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述

水火

水火(4)

水火48
原文
火為水之主,水即火之源,水火原不相離也。水為陰,火為陽,象分冰炭,何謂同源?蓋火性本熱,使火中無水,其熱必極。熱極則亡陰,而萬物焦枯矣。
白話
火是水的主宰,水即火的源頭,水火原本不相分離。水屬陰,火屬陽,形象如同冰炭,為何說同源?因為火性本來熱,假使火中沒有水,其熱必定達到極點。熱到極點就會耗亡陰液,而萬物焦枯了。
原文
水性本寒,使水中無火,其寒必極,寒極則亡陽,而萬物寂滅矣。此水火之氣,果可呼吸相離乎?。治火之法,有升陽散火者,有滋陰降火者。夫火一也,而曰升,曰降,皆堪治火。
白話
水性本來寒,假使水中沒有火,其寒必定達到極點,寒到極點就會耗亡陽氣,而萬物寂滅了。這水火之氣,果真可以呼吸分離嗎?治療火證的方法,有升陽散火的,有滋陰降火的。火是同一個,而說升、說降,都能夠治療火證。
原文
然升則從陽,降則從陰,而升降混用,能無悖乎?此千古之疑竇,未聞有達之者。夫火之為病,有發於陰者,有發於陽者。
白話
然而升是從陽,降是從陰,而升降混用,能沒有違背嗎?這是千古的疑問,未曾聽聞有通達的人。火之為病,有發於陰分的,有發於陽分的。
原文
發於陰者,火自內生;發於陽者,火自外致。
白話
發於陰分的,火從內部產生;發於陽分的,火從外部而來。
原文
自內生者,為五內之火,宜清宜降;自外致者,為風熱之火,宜散宜升。
白話
從內部產生的,是五臟內火,適宜清瀉、適宜下降;從外部而來的,是風熱之火,適宜發散、適宜上升。
原文
今人凡見火證,無分表裡,動稱風熱,多用升陽散火,此似近理,而不知至理所在,無容混也。
白話
現今的人凡是見到火證,不分表裡,動輒說是風熱,多用升陽散火,這似乎接近道理,卻不知真正的道理所在,不容混淆。
原文
夫風熱之義,其說有二:有因風而生熱者,有因熱而生風者。
白話
風熱的意義,其說法有兩種:有因風而生熱的,有因熱而生風的。
原文
因風生熱者,以風寒外閉,火鬱於中,此外感陽火,風為本,火為標也。
白話
因風生熱的,是因為風寒外閉,火鬱在內,這是外感陽火,風為本,火為標。
原文
因熱生風者,以熱極傷陰,火達於外,此內傷陰火,火為本,風為標也。《經》曰:治病必求其本。
白話
因熱生風的,是因為熱極傷陰,火達於外,這是內傷陰火,火為本,風為標。《經》說:治病必定要尋求其根本。
原文
外感之火,當先治風,風散而火自熄,宜升散不宜清降;內生之火,當先治火,火滅而風自消,宜清降不宜升散。
白話
外感之火,應當先治風,風散而火自熄,適宜升散不宜清降;內生之火,應當先治火,火滅而風自消,適宜清降不宜升散。
原文
若反為之,則外感之邪,得清降而閉固愈甚;內生之火,得升散而燔燎何堪?
白話
如果反過來做,則外感之邪,得到清降而閉結固執更加嚴重;內生之火,得到升散而焚燒燎原如何能堪?
原文
余閱方書,所見頭目、口齒、咽喉、臟腑、陰火等證。
白話
我閱讀方書,所見頭目、口齒、咽喉、臟腑、陰火等證。
原文
悉云風熱,多以升降並用,從逆兼施,獨不慮其升者礙降,降者礙升乎?
白話
都說是風熱,大多升降並用,從逆兼施,難道不擔心升者妨礙降,降者妨礙升嗎?
