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附:戒溺女歌)經曰:滋苗者,必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
(附:戒溺女歌)經書說:滋潤幼苗的人,必須鞏固它的根;要攻打下面,上面必定會枯萎。
原文
嬰兒一生之強弱安危,其根全繫於父母,可不慎歟!
嬰兒一生的強弱與安危,他的根本完全繫於父母,難道可以不謹慎嗎!
原文
懷妊十月,能尊胎教,則子多賢、多壽,痘輕疾少。
懷孕十個月,如果能夠遵從胎教,那麼孩子多半賢能、長壽,出痘輕微、疾病稀少。
原文
若父母縱欲不謹,加以厚味膻腥,煎炒姜椒,諸熱毒物,或服種子助陽熱藥,致生子有驚風及惡痘、胎毒諸證。
如果父母放縱情慾而不謹慎,加上厚味葷腥的食物,煎炸炒煮的薑椒,各種熱毒之物,或者服用幫助生育、壯陽的熱性藥物,導致孩子出生後有驚風以及惡性痘瘡、胎毒等各種病症。
原文
初生時,如拭口、斷臍、洗浴等事,悉宜如法。乳母飲食起居,極宜嚴慎。
嬰兒初生時,例如擦拭口腔、斷臍、沐浴等事項,都應該按照正確方法處理。乳母的飲食和日常生活起居,必須極度謹慎小心。
原文
如嗜厚味熱毒,兒患積熱;食生冷及感風寒,兒飲冷乳,吐瀉腹痛;母恚怒,致兒驚恐。久停乳,先略擠去前乳,次與兒吮。母多欲,乳之氣味皆變。有孕乳子,令兒黃瘦。
如果母親偏好厚味熱毒的食物,嬰兒就會患有積熱;吃生冷食物以及感受風寒,嬰兒喝了冷的乳汁,就會嘔吐腹瀉、肚子疼痛;母親發怒,就會導致嬰兒驚恐。乳汁停積過久,先稍微擠掉前面的乳汁,再給嬰兒吸吮。母親慾望過多,乳汁的氣味都會改變。懷孕期間還在哺乳,會讓嬰兒變得黃瘦。
原文
小兒變蒸發熱,乃是長筋骨、堅腑臟、生智慧,常以數日而安,但宜調護,不必服藥。
小孩子成長發育期發熱,是長筋骨、強臟腑、生智慧的正常現象,通常幾天就會平安康復,只要好好調理照護即可,不必服用藥物。
原文
小兒驚疾,或因揉兒胸、搖兒身,誘兒笑語,久戲不止,使兒力疲頭眩,氣喘腸痛;或繼以哭,多睡中驚。
小兒驚厥的疾病,有時是因為揉捏孩子的胸部、搖晃孩子的身體,逗弄孩子笑鬧,嬉戲太久不停歇,使得孩子體力疲憊、頭暈目眩,氣息喘急、肚子疼痛;或者接著大哭大鬧,導致睡眠中容易驚醒。
原文
甚至擲兒上下,兒雖強笑,實惶怖不堪,駭其神志,傷其腑臟。有以無知幼兒打撲,尤可痛恨,當為大戒。小兒乳食宜少不宜多,衣服忌太暖。
甚至把嬰兒拋上拋下,嬰兒雖然勉強笑著,實際上惶恐害怕得受不了,會驚嚇到他的神志,傷害他的臟腑。有人無知地毆打幼兒,尤其令人痛恨,應當作為最大的警戒。小兒的乳汁和食物應該少吃而不宜多,衣服忌諱太溫暖。
原文
初冬未甚寒,只薄牽舊絮,若早重裹新綿,致火鑠肺金,生風成痰,致肺風痰喘、驚搐等證。
初冬時節天氣不太寒冷,只要輕輕披一件舊棉絮就夠了,如果過早重重裹上新棉絮,會導致火氣灼傷肺臟,產生風邪化為痰濁,引發肺風痰喘、驚厥抽搐等各種病症。
原文
啼哭未止及初止,皆未可與乳食,未及期不可茹葷;雖期後不宜縱食大腥及生冷、煎炒、油膩、甘甜、閉氣硬物。
哭泣還沒停止以及剛停止的時候,都不可以給他哺乳和進食;還沒到斷奶期不可以吃肉;即使斷奶後也不適宜放縱吃大葷以及生冷、煎炒、油膩、甘甜、閉氣硬的食物。
原文
經曰:多食肥,令人內熱;多食甘,令人腹滿肚大是也。
經書說:過多吃肥膩的食物,會使人內生燥熱;過多吃甜食,會使人腹部脹滿肚子變大,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脾氣弱者,停積為吐瀉、瘧、痢、疳蟲等證。又忌嚼食喂兒,易生疳積及蟲。
脾胃虛弱的孩子,食物停積在體內會變成嘔吐腹瀉、瘧疾、痢疾、疳積蟲證等病症。又忌諱把食物嚼碎後餵給孩子,容易產生疳積和蟲證。
原文
又小兒夜臥被下,須著小單衣,勿過熱,臥宜露首近枕,勿以被覆頭面。
小孩子夜間睡覺時,被子下面必須穿一件薄的單衣,不要太溫暖,睡覺時頭部應該露出靠近枕頭,不要用被子覆蓋頭部和臉面。
原文
又小兒常令見日色,受和風,間坐履地上,皆能使堅筋骨、實肌理。若時刻不離裹抱,悶閉密室反有損。
小孩子常常讓他見到日光,接受和煦的風,偶爾坐在地上、踩在地上,都能夠強健筋骨、充實肌理。如果時刻不離開包裹懷抱,悶在封閉的房間裡反而會有損害。
原文
又兒額上常須以手撫拭,脫衣則以手拭胸背,斂毛孔防風。
孩子額頭上常常必須用手撫摸擦拭,脫衣服時就用手擦拭胸背,收斂毛孔防止風邪。
