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瘡瘍用針為貴。有肉已潰,膿不出,必宜針之,惟審淺深。
治療瘡瘍以使用針刺為貴重。如果肌肉已經潰爛,但膿液無法排出,就必須用針刺開,只是要仔細判斷瘡口的深淺。
原文
若皮薄針深,恐傷良肉;肉厚針淺,膿毒不出。如先見血、後見膿,綿紙條捻塞口。
如果皮膚薄卻刺得太深,恐怕會損傷好的肌肉;如果肌肉厚卻刺得太淺,膿毒就無法排出。如果先看到血,之後才看到膿,就用綿紙條搓成條狀塞住傷口。
原文
若附骨疽、氣毒流注,及其經久不消內潰者,用針開之。若治咽喉,宜用三稜針。
如果是附骨疽、氣毒流注,以及那些長久不消退而內部已經潰爛的,就用針刺開它。如果治療咽喉部位的疾病,適宜使用三稜針。
原文
及癰焮痛而四畔赤腫如灼,用瓷鋒砭破,皂角刺亦可(毒破膿出,重者即輕,切勿見風。)癰若皮薄,而多有椒眼、蜂窠之狀、膿血不出者,用針橫直裂之。
至於癰腫灼熱疼痛且四周紅腫像火燒一樣,就用瓷片的鋒利邊緣砭刺破開,用皂角刺也可以(毒破後膿液流出,病情重的就會減輕,千萬不要讓傷口吹到風。)如果癰腫的皮膚薄,而且呈現許多像花椒眼、蜂窩一樣的小孔,膿血卻排不出來,就用針橫向或直向地劃開它。
原文
凡瘡不起可托,不膿可補,膿成不出,及時針之,但不宜早。
凡是瘡瘍,如果無法高起,可以用托法;如果沒有化膿,可以用補法;如果膿已形成卻排不出,就應及時用針刺開,只是不宜過早。
原文
如在虛處近筋骨,未可針,若畏痛而不針則誤矣。恐傷良肉則惑矣。
如果瘡瘍在虛弱的地方且靠近筋骨,不可以輕易用針刺;但如果因為怕痛而不刺,那就錯了。如果擔心損傷好的肌肉而猶豫不決,那就糊塗了。
原文
瘡發於肉薄之處,腫高寸許,針入二分;發背高三、四寸,針入寸許(附骨疽同)。況患處肉已腐,何痛之有?
瘡瘍長在肌肉薄的地方,腫起約一寸高,就刺入二分深;發背腫起三、四寸高,就刺入一寸左右(附骨疽也相同)。何況患處的肌肉已經腐爛,哪裡還會有疼痛呢?
原文
怯弱人,及附骨疽不破,遷延日久,膿變臭水而透內膜,必致大潰而死。
體質虛弱的人,以及附骨疽沒有自行破潰,拖延時間久了,膿液變成臭水並穿透內膜,必定會導致大面積潰爛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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