原文
余之處治,宜抑者,則直從乎降;宜舉者,則直從乎升。所以見效速,而絕無耽延之患耳。(張景岳)
白話
我的處治,適宜抑制的,就直接從降;適宜舉升的,就直接從升。所以見效迅速,而完全沒有耽誤延誤的憂患。(張景岳)
原文
蓋聞水障於土,還以潰其土;火生於木,仍自焚其木。
白話
聽說水被土阻擋,反過來會沖潰其土;火生於木,仍會焚燒其木。
原文
是以植千章之嘉樹,必溉清渠;築百丈之修堤,先疏支瀆。。
白話
因此種植千株佳樹,必定要灌溉清渠;修築百丈長堤,先要疏通支流。。
原文
蓋聞爇獸炭之盈爐,暖勝三春,而不能代燭龍之照;焚蘭缸之寸燼,光逾四壁,而不能代暘谷之暄。
白話
聽說燃燒獸炭滿爐,溫暖勝過三春,卻不能代替燭龍之照;焚燒蘭缸中的寸燼,光亮超過四壁,卻不能代替暘谷的溫暖。
原文
是以鏡本非臺,君以明,而離精獨炳,薪傳有火,相以位,而泉水常溫。。
白話
因此鏡子本來不是臺,君主以明,而離精獨自照耀;薪傳有火,宰相以位,而泉水常溫。。
原文
水不升為病者,調腎之陽,陽氣足,水氣隨之而升;火不降為病者,滋心之陰,陰氣足,火氣隨之而降。
白話
水不上升為病的,調理腎之陽,陽氣充足,水氣隨之而升;火不下降為病的,滋養心之陰,陰氣充足,火氣隨之而降。
原文
則知水本陽,火本陰,坎中陽能升,離中陰能降是也。。
白話
就知道水本屬陽,火本屬陰,坎中陽能升,離中陰能降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丹溪論陽有餘,陰不足,所謂陽者,相火也。景岳駁之,謂陰有餘,陽不足。而著相火以位之辨。各樹旗幟,幾如冰炭之不相入矣。
白話
丹溪論陽有餘、陰不足,所謂陽,是相火。景岳駁斥他,說陰有餘、陽不足。而著作相火以位的辨論。各自樹立旗幟,幾乎像冰炭不能相容了。
原文
嘗舉二者參之:丹溪大旨,根《周子》主靜立說,謂相火一動,則五志厥陽之火併煽,煎熬真陰,故東垣目為元氣之賊。
白話
曾舉兩者參照:丹溪的大旨,根源於《周子》主靜立說,認為相火一動,則五志厥陽之火一併煽動,煎熬真陰,所以東垣視為元氣之賊。
原文
此論相火二字,專從後天之變動者言,與景岳之主命門,有源流之別。夫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
白話
此論相火二字,專門從後天的變動來說,與景岳主張命門,有源流之別。天非此火不能生成萬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命。
原文
考褚氏、趙氏人生先具命門及相火行陽二十五度之語,參之景岳所云,相得益彰。
白話
考察褚氏、趙氏人生先具命門及相火行陽二十五度的話語,參照景岳所說,相得益彰。
原文
蓋靜而守位者,此相火也,靜則溫養;動而無方者,亦此相火也,動則燔灼。
白話
蓋靜而守位的,是此相火,靜則溫養;動而無方的,也是此相火,動則燔灼。
原文
譬天之與日,太陽之火也,雖烈而不能焚物,以陽燧取之,不過星星之火,其用即可燎原。
白話
譬如天與太陽,太陽之火,雖然猛烈卻不能焚燒物品,用陽燧取火,不過星星之火,其作用即可燎原。
原文
故景岳之說日也,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丹溪之說日而火也,飛走狂越,莫能御之。
白話
所以景岳的說日,失去其所則折壽而不彰顯;丹溪的說日而火,飛走狂越,沒有能夠抵禦的。
原文
今將指日為火固失之,而指火為日,亦豈云得乎?
白話
如今將指日為火固然失當,而指火為日,又豈能說得對呢?
