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述

生克

生克(1)

生克22
原文
經義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亢則害,承乃制也。
白話
經義說:相火之下,水氣承托它;水位之下,土氣承托它;土位之下,風氣承托它;風位之下,金氣承托它;金位之下,火氣承托它;君火之下,陰精承托它。過度就會造成危害,有所承托才能加以制約。
原文
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
白話
五臟從自己所生之臟稟受氣,傳給自己所克之臟,氣停留在生己之臟,死於克己之臟。
原文
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
白話
病將要死的時候,必然先傳變,傳到克己之臟時,人才會死亡。
原文
肝受氣於心,傳之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受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
白話
肝從心稟受氣,傳給脾,氣停留在腎,到肺時死亡;心從脾稟受氣,傳給肺,氣停留在肝,到腎時死亡;脾從肺稟受氣,傳給腎,氣停留在心,到肝時死亡;肺從腎稟受氣,傳給肝,氣停留在脾,到心時死亡;腎從肝稟受氣,傳給心,氣停留在肺,到脾時死亡。
原文
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素問》)
白話
木遇到金就被砍伐,火遇到水就被熄滅,土遇到木就能通達,金遇到火就會缺損,水遇到土就會枯竭。(《素問》)
原文
《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東方木也,西方金也。
白話
經書說: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火,補北方水。這是什麼意思呢?回答說:金、木、水、火、土應當更替維持平衡。東方屬木,西方屬金。
原文
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東方者,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者,肺也,則知肺虛。瀉南方火,補北方水。火者,木之子也。水者,木之母也。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經》言:七傳者死,間臟者生。何謂也?然:七傳者,傳其所勝也。間臟者,傳其子也。何以言之?
白話
木要過盛,金應當平抑它;火要過盛,水應當平抑它;土要過盛,木應當平抑它;金要過盛,火應當平抑它;水要過盛,土應當平抑它。東方是肝,就可以知道肝實。西方是肺,就可以知道肺虛。瀉南方的火,補北方的水。火是木的子。水是木的母。水勝火,兒子能令母親實,母親能令兒子虛。所以瀉火補水,是想要讓金不能平抑木。經書說:七傳的死,間臟的生。這是什麼意思呢?回答說:七傳是傳給所克的臟。間臟是傳給自己的子臟。為什麼這樣說呢?
原文
假令心病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傳腎,腎傳心。一臟不再傷,故言七傳者死也。間臟者,傳其所生也。
白話
假設心病傳到肺,肺傳到肝,肝傳到脾,脾傳到腎,腎傳到心。一個臟不再受傷,所以說七傳的人會死。間臟是傳給自己所生的臟。
原文
假令心病傳脾,脾傳肺,肺傳腎,腎傳肝,肝傳心。
白話
假設心病傳到脾,脾傳到肺,肺傳到腎,腎傳到肝,肝傳到心。
原文
子母相傳,周而復始,如環無端,故言生也。(《難經》)哲言
白話
子母相傳,周而復始,像圓環沒有缺口,所以說是生。(《難經》)哲言
原文
五行所以相害者,眾勝寡,故水勝火;精勝堅,故火勝金;剛勝柔,故金勝木;專勝散,故木勝土;實勝虛,故土勝水也。(《白虎通》)
白話
五行之所以相互侵害,是因為多的勝過少的,所以水勝火;精華勝過堅硬,所以火勝金;剛強勝過柔軟,所以金勝木;專一勝過散亂,所以木勝土;充實勝過空虛,所以土勝水。(《白虎通》)
