋太陽經部位最高,故一日發;陽明經部位次之,故二日發;少陽經部位又次之,故三日發。是氣有高下,病有遠近,適其至所為故也。
白話
因為太陽經的部位最高,所以第一天發病;陽明經的部位次之,所以第二天發病;少陽經的部位又次之,所以第三天發病。這是因為氣有高下之分,病有遠近之別,恰好到達其所在部位的緣故。
原文
夫三陽各受寒邪,不必自太陽始,諸家言三陽必自太陽傳來者,未審斯義耳。(柯韻伯)
白話
三陽經各自感受寒邪,不一定從太陽經開始,各家說三陽必定從太陽經傳變而來,是沒有明白這個道理啊。(柯韻伯)
原文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白話
傷寒第三天,三陽經已經傳遍,三陰經應當感受邪氣。這個人反而能進食而不嘔吐,這是三陰經沒有感受邪氣。
原文
受寒三日,不見三陽表證,是其人陽氣衝和,不與寒爭,邪不得入,故三陽盡不受邪也。若陰虛而不能支,則三陰自受邪氣。岐伯曰:中於陰者,從臂胻始。故三陰各自受邪,不必陽經傳授。
白話
感受寒邪三天,沒有出現三陽經的表證,這是因為這個人陽氣平和,不與寒邪爭鬥,邪氣無法侵入,所以三陽經都沒有受到邪氣。如果陰虛而不能支持,那麼三陰經就會自行感受邪氣。岐伯說:侵襲陰經的,從手臂和小腿開始。所以三陰經各自感受邪氣,不必經由陽經傳授。
原文
所謂太陰四日、少陰五日、厥陰六日者,亦以陰經之高下為見證之期,非六經以次相傳之日也。(柯韻伯)
白話
所謂太陰第四天、少陰第五天、厥陰第六天,也是根據陰經部位的高低作為症狀出現的時期,不是六經按順序傳變的日子。(柯韻伯)
原文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煩躁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白話
傷寒六七天,沒有明顯的發熱,病人煩躁不安的,這是因為陽氣離去而進入陰分的緣故。
原文
陰者指里而言,非指三陰也。或入太陽之本而熱結膀胱,或入陽明之本而胃中乾燥,或入少陽之本而脅下硬滿,或入太陰而暴煩下利,或入少陰而口燥舌乾,或入厥陰而心中疼熱,皆入陰之謂。(柯韻伯)
白話
陰是指裡而言,不是指三陰經。有的進入太陽之本而熱結膀胱,有的進入陽明之本而胃中乾燥,有的進入少陽之本而脅下硬滿,有的進入太陰而突然煩躁下利,有的進入少陰而口燥舌乾,有的進入厥陰而心中疼痛發熱,這些都是進入陰分的說法。(柯韻伯)
原文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白話
太陽病,頭痛,到七天以上自行痊癒的,是因為行經完畢的緣故。如果將要發生再經的,可以針刺足陽明經,使經脈不傳變就會痊癒。
原文
舊說傷寒日傳一經,六日至厥陰,七日再傳太陽,八日再傳陽明,謂之再經。自此說行,而仲景之堂無門可入矣。
白話
舊的說法認為傷寒每天傳變一經,第六天到厥陰,第七天再傳到太陽,第八天再傳到陽明,稱為再經。自從這種說法流行,仲景的學問就無門可入了。
原文
夫仲景未嘗有日傳一經之說,亦未有傳至三陰而尚頭痛者。曰頭痛者,是未離太陽可知。曰行,則與傳不同。曰其經,是指本經而非他經矣。
白話
仲景未曾有每天傳變一經的說法,也沒有傳到三陰經還有頭痛的。說頭痛,是知道還沒有離開太陽經。說「行」,就與「傳」不同。說「其經」,是指本經而不是其他經。
原文
發於陽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陽一經行盡之期,不是六經傳變之日。
白話
發於陽的七日痊癒,是七天為太陽一經行盡的期限,不是六經傳變的日子。
原文
岐伯曰: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有明證也。
白話
岐伯說:七天太陽病衰減,頭痛稍微好轉,有明確的證據。
原文
故不曰傳足陽明,而曰欲作再經,是太陽過經不解,復病陽明而為並病也。
白話
所以不說傳到足陽明,而說將要發生再經,這是太陽經過了期限還未解除,又病到陽明而成為並病。
原文
針足陽明之交,截其傳路,使邪氣不得再入陽明之經,則太陽之餘邪亦散,非歸併陽明,使不犯少陽之謂也。(柯韻伯)
白話
針刺足陽明經的交會處,截斷傳變的路徑,使邪氣不能再進入陽明經,那麼太陽的餘邪也會散去,這不是把病歸併到陽明,使邪氣不侵犯少陽的意思。(柯韻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