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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

傷寒

傷寒16
原文
(正名 論初感 論兩感 六經形證治例 陰陽似證 陰陽毒 腎傷寒 汗吐下等可不可治法 變證 辨證大要 察脈大要 用藥大法 傷寒方法)
白話
(正名 論初感 論兩感 六經形證治例 陰陽似證 陰陽毒 腎傷寒 汗吐下等可不可治法 變證 辨證大要 察脈大要 用藥大法 傷寒方法)
原文
經曰: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
白話
醫經上說:風寒侵犯人體,使人汗毛全部豎立,皮膚腠理閉塞而發熱。
原文
又曰: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為病者,必死。
白話
又說:凡是被寒邪所傷,就會生病發熱,熱勢雖然嚴重,也不會死亡。如果表裡兩經同時感受寒邪而發病的,必然死亡。
原文
傷寒者,霜降後至春分前感寒,即病之名也。
白話
傷寒,是指在霜降之後到春分之前感受寒邪,立即發病的名稱。
原文
冬時寒伏於肌骨,春時隨陽氣升發,或復感寒邪,發為溫病。經曰:冬傷於寒,春為溫病是也。三、四月病名晚發。鬱而至五、六月為熱病。夏月壯熱,不惡寒為中暍。頭疼脛冷,腹滿為濕溫。
白話
冬季寒邪潛伏在肌肉骨骼之中,春季隨著陽氣升發,或者再次感受寒邪,發作為溫病。醫經上說:冬季被寒邪所傷,到春季發為溫病,就是這個道理。三、四月發病的稱為晚發。鬱熱到五、六月發作的稱為熱病。夏季高熱,不畏寒的是中暑。頭痛、小腿發冷、腹部脹滿的是濕溫。
原文
身熱足冷,項強惡寒,頭搖口噤,身背反張為痓證。
白話
身體發熱但腳冷,頸項強硬、畏寒,頭搖動、牙關緊閉,身體背部向後反張的,是痓證。
原文
春宜溫而反寒,夏宜熱而反涼,秋宜涼而反熱,冬宜寒而反溫,感之為病名時氣。有沿家遍戶,長幼病同者,名疫癘。不時有暴感風寒而病者,名感冒。
白話
春天應當溫暖卻反而寒冷,夏天應當炎熱卻反而涼爽,秋天應當涼爽卻反而炎熱,冬天應當寒冷卻反而溫暖,感受這些反常氣候而生病的,稱為時氣病。有全家老幼症狀相同的,稱為疫癘。不定時突然感受風寒而生病的,稱為感冒。
原文
又有冬溫、溫毒、寒疫、風濕等,同類一十四證。
白話
另外還有冬溫、溫毒、寒疫、風濕等,同一類的共有十四種證候。
原文
凡身熱無汗屬寒邪,可用主方發汗;身熱有汗屬風與濕,可依加減方止汗而愈。
白話
凡是身體發熱但無汗的,屬於寒邪,可以用主方發汗;身體發熱且有汗的,屬於風邪與濕邪,可以依據加減方止汗而痊癒。
原文
有類傷寒四證:如頭疼發熱,身不痛,氣口脈盛,惡食欲吐者,食積也。
白話
有類似傷寒的四種證候:如頭痛發熱,但身體不痛,寸口脈盛,厭惡食物、想嘔吐的,是食積。
原文
不頭疼,身痛惡寒,或煩熱時頭痛不眠者,虛煩也。
白話
不頭痛,但身體疼痛、畏寒,或者煩躁發熱時頭痛、失眠的,是虛煩。
原文
憎寒發熱,不頭疼項強,氣急胸滿,脈滑大者,寒痰也。
白話
憎惡寒冷、發熱,但不頭痛、頸項不強硬,呼吸急促、胸部脹滿,脈象滑大的,是寒痰。
原文
發熱憎寒,嘔綠色水,腿腳紅光腫痛,甚而衝心作痛者,腳氣也(各有門類)。
白話
發熱畏寒,嘔吐綠色水樣物,腿腳紅亮腫痛,嚴重時氣衝心胸作痛的,是腳氣(各有專門門類)。
原文
有惡寒拘急,飲食作嘔,甚則心煩,眩暈氣急,脈浮緊者,腫毒、疔癰也。或內生肺癰、腸癰之類(依外科治)。有因跌損閃挫亦發熱者,瘀血也。
白話
有畏寒、筋脈拘急,進食後嘔吐,嚴重時心煩,頭暈目眩、呼吸急促,脈象浮緊的,是腫毒、疔瘡癰疽。或者體內產生肺癰、腸癰之類的疾病(按照外科方法治療)。有因為跌打損傷、閃挫而發熱的,是瘀血。
原文
婦人經脈不行及陰虛血少等證,亦惡寒發熱拘急,切宜分別。
白話
婦女月經不來以及陰虛血少等證候,也會出現畏寒發熱、筋脈拘急,務必仔細鑑別。
原文
如傷寒誤食傷人,諸證誤作傷寒,斷其穀食,尤至傷人,慎之。
白話
如果是傷寒證誤用飲食損傷病人,各種證候被誤診為傷寒,而禁止其進食,尤其會加重病情,必須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