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氏錦囊秘錄

錦囊治療方論

錦囊治療方論(15)

錦囊治療方論41
原文
醫者不為貴乎識病,貴乎熟得病來之原,氣血消長之故,虛實變化之微,陰陽盛衰之脈,投之以藥,誠易易耳,若過求之多岐,沽高尚異,則反南轅北轍,蓋萬性面目有殊,而其臟腑陰陽則一,百病名目雖異,總不外乎血氣之中,難越乎虛實之一理也,故於氣血虛實間熟得其情,對脈用藥,則以治一病之法,可旁通以治百病,以治百病之法,究竟根本,猶治夫一病也。
白話
醫生可貴之處不在於辨識疾病,而在於熟悉掌握疾病的根源、氣血消長的原因、虛實變化的微妙、陰陽盛衰的脈象,然後用藥治療,其實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過於追求多種途徑,標新立異,反而會南轅北轍。因為萬物的面貌雖然不同,但臟腑陰陽的道理是一致的;各種疾病的名稱雖然各異,總離不開血氣之中,無法超越虛實這個根本道理。所以在氣血虛實之間熟練掌握其情況,對脈用藥,那麼用治療一種疾病的方法,可以旁通來治療百病;用治療百病的方法,追究其根本,仍然如同治療一種疾病一樣。
原文
如一孕婦難產,五日之後,大人精神已竭,不省人事,六脈沉微,懨懨一息,腹中亦毫不覺動,下部腫極,求余消腫。若得嚴後而斃,亦無慍矣。
白話
例如一位孕婦難產,五天之後,產婦精神已經耗竭,不省人事,六脈沉細微弱,氣息奄奄,腹中也絲毫感覺不到胎動,下部腫脹非常嚴重,前來求我消腫。她說就算產後死亡,也沒有怨恨了。
原文
余曰:大人小兒,精力俱竭,何能健運,以出母腹,即投以參耆、當歸、白朮、酒芍、牛膝、薑桂,溫暖調補氣血之劑,下咽之後,少頃腹中運動疼痛而產。子母俱活。
白話
我說:產婦和胎兒,精力都已耗竭,怎麼能夠正常運作而從母腹中出來呢?隨即用參耆、當歸、白朮、酒芍、牛膝、薑桂等溫暖調補氣血的方劑,服下之後,過了一會兒,腹中開始運動疼痛,隨後生產,母子都活了下來。
原文
又一孕婦居喪積勞,少食受寒,忽四肢厥冷喘急大作,額汗如雨,六脈沉微欲脫,余令以人參五錢、桂附共三錢、作湯煎照,病家曰:有孕三四月,桂附服下,不幾司乎?
白話
又有一位孕婦因居喪過度勞累,吃東西少又受寒,突然四肢厥冷、氣喘急促大作,額頭汗出如雨,六脈沉微欲絕。我讓她用人參五錢、桂枝和附子共三錢,煎湯服用。病家說:她懷孕三四個月了,服用桂枝、附子,不是幾乎要墮胎嗎?
原文
余曰:雖然,此時重母不重子,未有母亡而子能活者。
白話
我說:雖然如此,但此時要重視母親而不重視胎兒,沒有母親死亡而胎兒還能存活的道理。
原文
乃促服下,未幾一吐,所吐者皆清白之水,其黃色濃厚之參湯並未出,少許為聲汩汩,直達而下,作噯數聲,喘減汗收,次日脈氣漸起,乃平和調理,氣血以漸而安,十月足而舉一子,何有墮胎之患?
白話
於是我催促她服下藥物,不久她吐了一次,所吐的都是清白的水,那黃色濃厚的人參湯並沒有吐出,少許藥液發出咕嚕聲,直達而下,打了幾個嗝,喘氣減輕、汗也收了。第二天脈氣漸漸恢復,於是平和調理,氣血逐漸安穩,足月後生下一個男孩,哪裡有墮胎的禍患呢?