原文
《陰陽應象大論》: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與少之別,即兩家宗旨所分。故必合兩家所論,義始完備。若偏執一說,於道失之。(《吳醫匯講》)
白話
《陰陽應象大論》: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與少的區別,就是兩家宗旨所分。所以必須合併兩家所論,義理才完備。若偏執一說,於道有所失。(《吳醫匯講》)
原文
陽火易救,陰火難救。先天元陰之真水不足,自非歲月計功,不能斡旋。
白話
陽火容易救治,陰火難以救治。先天元陰之真水不足,除非以歲月計功,不能斡旋。
原文
是以一星之火,能燒萬仞之山,一杯之水,不能救車薪之火。。虛火之患甚多,不可偏執一途。
白話
所以一星之火,能燒萬仞之山,一杯之水,不能救車薪之火。。虛火之患很多,不可偏執一途。
原文
有津液之陰不足,而致火動者;有營血之陰不足,而致火動者;有精髓之陰不足,而致火動者;有陰氣不足,陽氣下乘陰分而生熱者,又有營血衰少,外感風邪,乘虛陷入陰分,至夜發熱、咳嗽,而似乎陰虛火動者;有外感寒邪,留滯於經絡、陰血與骨髓之分,郁久生熱,而似乎陰虛火動者;有陰血虛少,濕邪內陷,郁久生熱,而似乎陰虛火動者;或因大怒傷肝,而內動風熱,致使氣血錯亂,而留滯於陰分,至夜發熱者;有因飲食時,或驚或怒,與食相挾,致傷陰氣,留積於陰分而為患者。
白話
有津液之陰不足,而導致火動的;有營血之陰不足,而導致火動的;有精髓之陰不足,而導致火動的;有陰氣不足,陽氣下乘陰分而生熱的;又有營血衰少,外感風邪,乘虛陷入陰分,至夜發熱、咳嗽,而看似陰虛火動的;有外感寒邪,留滯於經絡、陰血與骨髓之分,鬱久生熱,而看似陰虛火動的;有陰血虛少,濕邪內陷,鬱久生熱,而看似陰虛火動的;或因大怒傷肝,而內動風熱,致使氣血錯亂,而留滯於陰分,至夜發熱的;有因飲食時,或驚或怒,與食物相挾,致傷陰氣,留積於陰分而為患的。
原文
此皆陰分受邪,故至夜發熱,而似乎陰虛火動之證。舉此數端為例,其餘可知。
白話
這些都是陰分受邪,所以至夜發熱,而看似陰虛火動之證。舉這幾端為例,其餘可以推知。
原文
若不澄流尋源,而惟混作陰虛治之,幾何其不誤耶?。
白話
如果不澄流尋源,而只混作陰虛治療,幾何不誤呢?。
原文
人有患卒暴而死,良久復醒,往來不時而作。
白話
有人患突然暴死,良久又甦醒,往來不時發作。
原文
此為心火自焚,或因勞心,或因驚恐所傷,以致真神之水失守其位,相火動而乘之故耳。
白話
這是心火自焚,或因勞心,或因驚恐所傷,以致真神之水失守其位,相火動而乘虛之故。
原文
宜用四物湯,多加細生地、甘草以治之,更宜童便沖服為良。。
白話
宜用四物湯,多加細生地、甘草來治療,更宜用童便沖服為佳。。
原文
有心臟實熱為患,用芩、連、枳實諸苦寒之藥,而火不降,反用導赤散,瀉其小腸之火而愈者。蓋心與小腸相為表裡故也。治其標,則本自清矣。余仿此。(羅赤誠)
白話
有心臟實熱為患,用芩、連、枳實諸苦寒之藥,而火不降,反用導赤散,瀉其小腸之火而痊癒的。因為心與小腸相為表裡的緣故。治其標,則本自清。餘仿此。(羅赤誠)
原文
陽火一清便退,陰火愈清愈起。。所謂虛火者,本因乎虛,而火乃起。補其虛而火自退。清之瀉之,真元愈虛,火愈熾矣。(吳天士)
白話
陽火一清便退,陰火愈清愈起。。所謂虛火,本因於虛,而火乃起。補其虛而火自退。清之瀉之,真元愈虛,火愈熾。(吳天士)
原文
治火須分有餘、不足。有餘之火,其勢猖狂,周流不滯,只以濟火之藥正治之,其火自退,故其治多易;不足之火,其勢緩澀,凝滯一處,或滯於此,或滯於彼,既不能升,又不能降,須用補劑,使其元氣周流,則火因之自散矣。故其治多難。
白話
治火須分有餘、不足。有餘之火,其勢猖狂,周流不滯,只用濟火之藥正治,其火自退,所以治療多容易;不足之火,其勢緩澀,凝滯一處,或滯於此,或滯於彼,既不能升,又不能降,須用補劑,使其元氣周流,則火因此自散。所以治療多困難。
原文
世俗不知有餘、不足,一遇火證,概用寒涼正治,火愈拒逆而不能退。因而致死者多矣!(汪寅谷)
白話
世俗不知有餘、不足,一遇火證,一概用寒涼正治,火愈加拒逆而不能退。因而致死的多啊!(汪寅谷)
原文
