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自利者,不經攻下,自然注泄也。傷寒自利多種,有表邪傳裡,裡虛協熱而利;有不應下而下,內虛協熱而利。又三陽合病,皆有自利。
所謂自利,是指沒有經過攻下治療,自然就發生泄瀉。傷寒病中自利有多種情況,有表邪傳入裡,裡虛夾雜熱邪而導致的泄利;有不應當攻下卻使用了攻下法,造成內虛夾雜熱邪而導致的泄利。另外,三陽合病也都有自利的現象。
原文
太陽陽明合病自利者,為邪在表也,故與葛根湯汗之;太陽少陽合病自利者,為邪在半表半裡也,故與黃芩湯和之;陽明少陽合病自利者,為邪入腑也,故與承氣湯下之。是三者所以異也。下利何以明其寒熱耶?
太陽與陽明合病而出現自利,是因為邪氣在表,所以用葛根湯發汗;太陽與少陽合病而出現自利,是因為邪氣在半表半裡,所以用黃芩湯調和;陽明與少陽合病而出現自利,是因為邪氣已進入腸胃,所以用承氣湯攻下。這就是三者治法不同的原因。下利要如何辨別其寒熱性質呢?
原文
蓋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下利慾飲水者,以有熱故也。
大凡自利而不口渴的,屬於太陰病,因為其臟腑有寒的緣故;下利而想喝水的,是因為有熱的緣故。
原文
大便溏,小便自可者,此為有熱;自利,小便色白者,此為有寒。
大便稀溏,小便尚可正常的,這是屬於有熱;自利而小便顏色清澈的,這是屬於有寒。
原文
惡寒脈微,自利清穀,此為有寒;發熱後重,泄色黃赤,此為有熱。又自利以身涼脈小為順,身熱脈大為逆。
怕冷、脈搏微弱,自利排泄未消化的食物,這是屬於有寒;發熱、裡急後重,泄瀉顏色黃赤,這是屬於有熱。此外,自利以身體涼、脈搏小而為順證,身體熱、脈搏大而為逆證。
原文
少陰病脈緊,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此為欲解。
少陰病脈象緊,下利時脈象突然變微弱,手足反而溫暖,脈緊的現象反而消失,這是病將要解除的徵兆。
原文
下利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止,雖發熱不死。又自利有可溫者,理中、白通諸四逆輩。
下利而脈象大的,表示下利還不會停止;脈象微弱而數的,表示下利將要停止,即使發熱也不會死亡。另外,自利有可以用溫法來治療的,比如理中湯、白通湯以及各種四逆湯之類的方劑。
原文
又有利在下焦,溫劑不應者,《經》曰理中者,理中焦。
還有一種情況是泄利在下焦,使用溫熱的方劑沒有效果的,《傷寒論》說:理中湯是用來調理中焦的。
原文
此利在下焦,宜石脂餘糧湯;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
這種泄利在下焦,適合用赤石脂禹餘糧湯;如果仍然不止,就應當通利小便。
原文
又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與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硬,或脈沉而滑,或不欲食而譫語,或瘥後至年月日復發。凡此數者,皆腸胃有積結,而須攻泄。《經》曰通因通用者是也。
另外,少陰病,自利排出清水,顏色純青,心下必定疼痛,口乾燥,以及下利時寸關尺三部脈都平穩,按壓心下部位有硬滿感,或者脈象沉而滑,或者不想飲食而胡言亂語,或者病癒後到了某年某月某日又復發。凡是這些情況,都是腸胃中有積滯結聚,必須用攻下法來排泄。《傷寒論》所說「通因通用」就是指這種情況。
原文
又下利雖有表證,不可發汗,以下利為邪氣內攻,走泄津液而胃虛。
另外,下利雖然有表證,也不可以發汗,因為下利是邪氣內攻,導致津液耗泄而且胃氣虛弱。
原文
《經》曰下利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者是也。大抵五奪之中,下利為甚。
《傷寒論》說下利時不可攻表,如果發汗必定會引起脹滿。大抵在五種虛脫證候中,下利造成的虛脫最為嚴重。
原文
《經》曰: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發熱,下利,厥不止者死;直視,譫語,下利者死;下利,手足厥冷,無脈,灸之不溫,脈不還者死;少陰病自利,煩躁,不得臥者死。凡此數者,皆邪奪正氣而下脫也。(黃仲理)
《傷寒論》說:下利每天十多次,脈象反而充實的,屬於死證;發熱、下利、四肢厥冷不止的,屬於死證;兩眼直視、胡言亂語、下利的,屬於死證;下利、手足厥冷、脈搏消失,灸後手足不轉溫、脈搏不恢復的,屬於死證;少陰病自利,煩躁不安、無法安臥的,屬於死證。凡是這些情況,都是邪氣奪取正氣而導致下脫的緣故。(黃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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