原文
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生不全生,克不全克。生畏克,而不敢生;克畏生,而不敢克。(《石室秘錄》)
白話
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生不是完全地生,克不是完全地克。生畏懼克,而不敢生;克畏懼生,而不敢克。(《石室秘錄》)
原文
凡有所勝,必有所敗。有所敗,必有所復。母之敗也,子必救之。
白話
凡是有所勝利的,必定有所失敗。有所失敗的,必定有所來報復。母親敗了,兒子必然救護。
原文
如水之太過,火受傷矣,火之子土,出而制焉;火之太過,金受傷矣,金之子水,出而制焉;金之太過,木受傷矣,木之子火,出而制焉;木之太過,土受傷矣,土之子金,出而制焉;土之太過,水受傷矣,水之子木,出而制焉。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白話
比如水太過,火就受傷,火的子土就出來制約它;火太過,金就受傷,金的子水就出來制約它;金太過,木就受傷,木的子火就出來制約它;木太過,土就受傷,土的子金就出來制約它;土太過,水就受傷,水的子木就出來制約它。大概造化的機理,不可無生,也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沒有來源,無制則過亢而造成危害。
原文
人知生之為生,不知生中有克;知克之為克,不知克中有用。
白話
人只知道生就是生,不知道生中有克;知道克就是克,不知道克中有用。
原文
知五之為五,不知五者之中,五五二十五,而復有互藏之妙焉。
白話
知道五是五,不知道五之中,五乘五得二十五,其中又有相互蘊藏的巧妙。
原文
所謂生中有克者,如木以生火,火勝則木乃灰燼;火以生土,土勝則火為撲滅;土以生金,金勝則土無發生;金以生水,水勝則金為沉溺;水以生木,木勝則水為壅滯。此其所以相生者,實亦有所相殘也。
白話
所謂生中有克,比如木生火,火過盛則木就變成灰燼;火生土,土過盛則火就會被撲滅;土生金,金過盛則土就不能發生;金生水,水過盛則金就沉溺;水生木,木過盛則水就堵塞。這是之所以相生的,實際上也有相互損傷的。
原文
所謂克中之用者,如火之炎熾,得水克而成既濟之功;金之頑鈍,得火克而成鍛鍊之器;木之曲直,得金克而成芟削之材;土之曠墁,得木克而見發生之化;水之氾濫,得土克而成堤障之用。此其所以相剋者,實又所以相成也。
白話
所謂克中有用,比如火的炎熱熾盛,得到水的剋制就能達成既濟的功效;金的頑固笨拙,得到火的煅燒就能成為鍛鍊的器具;木的彎曲挺直,得到金的砍削就能成為砍削的材料;土的寬廣空曠,得到木的剋制就能呈現生長的變化;水的氾濫氾濫,得到土的阻擋就能成為堤防的作用。這是之所以相剋的,實際上又是相互成就的。
原文
所謂五者之中,有互藏者,如木之有津,木中水也;土之有泉,土中水也;金之有液,金中水也;火之熔物,火中水也。木鑽之而火,金擊之而火,石擊之而火。惟水中之火,人多不知。
白話
所謂五者之中有相互蘊藏的,比如木中有津液,是木中的水;土中有泉水,是土中的水;金中有液體,是金中的水;火能熔化萬物,是火中的水。木頭摩擦能生火,金屬撞擊能生火,石頭敲擊能生火。只是水中有火,一般人多不知道。
原文
而油能生火,酒能生火,雨大生雷,皆是也。
白話
而油能生火,酒能生火,雨大能生雷,都是這個道理。
原文
木非土不長,火非土不榮,金非土不生,水非土不蓄。木生於水,植於土,榮於火,成於金。金產于山石,生諸土也。淘於河沙,隱諸水也。草有汞,木有蠟,藏於木也。散可結,柔可剛,化於火也。
白話
木沒有土就不能生長,火沒有土就不能旺盛,金沒有土就不能生成,水沒有土就不能蓄積。木生於水,種植於土,旺盛於火,成就於金。金產於山石,從土中生出。沖洗於河沙,隱藏在水中。草含有汞,木含有蠟,藏在木中。分散的可以凝結,柔軟的可以變剛硬,在火中融化。
原文
由此而觀,則五行之理,交互無窮,然總不出乎陰陽。陰陽之用,亦不離乎水火耳。(《類經》)
白話
由此看來,五行的道理,交替變化無窮,然而總的不超出陰陽。陰陽的作用,也不過是水火罷了。(《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