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述

治法

治法(5)

治法29
原文
夫病有宜湯者,宜丸者,宜散者,宜下者,宜吐者,宜汗者,宜灸者,宜針者,宜補者,宜按摩者,宜導引者,宜蒸熨者,宜暖洗者,宜悅愉者,宜和緩者,宜水者,宜火者,種種之法,若非良善精博,難為取愈。
白話
疾病有適合用湯藥的,適合用丸藥的,適合用散劑的,適合用下法的,適合用吐法的,適合用汗法的,適合用灸法的,適合用針法的,適合用補法的,適合用按摩的,適合用導引的,適合用蒸熨的,適合用溫洗的,適合用愉悅情緒的,適合用調和緩和的,適合用水法的,適合用火法的,各種各樣的方法,如果不是醫術精湛廣博,難以取得痊癒。
原文
庸下淺識亂,投湯丸,汗、下、補、吐,動使交錯,輕者令重,重者令死。
白話
庸醫見識淺陋胡亂用藥,隨意使用湯藥丸劑,汗法、下法、補法、吐法,胡亂交替使用,輕病讓它加重,重病導致死亡。
原文
且湯可以滌盪臟腑開通經路,調品陰陽,祛分邪惡,潤澤枯朽,悅養皮膚,養氣力,助困竭。
白話
而且湯藥可以滌盪臟腑、疏通經絡,調和陰陽,祛除邪氣,滋潤枯朽,使皮膚光澤,保養氣力,幫助衰竭。
原文
丸可以逐風冷,破堅症,消積聚,進飲食,舒營衛,開關竅。
白話
丸藥可以驅逐風冷,破除堅硬癥瘕,消除積聚,增進飲食,舒暢營衛,開啟關竅。
原文
散者能祛風邪暑濕之氣,擄寒濕渾濁之毒,發散四肢之壅滯,除剪五臟之結伏,開陽和胃,行脈通經。下則疏豁開塞。補則益助虛乏。灸則起陰通陽。針則行營引衛。導引則可以逐客邪於關節。按摩則可以驅浮淫於肌肉。
白話
散劑能夠祛除風邪暑濕之氣,驅散寒濕渾濁之毒,發散四肢的壅滯,清除五臟的結伏,宣通陽氣、調和胃氣,運行血脈、疏通經絡。下法可以疏通開塞。補法可以增益虛乏。灸法可以起陰通陽。針法可以運行營氣、引導衛氣。導引可以驅逐關節中的外邪。按摩可以驅散肌肉中的浮淫。
原文
蒸熨闢冷,暖洗生陽,悅愉爽神,和緩安氣。
白話
蒸熨可以驅除寒冷,暖洗可以生發陽氣,愉悅可以使精神爽快,和緩可以安定氣息。
原文
若實而不下,則心腹脹滿,煩亂鼓腫;若虛而不補,則氣血消散,肌肉耗亡,精神脫失,意志昏迷。
白話
如果實證而不使用下法,就會心腹脹滿,煩亂腫脹;如果虛證而不使用補法,就會氣血消散,肌肉耗損,精神脫失,意志昏迷。
原文
可汗而不汗,則毛孔閉塞,悶絕而終;合吐而不吐,則結胸上喘,水食不入;當灸而不灸,則冷氣重凝,陰毒內聚,厥氣上衝,分隧不散;當針而不針,則營衛不行,經絡不利;宜導引而不導引,則邪侵關節,固結難通;宜按摩而不按摩,則淫隨肌肉,久留不消;宜蒸熨而不蒸熨,則冷氣潛伏,漸成痹厥;宜暖洗而不暖洗,則陽氣不行,陰邪相害;不當下而下,則開陽蕩胃,洞泄不禁;不當汗而汗,則肌肉消絕,津液枯耗;不當吐而吐,則心神煩亂,臟腑奔沖;不當灸而灸,則重傷經絡,內蓄痰毒,反害中和;不當針而針,則氣血散失,機關細縮;不當導引而導引,則真氣勞敗,邪氣妄行;不當按摩而按摩,則肌肉䐜脹,筋骨舒張;不當蒸熨而蒸熨,則陽氣偏行,陰氣內聚;不當暖洗而暖洗,則湯灼皮膚,熱生肌肉;不當悅愉而悅愉,則神失氣消,精神不快;不當和緩而緩,則氣停意折,健忘傷志。大凡治療,要合其宜。
白話
