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傷寒六經傳變,自表入里,三陽為表,三陰為里,自淺而深,六經傳盡,必無出而再傳之理。
傷寒六經的傳變,是由體表進入體內,三陽經屬於體表,三陰經屬於體內,由淺入深,六經傳遍之後,必定沒有再傳出去的道理。
原文
成氏以六日厥陰傳經已盡,七日當愈不愈,再自太陽傳出,復至厥陰,十三日不愈,謂之過經壞病。此等註釋,謬誤殊甚。
成無己認為第六天厥陰經傳經完畢,第七天應當康復卻沒有康復,再從太陽經傳出,再次到達厥陰經,十三天還不能康復,稱為過經壞病。這樣的註釋,錯誤非常嚴重。
原文
馬玄臺辯之,謂太陽至厥陰,猶人入戶升堂,以入於室,太陽為三陽,最在外,陽明為二陽,在太陽之內,少陽為一陽,在陽明之內,此三陽之在表也。
馬玄臺對此進行辯駁,說從太陽到厥陰,就像人從門入、從堂升、再入於室一般,太陽是三陽,在最外面,陽明是二陽,在太陽之內,少陽是一陽,在陽明之內,這是三陽在體表的位置。
原文
太陰為三陰,在少陰之內、少陰為二陰,在太陰之內,厥陰為一陰,在少陰之內,此三陰之在裡也。
太陰是三陰,在少陰之內;少陰是二陰,在太陰之內;厥陰是一陰,在少陰之內,這是三陰在體內的位置。
原文
故一日始於太陽,二日傳陽明,三日傳少陽,四日傳太陰,五日傳少陰,六日傳厥陰。經文之論,次第相傳,亦言其大概耳。
因此第一天從太陽開始,第二天傳到陽明,第三天傳到少陽,第四天傳到太陰,第五天傳到少陰,第六天傳到厥陰。經文所說的依次傳變,也只是說個大概罷了。
原文
所云七日不愈再傳經者,七日行經未盡,仍在太陽一經也。
所說的七天不好再傳經,是指七天時經脈運行尚未完盡,仍然停留在太陽一經。
原文
如仲景所謂,太陽病頭痛七日自愈,以其行經盡也。若欲再作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像張仲景所說的,太陽病頭痛七天會自行康復,因為它的經脈運行已經完盡。如果想要再次發作,就要針刺足陽明經,使經脈不再傳變就能康復。
原文
可見太陽一經,有傳之七日以上者、則陽明、少陽,亦可羈留,過經不解,故針陽明中土,使不再傳,此謂行其經未盡,未嘗曰傳其經盡也。
可見太陽一經,有傳變超過七天的情況,陽明、少陽也可能停留,過經不解,所以針刺陽明中土,使它不再傳變,這是說經脈運行未完盡,並不是說經脈傳變已完盡。
原文
若云六經傳盡,復自厥陰外出,而再傳太陽,則有二陰三陰一陽二陽以格之,有容自外入內,又自內而越於外之理。
如果說六經傳遍之後,又從厥陰外出,再傳到太陽,那就等於用二陰三陰一陽二陽來阻擋,有從外面進入內部,又從內部越出外面的道理。
原文
風寒之邪,郁久成熱,入人臟俯,豈兩陰交盡於裡?
風寒邪氣,郁積久了就會變成熱邪,侵入人體內臟腑,怎麼會兩陰交盡於內呢?
原文
復能變寒,而從皮毛之外,再入太陽以為害者哉!成氏之謬,不辨可知也。
又能變成寒邪,從皮毛外面再次侵入太陽經造成危害嗎?成無己的錯誤,不需辯駁就可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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