原文
又乳母、抱母、僮婢等,皆須慎擇其人樸實、謹厚者。又小兒不特護其形體,尤宜保其心性。
乳母、保母、童僕婢女等,都必須慎重挑選為人樸實、謹慎厚重的人。又小孩子不只是要保護他的形體,尤其應當保養他的心性。
原文
勿恣其欲、縱其怒,常教以仁厚端方,勿導以機詐巧言等;常教以好生施濟,勿導以慘殺驕吝等。勿以蟲鳥等籠縛為娛,勿使聞淫歌鄙語。三、四歲便須謹防其習風,勿姑息其幼。
不要放縱他的慾望、不要縱容他的發怒,時常教導他仁愛厚道、正直端方,不要引導他機巧欺詐、花言巧語等;時常教導他愛惜生命、施恩救濟,不要引導他殘忍殺害、驕傲吝嗇等。不要用蟲鳥等裝在籠子裡束縛起來作為娛樂,不要讓他聽聞淫穢歌曲和粗俗言語。三、四歲就必須謹慎防範他染上壞習氣,不要因為他年幼就姑且放任。
原文
以俟後七、八歲小學時,常以先輩名公善言善事及三教明顯要言,時時語之,使記憶。
等到他七八歲上小學的時候,常常用前輩名人的善言善行以及儒釋道三教明白顯著的重要言論,時常說給他聽,使他能夠記憶背誦。
原文
稍長謹防其友伴損益,能移換性情,雕鑿真樸,是為首戒。
稍為年長時要謹慎防範他的朋友伙伴對他的利害影響,因為這能改變他的性情,雕琢損毀他真誠淳樸的本性,這是最首要應當警戒的事。
原文
然後讀書習禮法,處處印證前聞,俱於身心實有受用。古云:教婦初來,教子嬰孩。
然後讀書學習禮儀法度,到處印證以前所學所聞,全都對身心有實際的受用。古人說:教導媳婦要在她初嫁來的時候,教育子女要在嬰兒時期。
原文
一生人品善惡、高下,全系幼時,又豈特保護醫藥已乎!(東越藥園道人撰)
一個人一生的品性善惡、高下,完全繫於幼年的時候,又哪裡只是保護身體和醫藥的事而已呢!(東越藥園道人撰寫)
原文
乾坤六子女,並重無偏倚。人生子女同,骨肉均一體。皆是天所命,胡為獨不舉。我聞人溺水,慘狀不可睨。力掙不能免,石人亦汗泚。蓋念斯痛苦,而忍加吾女。痛苦親不顧,女子默自茹。
天地對待六類子女,同等重視而無偏頗。人生的子女都一樣,骨肉本是一體。都是天命所赋予,為何唯獨不肯撫養。我聽說有人溺水,悲慘的狀況慘不忍睹。拼命掙扎也不能倖免,連石人也會嚇得汗流浹背。想到那樣的痛苦,竟忍心施加在我的女兒身上。痛苦的事連親生父母都不顧及,女兒只能默默承受。
原文
莫謂女無知,但口不能語,性靈已具備,貌與親宛似。生我者何人?父母天地比。殺我者何人?即我父母是。借問何為然,不過為貧耳。貧窮本前定,殺女不可抵。親未成富翁,女已作怨鬼。女有女之福,不待親分與。
不要說女兒無知,只不過嘴巴不能說話,本性靈識早已具備,相貌與父母十分相似。生我的人是誰?父母如同天地一般。殺我的人是誰?就是我的父母啊。試問為什麼會這樣,只不過是因為貧窮罷了。貧窮本來是前生註定的,殺害女兒罪孽不可抵贖。父母還沒成為富翁,女兒已成為怨恨的鬼魂。女兒自有女兒的福分,不需要靠父母分給。
原文
女若命好時,助親增福祉;女或命薄時,夭傷自遄己。何如全我慈,目前且完聚。幼女衣食需,相挨費幾許。稍長學女工,綠窗其蔬水。嫁不責聘儀,荊布亦非恥。
女兒如果命好時,能幫助雙親增添福澤和利益;女兒如果命薄時,夭折傷亡自然由她自己承受。怎樣都比不上保全我的慈愛,眼前先團圓在一起。幼女的衣食所需,挨在一起花費有多少呢?稍為長大後學做女紅,在綠色窗前做些飲食之類的家務。出嫁時不要求聘禮,穿著荊布粗衣也不是恥辱。
原文
況殺自己女,實殺他家婦,他家也溺女,汝婦在何處。
何況殺自己的女兒,實際上就是殺別人家的媳婦,別人家也溺死女兒,你的媳婦將在何處。
原文
世間男人多,無妻者屢屢,殺女女益少,天地喜不喜?禽魚猶放生,蟲蟻亦赦死。我女反殺之,殘忍一至此。豈無有王法,豈無有天理?王法或可逃,天理暗報汝。現世及來世,罪譴誰能避。
世間男人多,沒有妻子的人屢見不鮮,溺死女兒女兒就更加少了,天地喜不喜悅?鳥獸魚類尚且放生,蟲蟻也赦免死罪。我的女兒反而殺害她,殘忍竟然到這種地步。難道沒有王法嗎,難道沒有天理嗎?王法也許可以逃脫,天理暗暗會報應你。這一生以及來世,罪惡的懲罰誰能躲避。
原文
嗟哉溺女者,不仁又不智,請君聽此歌,相傳相勸諭。
可悲啊溺死女兒的人,不仁慈又不明智,請您聽這首歌,互相傳播互相勸誡曉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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