原文
可見只要熟得病情,投藥自當,所謂應犯而犯,似乎無犯。
白話
可見只要熟練掌握病情,用藥自然恰當,所謂應該觸犯禁忌而觸犯,好像並沒有觸犯一樣。
原文
若當危迫之際,拘以常法,泥以古方經,權不知其變者,未有不誤事也。
白話
如果在危急緊迫的時候,拘泥於常規方法,固守古方經書,而不懂得權衡變化的人,沒有不耽誤事情的。
原文
一產婦因頭汗甚多,來招余診,余無他苦,按脈雖洪而緩。
白話
一位產婦因為頭部出汗很多,來請我診治。她沒有其他痛苦,我按脈雖然洪大但卻和緩。
原文
余曰:頭汗過多,諸症謂之亡陽,然產後陰氣大虛,正喜其亡陽而與陰齊等,此薛氏之論,可勿藥而愈也。
白話
我說:頭部出汗過多,各種醫書稱之為亡陽,但產後陰氣大虛,正好喜歡這種亡陽現象使陽氣與陰氣相等,這是薛氏(薛立齋)的理論,可以不用藥而痊癒。
原文
主人疑而另延一醫,峻用參耆溫補,乃暴注下瀉,完穀不化,益認陽虛,重用參附炮姜,大劑服之,其瀉愈甚,數日之間,脫肉削盡,精神困頓,復延余視,六脈洪弦甚數,此真陰竭矣。何能挽救?主人及醫,尚謂頭汗甚多,亡陽症也。
白話
主人懷疑我的說法,另外請了一位醫生,猛烈地使用人參、黃耆溫補,結果突然暴瀉,完穀不化,更加認為是陽虛,又重用參、附、炮薑,大劑量服用,腹瀉更加嚴重,幾天之內,肌肉消瘦殆盡,精神疲憊不堪,又請我診視。六脈洪大弦急而且次數很快,這是真陰枯竭了,怎麼能挽救呢?主人和那位醫生還說頭汗很多,是亡陽證。
原文
服參耆朮附,尚爾完穀不化,豈非虛陽之至乎。
白話
服用了人參、黃耆、白朮、附子,仍然完穀不化,難道不是虛陽到了極點嗎?
原文
余曰:產後頭汗,乃陰虛虛火上蒸,孤陽上迫,津液不能閉藏,誤作陽虛,重加溫補,燥熱之氣,暴注下趨而為完穀不化,乃火性急速,不及變化而出也。
白話
我說:產後頭汗,是陰虛導致虛火上蒸,孤陽向上逼迫,津液不能固藏,誤認為陽虛,大量使用溫補藥物,燥熱之氣急劇向下奔瀉而出現完穀不化,這是因為火性急速,食物來不及消化就排出了。
原文
更加溫熱迫之,以致焚灼之勢,勢必力窮乃止。
白話
再加上溫熱藥物逼迫,以至於形成焚燒灼烤的局勢,這種勢頭必定要等到力量耗盡才會停止。
原文
《經》曰,陰平陽秘精神乃治,今陰氣不能和平,陽氣自難秘密,精神離絕,不待言矣。尚何藥之可救哉!
白話
《內經》說:陰氣平順、陽氣固密,精神才能正常。現在陰氣不能和平,陽氣自然難以固密,精神分離耗散,不言而喻。還有什麼藥物可以救治呢!
