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為醫固難,而為名醫尤難。何則?名醫者,聲價高,敦請不易。
當醫生本來就困難,而要成為名醫更是困難。為什麼呢?因為名醫聲望高、身價高,不容易誠懇地邀請到。
原文
即使有力可延,又恐往而不遇,即或可遇,其居必非近地,不能旦夕可至。
即使有能力聘請,又擔心前往時遇不到人;就算能夠遇到,他的住處也一定不在近處,無法在短時間內到達。
原文
故凡輕小之疾,不即延治,必病勢危篤,遷延日久,屢易醫家,廣試藥石,一誤再誤,已成壞證,然後求之。彼名醫者,豈真有起死回生之術哉?
所以凡是輕微的小病,不會立刻請他醫治,一定要等到病情危急嚴重,拖延很久,多次更換醫生,廣泛嘗試各種藥物,一錯再錯,已經成為無法治癒的重症,然後才去求他。那些名醫,難道真有起死回生的本領嗎?
原文
病家不明此理,以為如此大名,必有回天之力,若如他醫之束手,亦何以異於人哉?於是望之愈切,而責之愈重。
病人家屬不明白這個道理,認為名聲這麼大,一定有扭轉危局的力量,如果他也像其他醫生一樣束手無策,那又有什麼與眾不同呢?於是期望越迫切,責備就越重。
原文
若其病斷然必死,則明示以不治之故,定之死期,飄然而去,猶可免責。
如果病人病情確定必死無疑,就明白告知無法醫治的原因,預定死亡日期,然後飄然離去,還可以避免責任。
原文
倘萬死之中,猶有生機一線,若用輕劑以冀圖塞責,則於心不安;若用重劑以背城一戰,萬一有變,則謗議蜂起,前醫誤之咎,盡歸於己。
倘若在萬死之中還有一線生機,如果用藥性輕微的方劑來敷衍了事,心中會不安;如果用藥性猛烈的方劑作最後一搏,萬一發生意外,就會招來眾多責難,之前醫生誤診的過錯,全部都歸到自己身上。
原文
雖當定方之時,未嘗不明白言之,然人情總以成敗為是非,既含我藥而死,其咎不容諉矣!
雖然在決定處方時,未曾不明白地說明,但一般人的看法總是以成功或失敗來判定對錯,既然吃了我開的藥而死亡,這個過錯就不能推卸了!
原文
又或大病瘥後,元氣已虛,餘邪尚伏,善後之圖,尤宜深講。
又或者大病痊癒之後,元氣已經虛弱,殘餘的病邪還潛伏著,後續調養的計畫,更應該深入講究。
原文
病家不知失於調理,愈後復發,仍有歸罪於醫之善未者,此類甚多。故名醫之治病,較之常醫倍難。
病人家屬不知道是失於調養,病癒後復發,仍然有歸罪於醫生沒有治療徹底的情況,這種事情很多。所以名醫治病,比普通醫生更加困難好幾倍。
原文
知其難,固宜慎之又慎,而病家及旁人,亦宜曲諒也。
知道這種困難,本來就應該謹慎又謹慎,而病人家屬以及旁觀的人,也應該要設身處地諒解啊。
原文
然世又有獲虛名之時醫,到處誤人,而病家反云:此人治之不愈,是亦命也。有人殺之實,無殺人之名。
然而世間又有一些獲得虛名的時下醫生,到處耽誤病人,但病人家屬反而說:這個人治療而沒有痊癒,這也是命啊。這種人實際上有殺人的事實,卻沒有殺人的名聲。
原文
此必其人別有巧術以致之,不在常情之內矣。(徐靈胎)
這一定是那個人另有巧妙的手段來造成這種情況,已經不是一般情理所能理解的了。(徐靈胎)
原文
嘗見一醫,方開小草,市人不知為遠志之苗,而用甘草之細小者。
曾經見過一個醫生,處方上開「小草」,市場上的人不知道這是遠志的幼苗,卻用了細小的甘草。
原文
又有一醫,方開蜀漆,市人不知為常山之苗,而令加乾漆者。
又有一個醫生,處方上開「蜀漆」,市場上的人不知道這是常山的幼苗,卻叫病人加入乾漆。
原文
凡此之類,如寫玉竹為葳蕤,乳香為薰陸,天麻為獨搖草,人乳為蟠桃酒,鴿糞為左蟠龍,灶心土為伏龍肝者,不勝枚舉。
凡是這一類的情況,例如把玉竹寫作葳蕤,乳香寫作薰陸,天麻寫作獨搖草,人乳寫作蟠桃酒,鴿糞寫作左蟠龍,灶心土寫作伏龍肝,真是多到舉不完。
原文
但方書原有古名,而取用宜乎通俗,若圖立異矜奇,致人眼生不解,危急之際,難保無誤。
只是醫書上原本就有古代的名稱,但選用時應該要通俗易懂,如果想要標新立異、炫耀奇特,讓人看了覺得陌生不理解,在緊急危急的時候,很難保證不會出錯。
原文
又有醫人工於草書者,醫案人或不識,所繫尚無輕重;至於藥名,則藥鋪中人,豈能盡識草書乎?
還有的醫生擅長寫草書,病歷別人或許不認識,關係還不算重大;至於藥名,那麼藥鋪裡的人,難道都能認得草書嗎?
粗心大意的人大概抓取藥材而耽誤病情,小心謹慎的人則來回詢問而拖延時間。
原文
可否相約同人,凡書方案,字期清爽,藥期共曉。(《吳醫匯講》)
是否可以和同道們互相約定,凡是書寫處方和病案,字跡要求清楚,藥名要求大家都能認識。(《吳醫匯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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