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閔氏六經傳盡不再傳之說,實本於《內經》病邪遞傳,一臟不兩傷,兩傷則死之理。謂傳經,凡言日者,概不可以日數拘也。尤為破的。
閔氏認為六經傳遍後不再傳的說法,實際上是根據《內經》中病邪依次傳變,一個臟腑不能受兩次損傷,如果兩次受損就會死亡的理論。所謂傳經,凡是提到日數的,大致都不能拘泥於具體天數。這一點尤其精闢。
原文
但亦有應申明者,《經》云一日太陽受之,不過云太陽病始於此一日耳。
但也應該說明的,《內經》說一日太陽經受病,只是說太陽病開始於這一天罷了。
原文
在太陽數十日不罷,皆可謂之在太陽一日分內也,故有始終生死於太陽者。
在太陽經幾十天不解除,都可以說是在太陽經一天的範圍內,所以有人從始至終死於太陽經病。
原文
此仲師設有過經不解專篇,乃為《傷寒論》不傳經病言也。
因此仲景設立了「過經不解」的專門篇章,這是為《傷寒論》中不傳經的病而說的。
第二天陽明經受病,也是以太陽經傳變到陽明經的開始作為第二天。
原文
在太陽者暫,即日傳陽明,固陽明之二日也;在太陽者久,七、八日始傳陽明,亦為陽明之二日也。
在太陽經時間短,當天就傳到陽明,固然是陽明經的第二天;在太陽經時間長,七八天才傳到陽明,也屬於陽明經的第二天。
其餘各經依次傳變,所說的三、四、五、六天,大致都是這樣。
原文
必言七日者,自太陽始受,病計至七日愈,藉日以明其遞傳之次耳。
之所以一定要說七天,是從太陽經開始受病,計算到第七天痊癒,藉助天數來說明它依次傳變的次序罷了。
原文
如人自此起,行至某處,七日之程,其行之遲速,至之先後,則不可計。閔氏以為七陽數也,仍似執論。余謂太陽病愈之日,即為七日,更覺明爽。
就像人從這裡出發,走到某個地方,需要七天的路程,但行走的快慢、到達的先後,則無法計算。閔氏認為七是陽數,仍然像是拘泥的說法。我認為太陽病痊癒的那一天,就是第七天,更覺得明白爽快。
原文
是凡陽明受邪之日,皆為二日,不過計太陽始傳於陽明之次耳。
因此凡是陽明經受邪的日子,都是第二天,不過是計算太陽經開始傳變到陽明經的次序罷了。
原文
然則在陽明為久為暫,得愈之日,皆為八日,亦不必謂七日合陽數也。諸經得愈之日,亦皆如此。似不合《經》文,而深合於《經》旨也。何則?
如此說來,在陽明經時間長或短,痊癒的那一天,都是第八天,也不必說七符合陽數。各經痊癒的日子,也都是這樣。似乎不符合《內經》經文,但卻深深符合《內經》的意旨。為什麼呢?
原文
《經》文示天下萬世以成憲,故不得不藉日以明其次第,使人知六經受病及愈日之紀也。其實病邪遷變,倏忽無常,何可以日計乎?
《內經》經文向天下萬世展示固定的法則,所以不得不藉助天數來說明其次序,使人知道六經受病以及痊癒日期的規律。實際上病邪變化遷移,倏忽無常,怎麼可以用天數來計算呢?
原文
知計日以言經,卻不計日以察病,斯可與言遵經治病矣?
知道計算天數來說明經脈,卻不計算天數來診察疾病,這樣才可以談論遵循經書治病嗎?
原文
及病邪已入厥陰,重言復傳太陽,則合考《內經》、仲師之論,並無此說,可明其妄。
至於病邪已經進入厥陰經,又說重新傳回太陽經,那麼綜合考察《內經》和仲景的論述,都沒有這種說法,可以明白這是荒謬的。
原文
蓋人身內而臟腑,外而經絡,邪無自厥陰得入太陽之道路,如邪已透表,則升散矣,焉有自里透表,復自表入里者哉?
因為人體內在臟腑,外在經絡,病邪沒有從厥陰經進入太陽經的道路,如果病邪已經透出體表,就會升散發散,哪有從裡透出體表,又從體表進入裡面的呢?
原文
試問:古今來,自厥陰復傳太陽者,何人曾治此病乎?
試問:從古至今,從厥陰經重新傳到太陽經的,有誰曾經治療過這種病呢?
原文
今人患傷寒,病在三陽經,生死決矣,直中陰經者有之,傳至陰經者已少,況六經傳遍乎?
現在人患傷寒,病在三陽經,生死就已經決定了,有直接中於陰經的,有傳變到陰經的已經很少,何況六經傳遍呢?
原文
以今人稟弱者多,世醫操術不明者不少,不俟傳遍已死矣,所以見治六經傳遍之傷寒病者,寥寥也。
因為現在人體質虛弱的多,世間醫術不明的人不少,不等傳遍就已經死了,所以見到治療六經傳遍的傷寒病,很少啊。
原文
《傷寒論》雖如是分別六經,而病者未必盡分疆畫界。
《傷寒論》雖然這樣區分六經,但病人未必完全分疆劃界。
原文
初得之時,兩經皆病者,三經皆病者,甚多;此未盡而彼已傳者,亦復不少;陽經未盡,亦有入於陰經者;又常見太、少兩陰經俱病者;又常見三陰經俱病者。
剛得病時,兩經都病的、三經都病的非常多;這一經未完而那一經已傳變的也不少;陽經未完,也有進入陰經的;又常見太陰、少陰兩陰經都病的;又常見三陰經都病的。
原文
所以仲師設《合病篇》以論病,《並病篇》以論治也。
所以仲景設立《合病篇》來討論病,《並病篇》來討論治療。
原文
合病、並病,雖獨言三陽,乃舉一隅也,豈不可推之三陰乎?若不能推,則雖有書充棟,亦無用矣。(魏荔彤)傳足經不傳手經
合病、並病,雖然只說三陽經,但這是舉一個例子,難道不可以推廣到三陰經嗎?如果不能推廣,那麼即使書汗牛充棟,也沒有用了。(魏荔彤)傳足經不傳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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