原文
陰虛而誤諸陽虛治之,真陰燥盡,中州悉成燥裂之土,焉能化生萬物乎?醫者病家,始悔誤藥而無及。
白話
陰虛卻誤當作陽虛來治療,真陰被消耗殆盡,中焦脾胃全部變成乾燥龜裂的土地,怎麼能化生萬物呢?醫生和病家才後悔用藥錯誤,但已經來不及了。
原文
信乎諸病必憑脈消息,而不能廢診也,如余診一孕婦,受娠未及二月,而大吐反有七十餘日,即粒米湯水藥餌,俱不能受,洋脈沉微,余重用附子理中湯,加五味子飲食漸進,十餘劑後,六脈漸洪,乃投胎門正藥。
白話
確實啊,各種疾病必須憑藉脈象來判斷病情消長,不能廢除診脈。例如我診治一位孕婦,懷孕不到兩個月,卻嚴重嘔吐七十多天,連一粒米、湯水、藥餌都不能接受,看她的脈象沉細微弱,我重用附子理中湯,加五味子,飲食漸漸能夠進食。十幾劑之後,六脈逐漸變得洪大,於是使用安胎的正規藥物。
原文
如條芩、白朮、歸芍之類,調理而愈,不數日而又診一孕婦,受娠兩月,而大吐有四旬矣。
白話
例如條芩、白朮、當歸、芍藥之類,調理而痊癒。沒過幾天又診治一位孕婦,懷孕兩個月,嚴重嘔吐已經四十天了。
原文
六脈亦甚沉微,亦用前方數十劑,而脈漸和平,終難進以條芩、歸芍清熱安胎之劑,可見人之性稟不同,而藥難一例為定見也。
白話
六脈也非常沉細微弱,也用了前面相同的方劑幾十帖,脈象逐漸平穩和緩,但終究難以使用條芩、當歸、芍藥等清熱安胎的藥物。可見人的稟性體質不同,而用藥難以一概而論作為固定的見解。
原文
至於附子《本經》言:其墜胎甚速,然而有病則病當之,《內經》所謂:有故無殞是也。
白話
至於附子,《本經》說它墮胎很快,然而有病時,藥力作用於病邪,《內經》所謂「有故無殞」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夫百病之生於人身。其源實出於無形之氣血也。
白話
各種疾病在人體上發生,其根源實際上來自於無形的氣血。
原文
無形之變生為病者更無形,病既無形,而藥豈有定體哉!
白話
無形的變化產生的疾病更加沒有形質,疾病既然沒有形質,那麼藥物又怎麼會有固定的形態呢!
原文
立齋所謂氣血虛而變現諸症,莫可名狀,蓋氣血旺則長養,精神虛則變生別症。
白話
薛立齋所說的氣血虛弱而表現出各種症狀,無法用言語形容,因為氣血旺盛就能生長滋養,精神虛弱就會產生其他疾病。
原文
可見百病之來,皆由虛名,惟治者得其虛實二字,則百病足以盡之,而無誤矣。然既言百病皆由虛召,則百病皆虛矣。何必又言治者宜分虛實哉!
白話
可見各種疾病的發生,都是由虛弱所引起,只要治療者掌握「虛實」兩個字,那麼各種疾病就足以概括,而不會出錯了。然而既然說各種疾病都是由虛弱引發,那麼各種疾病都是虛證了,為什麼又說治療者應當區分虛實呢!
原文
蓋以外邪客病者而言,則虛者正氣虛,實者邪氣實也。
白話
這是就外邪侵襲導致的疾病而言,虛是指正氣虛弱,實是指邪氣充實。
原文
以本氣自病者而言,有陽盛陰虛者,有陰盛陽虛者,實則是假實,虛則是真虛也。
白話
就人體本身正氣發生的疾病而言,有陽盛陰虛的,有陰盛陽虛的,實證其實是假實,虛證才是真虛。
原文
即書所謂火之有餘,緣於水之不足,水之不足,因見火之有餘,可見病中之實者假有餘,病中之虛者真不足,要知正氣果然有餘,《經》所謂:精神內守,病安從來也。
白話
就是書中所說的火有餘,是由於水不足;水不足,因此表現出火有餘。可見疾病中的實證是假的有餘,疾病中的虛證才是真正的不足。要知道如果正氣果然有餘,正如《內經》所說的「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原文
如張向年外因傷損暴患,似乎確在血分瘀凝邪實者,究竟全在氣分正虛,援救得活,何況病起五內者,虛虛實實之理,可不潛心默會乎。
白話
例如我(張氏)往年因外傷突然發病,似乎確實是血分瘀滯凝結、邪氣實證,但最終完全在於氣分正氣虛弱,經過救治而存活,何況疾病發生於五臟六腑的呢?虛虛實實的道理,難道可以不用心體會嗎?