當用汗法而不用,則毛孔閉塞,悶絕而死;當用吐法而不用,則結胸上喘,水食不能入;當用灸法而不用,則冷氣重新凝聚,陰毒內聚,厥氣上衝,分佈的經隧不能散開;當用針法而不用,則營衛不行,經絡不利;適宜導引而不導引,則邪氣侵入關節,固結難通;適宜按摩而不按摩,則淫邪跟隨肌肉,久留不消;適宜蒸熨而不蒸熨,則冷氣潛伏,逐漸形成痹厥;適宜暖洗而不暖洗,則陽氣不行,陰邪相害;不當下法而下法,則開洩陽氣、蕩滌腸胃,導致洞泄不止;不當汗法而汗法,則肌肉消絕,津液枯耗;不當吐法而吐法,則心神煩亂,臟腑奔沖;不當灸法而灸法,則重傷經絡,內部積蓄痰毒,反而損害中和;不當針法而針法,則氣血散失,關節細縮;不當導引而導引,則真氣勞敗,邪氣妄行;不當按摩而按摩,則肌肉脹滿,筋骨鬆弛;不當蒸熨而蒸熨,則陽氣偏行,陰氣內聚;不當暖洗而暖洗,則熱水灼傷皮膚,熱生肌肉;不當愉悅而愉悅,則神失氣消,精神不快;不當和緩而和緩,則氣機停滯、意志挫折,健忘傷志。總而言之,治療要合乎適宜。
原文
脈狀病候,少陳於後:凡脈不緊數,則勿發汗;脈不疾數,不可以下;心胸不閉,尺脈微弱,不可以吐;關節不急,營衛不壅,不可以針;陰氣不盛,陽氣不衰勿灸;內無客邪,勿導引;外無淫氣,勿按摩;皮膚不痹,勿蒸熨;肌肉不寒,勿暖洗;神不凝迷,勿悅愉;氣不奔急,勿和緩。順此者生,逆此者死。(《中藏經》)
白話
脈象和病症的表現,簡略陳述如下:凡是脈象不緊數,就不要發汗;脈象不疾數,不可以用下法;心胸不閉塞,尺脈微弱,不可以吐;關節不緊急,營衛不壅滯,不可以針;陰氣不盛,陽氣不衰,不要灸;體內沒有外邪,不要導引;體表沒有淫邪,不要按摩;皮膚不麻木,不要蒸熨;肌肉不寒冷,不要暖洗;精神不昏迷,不要愉悅;氣機不奔急,不要和緩。順從這些法則的則生,違背的則死。(出自《中藏經》)
原文
《經》云:識得標,只助本。治千人,無一損。
白話
《經書》說:認識了標症,只是輔助治療本症。治療一千人,沒有一個損傷。
原文
如脾土虛者,溫暖以益火之原;肝木虛者,濡潤以壯水之主;肺金虛者,甘緩以培土之基;心火虛者,酸收以滋木之宰;腎水虛者,辛潤以保金之宗。此治虛之本也。
白話
例如脾土虛的,用溫暖的方法來補益火(心火)的根源;肝木虛的,用濡潤的方法來壯水(腎水)的主宰;肺金虛的,用甘緩的方法來培土(脾土)的基礎;心火虛的,用酸收的方法來滋養木(肝木)的宰輔;腎水虛的,用辛潤的方法來保護金(肺金)的宗主。這是治療虛證的根本。
原文
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此治實之本也。
白話
木想要實,金就應當來平抑它;火想要實,水就應當來平抑它;土想要實,木就應當來平抑它;金想要實,火就應當來平抑它;水想要實,土就應當來平抑它。這是治療實證的根本。
原文
金為火制,瀉心在保肺之先;木受金戕,平肺在補肝之先;土當木賊,損肝在扶脾之先;水被土乘,清脾在滋腎之先;火承水制,抑腎在養心之先。此治邪之本也。。病屬於虛,治宜以緩。
白話
金被火制約,瀉心在保肺之前;木被金傷害,平肺在補肝之前;土被木侵犯,損肝在扶脾之前;水被土克制,清脾在滋腎之前;火被水制約,抑腎在養心之前。這是治療邪氣的根本。病屬於虛證,治療應當緩和。
原文
虛者精氣奪也,蓋病已沉痼,治須次第,故治虛無速法,亦無奇法,如家貧年久,室內空虛,非旦夕間事也。病屬於實,治宜以急。
白話
虛證是精氣被奪,因為病情已經深重頑固,治療需要循序漸進,所以治療虛證沒有快速的方法,也沒有奇特的方法,如同家境貧窮已久,屋內空虛,不是一朝一夕能解決的事。病屬於實證,治療應當急促。
原文
實者邪氣勝也,蓋邪不速逐,為害滋蔓,故治實無緩法,多有奇法,如寇盜在家,當開門急逐即安。此病機緩急之法也。。
白話
實證是邪氣亢盛,因為邪氣不迅速驅逐,就會逐漸蔓延為害,所以治療實證沒有緩慢的方法,往往有奇特的方法,如同盜賊在家,應當打開門迅速驅逐就能安寧。這是病機緩急的法則。
