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正名 論初感 論兩感 六經形證治例 陰陽似證 陰陽毒 腎傷寒 汗吐下等可不可治法 變證 辨證大要 察脈大要 用藥大法 傷寒方法)
(正名 論初感 論兩感 六經形證治例 陰陽似證 陰陽毒 腎傷寒 汗吐下等可不可治法 變證 辨證大要 察脈大要 用藥大法 傷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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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
醫經上說:風寒侵犯人體,使人汗毛全部豎立,皮膚腠理閉塞而發熱。
原文
又曰: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為病者,必死。
又說:凡是被寒邪所傷,就會生病發熱,熱勢雖然嚴重,也不會死亡。如果表裡兩經同時感受寒邪而發病的,必然死亡。
傷寒,是指在霜降之後到春分之前感受寒邪,立即發病的名稱。
原文
冬時寒伏於肌骨,春時隨陽氣升發,或復感寒邪,發為溫病。經曰:冬傷於寒,春為溫病是也。三、四月病名晚發。鬱而至五、六月為熱病。夏月壯熱,不惡寒為中暍。頭疼脛冷,腹滿為濕溫。
冬季寒邪潛伏在肌肉骨骼之中,春季隨著陽氣升發,或者再次感受寒邪,發作為溫病。醫經上說:冬季被寒邪所傷,到春季發為溫病,就是這個道理。三、四月發病的稱為晚發。鬱熱到五、六月發作的稱為熱病。夏季高熱,不畏寒的是中暑。頭痛、小腿發冷、腹部脹滿的是濕溫。
原文
身熱足冷,項強惡寒,頭搖口噤,身背反張為痓證。
身體發熱但腳冷,頸項強硬、畏寒,頭搖動、牙關緊閉,身體背部向後反張的,是痓證。
原文
春宜溫而反寒,夏宜熱而反涼,秋宜涼而反熱,冬宜寒而反溫,感之為病名時氣。有沿家遍戶,長幼病同者,名疫癘。不時有暴感風寒而病者,名感冒。
春天應當溫暖卻反而寒冷,夏天應當炎熱卻反而涼爽,秋天應當涼爽卻反而炎熱,冬天應當寒冷卻反而溫暖,感受這些反常氣候而生病的,稱為時氣病。有全家老幼症狀相同的,稱為疫癘。不定時突然感受風寒而生病的,稱為感冒。
另外還有冬溫、溫毒、寒疫、風濕等,同一類的共有十四種證候。
原文
凡身熱無汗屬寒邪,可用主方發汗;身熱有汗屬風與濕,可依加減方止汗而愈。
凡是身體發熱但無汗的,屬於寒邪,可以用主方發汗;身體發熱且有汗的,屬於風邪與濕邪,可以依據加減方止汗而痊癒。
原文
有類傷寒四證:如頭疼發熱,身不痛,氣口脈盛,惡食欲吐者,食積也。
有類似傷寒的四種證候:如頭痛發熱,但身體不痛,寸口脈盛,厭惡食物、想嘔吐的,是食積。
原文
不頭疼,身痛惡寒,或煩熱時頭痛不眠者,虛煩也。
不頭痛,但身體疼痛、畏寒,或者煩躁發熱時頭痛、失眠的,是虛煩。
原文
憎寒發熱,不頭疼項強,氣急胸滿,脈滑大者,寒痰也。
憎惡寒冷、發熱,但不頭痛、頸項不強硬,呼吸急促、胸部脹滿,脈象滑大的,是寒痰。
原文
發熱憎寒,嘔綠色水,腿腳紅光腫痛,甚而衝心作痛者,腳氣也(各有門類)。
發熱畏寒,嘔吐綠色水樣物,腿腳紅亮腫痛,嚴重時氣衝心胸作痛的,是腳氣(各有專門門類)。
原文
有惡寒拘急,飲食作嘔,甚則心煩,眩暈氣急,脈浮緊者,腫毒、疔癰也。或內生肺癰、腸癰之類(依外科治)。有因跌損閃挫亦發熱者,瘀血也。
有畏寒、筋脈拘急,進食後嘔吐,嚴重時心煩,頭暈目眩、呼吸急促,脈象浮緊的,是腫毒、疔瘡癰疽。或者體內產生肺癰、腸癰之類的疾病(按照外科方法治療)。有因為跌打損傷、閃挫而發熱的,是瘀血。
原文
婦人經脈不行及陰虛血少等證,亦惡寒發熱拘急,切宜分別。
婦女月經不來以及陰虛血少等證候,也會出現畏寒發熱、筋脈拘急,務必仔細鑑別。
原文
如傷寒誤食傷人,諸證誤作傷寒,斷其穀食,尤至傷人,慎之。
如果是傷寒證誤用飲食損傷病人,各種證候被誤診為傷寒,而禁止其進食,尤其會加重病情,必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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