原文
張放戊寅年時年五十一歲,由保定府欒城令韓公署中,治病回都,不及數十里,適有鄉人伐一大樹將倒,余因風沙蔽目,騎至樹旁,其樹倒下,連人連騎俱為壓倒,其樹正壓腰脊之間,胸骨扇動,腰膚青紫,脊骨壓脫其縫,疼如腰斬,下體俱冷,頭汗如雨,於因跌撲傷損門中,有一絲血入心即死之語。
白話
我在戊寅年時年五十一歲,從保定府欒城縣令韓公的官署中治病後返回都城,走了不到幾十里,正好有鄉民砍伐一棵大樹即將倒下,我因為風沙遮蔽眼睛,騎馬走到樹旁,那棵樹倒下,連人帶馬都被壓倒。樹正好壓在我的腰脊之間,胸骨扇動,腰部皮膚青紫,脊骨被壓脫縫,疼痛如同腰斬,下半身都冰冷,頭汗如雨。我想到跌打損傷門中,有一絲血進入心臟就會死亡的說法。
原文
以酒沖童便服之,頓覺臍下極冷,氣逆直奔而上,余思脊縫壓脫,乃氣分大傷而欲絕也,惟圖保元續絕求生,豈拘拘尋常故套為治哉!況下體已冷,元陽下絕矣。頭汗如雨,元陽欲上脫矣。
白話
於是用酒沖服童便,立刻覺得臍下極冷,氣逆直往上衝。我思考脊骨縫被壓脫,這是氣分嚴重受傷而將要斷絕,只想保住元氣、續接斷絕之氣以求生存,怎能拘泥於尋常的套路來治療呢!何況下半身已經冰冷,元陽在下已經斷絕;頭汗如雨,元陽在上即將脫散。
原文
可不急固陽氣為主,乃以人參一兩、炒白朮六錢、製附子三錢,煎服,一日兩劑,次日抬至欒邑,韓公已延一外科老醫在署,見余之方,恐有瘀血在內。
白話
怎能不趕快鞏固陽氣為主要治法呢?於是用人參一兩、炒白朮六錢、製附子三錢,煎服,一天兩劑。第二天被抬到欒城縣,韓公已經請了一位外科老醫生在衙署中,他看到我的藥方,擔心有瘀血在體內。
原文
若投補劑,必致瘀血之攻,斷勿許服,更欲先用破血行血之藥為治。
白話
如果服用補藥,必定會導致瘀血攻心,堅決不允許服用,而且想要先用破血行血的藥物來治療。
原文
余曰:公知做官,未明醫理,請以用刑傷損易見之理言之,夫刑杖之傷血肉者,瘀血脹滿,可用開刀去瘀之法,夾棒之傷骨節氣分者,焉有開刀破瘀者乎!
白話
我說:您知道做官,卻不明白醫理。請允許我用刑罰造成的損傷這個容易理解的道理來說明:刑杖傷害的是血肉,瘀血腫脹,可以用開刀去除瘀血的方法;而夾棒傷害的是骨節和氣分,哪裡有開刀破瘀的道理呢!
原文
余之脊縫,被樹壓開,猶踝骨節縫為夾棒夾傷也。
白話
我的脊骨縫被樹壓開,就像腳踝骨節縫被夾棒夾傷一樣。
原文
況肢體全仗血氣,而傷損必加補養,在上者先消瘀血,在下者先為補養,此定論也。
白話
况且肢體完全依靠血氣,而損傷之後必須加以補養。傷在上部的先消除瘀血,傷在下部的先進行補養,這是確定的理論。
原文
且脊骨督脈大傷,下元欲絕,肢冷脈微,潰汗如雨,無形之元氣欲窮不為挽救,無影之瘀滯何據?
