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陰證而見陰象,人人知之;設陰證而反見陽象,人則惑之矣。
陰證表現出陰象,人人都知道;如果陰證反而表現出陽象,人們就會困惑了。
原文
例如少陰病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咽痛者;又如厥陰傷寒,六、七日不下利,便發熱而利,或大汗出,熱不去,身體拘急,四肢疼痛者;與夫陰極發躁,欲坐泥水中者,凡此皆陰極似陽之證。然究其實,則大有分別。
例如少陰病,腹瀉完穀不化,裡有寒外有熱,手足厥冷,脈搏微弱將絕,身體反而不怕冷,面色發紅,或者咽喉疼痛;又如厥陰傷寒,六七天不腹瀉,隨後發熱並腹瀉,或者大汗出,熱不退,身體拘攣緊急,四肢疼痛;以及陰氣極盛而發煩躁,想要坐在泥水中的情況,這些都是陰氣極盛而表現出類似陽證的證候。然而追究其實質,則大有區別。
原文
按:下利清穀,手足厥逆,已是陰證,且得脈微欲絕,則陰證更有確據。
按:腹瀉完穀不化,手足厥冷,已經是陰證,再加上脈搏微弱將絕,則陰證更有確鑿的證據。
原文
此之不惡寒,面赤色,乃是真陽外脫;此之咽痛,乃是虛陽上浮。
這種不怕冷、面色發紅,是體內的陽氣向外脫離;這種咽喉疼痛,是虛弱的陽氣向上浮越。
原文
再按:陽證,若大汗出,其熱必去,身體當不拘急,四肢當不疼。
再按:陽證,如果大汗出,其熱必定退去,身體應當不拘攣緊急,四肢應當不疼痛。
原文
今大汗出,熱反不去,身體反拘急,四肢反痛,則此之汗,非表邪之汗,乃是亡陽之汗;此之熱,非陽邪之熱,乃是虛陽外脫之熱;此之拘急身痛,非表證之候,乃是亡陽之候矣。(《傷寒大白》)憑脈不憑證
如今大汗出,熱反而不退,身體反而拘攣緊急,四肢反而疼痛,那麼這個汗,不是表邪的汗,而是亡陽的汗;這個熱,不是陽邪的熱,而是虛陽外脫的熱;這個拘急身痛,不是表證的徵候,而是亡陽的徵候了。(《傷寒大白》)憑脈不憑證
原文
如《經》所謂結胸證,應下之;其脈浮者,不可下。
如《內經》所說的結胸證,應當用下法;如果脈象浮的,不可用下法。
這又不是發熱七八天,雖然脈象浮數,卻可以用下法的證候。
原文
又如譫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因與一升,明日不大便,脈反微澀者,不可更與承氣湯。
又如譫語,發潮熱,脈象滑而疾數的,用小承氣湯主治;於是給藥一升,第二天仍不大便,脈象反而微澀的,不可再給承氣湯。
原文
又如發熱惡寒,脈微弱尺中遲者,俱不可汗。此又非在表宜汗之證也。此憑脈不憑證之治法也。(《傷寒類證》)
又如發熱惡寒,脈象微弱,尺部脈遲的,都不可發汗。這又不是在表應當發汗的證候。這是憑脈不憑證的治法。(《傷寒類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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