忿怒生肝火,憂慮生肺火,焦思生心火,勞倦生脾火,動欲生腎火。
白話
忿怒生肝火,憂慮生肺火,焦思生心火,勞倦生脾火,動欲生腎火。
原文
若心火太過,必克肺金,清肅之氣衰矣;肺火太過,必克肝木,發生之氣萎矣;肝火太過,必克脾土,生化之源墮矣;脾火太過,必損腎水,精液之源涸矣;腎火太過,反助心火,神明之官奪矣。
白話
若心火太過,必克肺金,清肅之氣衰了;肺火太過,必克肝木,發生之氣萎了;肝火太過,必克脾土,生化之源墮了;脾火太過,必損腎水,精液之源涸了;腎火太過,反助心火,神明之官奪了。
原文
如肺有火,咳嗽日久,必遺熱於大腸,則成泄瀉;脾有火,口渴口甘,必遺熱於胃,則生脹滿;心有火,炎灼日久,必遺熱於小腸,則成淋秘;肝有火,脅痛日久,則遺熱於膽,必汁溢口苦;腎有火,盜汗遺精,必遺熱於膀胱,則成淫濁。此則治其臟,而腑病自消焉。
白話
如肺有火,咳嗽日久,必遺熱於大腸,則成泄瀉;脾有火,口渴口甘,必遺熱於胃,則生脹滿;心有火,炎灼日久,必遺熱於小腸,則成淋秘;肝有火,脅痛日久,則遺熱於膽,必汁溢口苦;腎有火,盜汗遺精,必遺熱於膀胱,則成淫濁。這就治療其臟,而腑病自消。
原文
又有無名之火,一發即不識人,或狂言失志,或發數日而終,或一發便斃。
白話
又有無名之火,一發即不識人,或狂言失志,或發數日而終,或一發便斃命。
原文
《經》云:暴病暴死,皆屬於火,非是之謂歟?(余午亭)
白話
《經》云:暴病暴死,皆屬於火,不就是這個意思嗎?(余午亭)
原文
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耳。
白話
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這些都是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罷了。
原文
若飲食勞倦,內傷元氣,火不兩立,為陽虛之病,以甘溫之劑除之,如黃耆、人參、甘草之屬;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漸煎熬,為血虛之病,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若心火亢極,鬱熱內實,為陽強之病,以鹹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朴硝之屬;若腎水受傷,真陰失守,無根之火,為陰虛之病,以壯水之劑制之,如生地、元參之屬;若右腎命門火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乾薑之屬;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於脾土,為火鬱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葛根之屬。(《醫門法律》)
白話
若飲食勞倦,內傷元氣,火不兩立,為陽虛之病,以甘溫之劑除之,如黃耆、人參、甘草之類;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漸煎熬,為血虛之病,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類;若心火亢極,鬱熱內實,為陽強之病,以鹹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朴硝之類;若腎水受傷,真陰失守,無根之火,為陰虛之病,以壯水之劑制之,如生地、元參之類;若右腎命門火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乾薑之類;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於脾土,為火鬱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葛根之類。(《醫門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