白話
而且脊骨屬於督脈,受到嚴重損傷,下元將要斷絕,四肢冰冷、脈象微弱、大汗如雨,無形的元氣即將耗盡而不去挽救,那無影的瘀滯又有什麼根據呢?
原文
必欲宣行,則愈速其元陽完而神氣去,則形骸雖在,借何氣血以運用藥餌,而展治療之法乎?
白話
如果一定要宣散通行,那麼只會加速元陽耗盡、神氣離去,到那時形體雖然還在,但靠什麼氣血來運化藥物,而施展治療的方法呢?
原文
韓公與醫者乃笑而任之,余早晚各用八味丸之加牛膝杜仲五味者各五錢、隨進參朮附湯藥各一服,賴此藥力接續精神,得以半月不敢熟寐,因右腎連脊受傷,則腎間之祖氣已無根矣,故不能寐,並不能言,一寐一言,則逆氣上奔欲絕,仗斯藥力之猛,得以按納,得以耐病。
白話
韓公和那位醫生於是笑著任由我治療。我早晚各服用八味丸(加牛膝、杜仲、五味子)各五錢,同時服用參朮附湯藥各一服。依靠這些藥力接續精神,以至於半個月不敢熟睡,因為右腎連同脊骨受傷,腎間的祖氣已經沒有根基了,所以不能睡覺,也不能說話,一旦睡覺或說話,逆氣就會向上奔衝將要絕命。憑藉這些藥力的猛烈,才能夠按納住逆氣,才能夠忍受病痛。
原文
如此補接藥餌之後,必強進干餅壓之,腸中如火燒,干餅多進,即易消化,八日後始一大便,並無點滴瘀血,其外傷之處,以豬油代麻油,熬化頭髮,入十全大補,加減煎膏以乳沒收之,遍貼其處,軟草厚褥,疊積三尺有餘,始能著席,七日之後,氣逆少緩,半月之後,始能少寐少言,直至月餘始能憑几而坐,七十餘天始能兩人扶立,其脊脈漸漸接續還元,而脊骨突起半寸,終成痼疾,且自大傷之後,精力倍衰,右腿膝踝筋脈之內,時有痠痛,因病後便在都門應酬勞苦,失於調養耳。
白話
在這樣補接藥餌之後,必須強迫自己吃乾餅來壓住藥力,腸中像火燒一樣,多吃乾餅,就容易消化。八天後才解一次大便,並沒有點滴瘀血。外傷的地方,用豬油代替麻油,熬化頭髮,加入十全大補湯加減煎成藥膏,用乳香、沒藥收膏,遍貼在受傷處。用柔軟的草和厚褥子堆積三尺多高,才能夠躺下。七天之後,氣逆稍微緩解;半個月之後,才能夠稍微睡覺和說話;直到一個多月後才能夠靠著几案坐起來;七十多天後才能夠由兩個人扶持站立。脊脈漸漸接續恢復元氣,但脊骨突起半寸,最終成為頑固的疾病。而且自從這次大傷之後,精力加倍衰退,右腿膝蓋、腳踝的筋脈內時常酸痛,這是因為病後就在京城應酬勞苦,失於調養的緣故。
原文
然幸自明至理,闡破古法之定論,認清格外之至情,得以全生。
白話
然而幸好我自己明白最高的道理,闡明並打破古法中的定論,認清了特殊情況下的真實情況,才能夠保全性命。
原文
若以破瘀活血為見,則其藥入口,而一縷欲絕之氣,即為上奔告竭矣。慎哉!虛實之理可不灼然明辯乎。
白話
如果當時堅持破瘀活血的見解,那麼藥物入口,那一縷將要斷絕的元氣就會向上奔衝而耗竭了。要謹慎啊!虛實的道理難道不應該明白清晰地辨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