原文
要知平人而至於病,必由於水火二家先病也;病至於大,必由於水火二道病極也;大至於危,必由於水火二氣將脫也。
白話
要知道平常人發展到生病,必定是由於水、火兩方面先生病;病情發展到嚴重,必定是由於水、火兩條道路病到極點;嚴重到危險,必定是由於水、火二氣將要脫絕。
原文
故小病或由於氣血之偏,而大病必由於水火之害。
白話
所以小病或許是由於氣血偏頗,而大病必定是由於水火的危害。
原文
舍氣血以治小病,舍水火以治大病,真猶緣木求魚,其可得乎?(《馮氏錦囊》)
白話
拋開氣血來治療小病,拋開水火來治療大病,真如同爬到樹上去找魚,難道能成功嗎?(出自《馮氏錦囊》)
原文
凡治病惟發表不遠熱,非發表則必遠熱矣;惟攻裡不遠寒,非攻裡則必遠寒矣。不當遠而遠,當遠而不遠,其害不可勝言。。今人外感病兼內傷者居多,用藥全要分別。
白話
凡是治病,只有發表藥可以不避諱熱藥,如果不是發表,就必須避開熱藥;只有攻裡藥可以不避諱寒藥,如果不是攻裡,就必須避開寒藥。不應當避開而避開,應當避開而不避開,其害處說不盡。現在的人外感病兼有內傷的佔多數,用藥完全要分別。
原文
如七分外感,三分內傷,則治外感藥中,宜用緩劑、小劑及薑、棗和中為引,庶無大動正氣、汗血等累。
白話
例如七分外感,三分內傷,那麼在治療外感的藥中,應當用緩和的藥劑、小劑量,以及生薑、紅棗和中作為引藥,希望不會過度擾動正氣、出汗傷血等弊端。
原文
若七分內傷,三分外感,則用藥全以內傷為主。
白話
如果七分內傷,三分外感,那麼用藥完全以內傷為主。
原文
蓋內傷之人,才有些微外感,即時發病,不似壯盛之人,必所感深重,其病乃發也。。凡治陰病,得以轉陽,則不藥自愈。
白話
因為內傷的人,才有一點點外感,就立即發病,不像健壯的人,必須感受深重,病才會發作。凡是治療陰病,能夠轉為陽證,就不用吃藥而自然痊癒。
原文
縱不愈,用陰分藥一劑,或四物二連湯,或六味地黃湯,以劑其偏,則無不愈。。
白話
即使不痊癒,用陰分藥一劑,或者四物二連湯,或者六味地黃湯,來調劑它的偏頗,就沒有不痊癒的。
原文
蓄魚千頭者,必置介類於池中,否則其魚乘雷雨而冉冉騰散。
白話
養魚上千條的人,一定要在池中放甲殼類動物,否則那些魚會趁著雷雨時漸漸騰躍散開。
原文
蓋魚雖潛物,而性樂於動,以介類沉伏之物,而引魚之潛伏不動,同氣相求,理通元奧。
白話
因為魚雖然是潛伏的動物,但本性喜歡活動,用甲殼類沉伏的動物,來引導魚潛伏不動,同類之氣互相感應,道理通達玄妙。
原文
故治真陽之飛越,不以黿鱉之類引之下伏,不能也。(喻嘉言)
白話
所以治療真陽的飛越,不用黿魚、鱉甲之類引導它向下潛伏,是不能成功的。(喻嘉言)
原文
《舊唐書·談賓錄》云:病之用藥,有正相當者,只須單用一味,直攻其病,藥力既純,病即立愈。
白話
《舊唐書·談賓錄》說:疾病用藥,有正好對應的,只需要單用一味藥,直接攻擊其病,藥力純正,病立刻就痊癒。
原文
今人不能別脈,莫識病源,惟以臆度,多用藥味,譬之於獵,未知兔所,多發人馬,空地遮圍,冀其偶獲,如此療病,不亦疏乎!
白話
現在的人不能辨別脈象,不知道病源,只憑猜測,使用多種藥味,好比打獵,不知道兔子在哪裡,派出許多人馬,在空地包圍,希望偶然捕獲,這樣治病,不也太疏漏了嗎!
原文
假令一藥偶然當病,復共他味相和,彼此牽制,氣勢不行,所以難瘥。(《知新錄》)
白話
假如一味藥偶然對症,又與其他藥味相混合,彼此牽制,藥力氣勢不能運行,所以難以痊癒。(出自《知新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