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火之為病,其害甚大,其變甚速,其勢甚彰,其死甚暴,蓋以火性疾速,燔灼焚焰,飛走狂越,消鑠於物,莫能御之。
關於火造成的疾病,它的危害非常大,變化非常快速,症狀非常明顯,死亡非常迅猛,這是因為火的本性急速猛烈,焚燒火焰,飛速奔馳狂躁,消融熔化萬物,沒有什麼能抵擋它。
原文
遊行乎三焦,虛實有兩途,曰君火者,猶人火也,曰相火者,猶龍火也。
火在人體的三焦中運行,有虛實兩種途徑,所說的君火,就像人的火;所說的相火,就像龍的火。
原文
凡火性不妄動,不違於道,則稟位聽命運行,造化生存之機得矣。
大凡火性不胡亂躁動,不違背正道,就能稟受位置聽命運行,生成萬物維持生命的機能就能得到了。
原文
奈何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不妄動,其可得乎?故凡動者,皆屬火化。
無奈人在陰陽之氣交接之中,動的多靜的少,想要不胡亂躁動,難道可以得到嗎?所以大凡躁動的,都屬於火的作用。
原文
火一妄行,元氣受傷,勢不兩立,偏勝則病,移害他經,事非細,故動之極也,病則死矣。
火一旦胡亂運行,元氣就會受傷,兩者勢不兩立,火偏勝就會致病,轉而侵害其他經絡,事情不小,所以躁動到了極點,發病就會死亡了。
原文
《經》所謂:一水不勝二火之火,然出於天造,君相之外,又有厥陽臟腑之火,根於五志之內,無因六慾七情激之,其火隨起者,如大怒則火起於肝,醉飽則火起於胃,房勞則火起於腎,悲哀動中,則火起於肺,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故丹溪曰:火出五臟。
《經》書上說:一水不能勝二火。然而除了出於天造的君火、相火之外,還有來自五臟六腑的火,根源在於五種情志之中,無需因為六慾七情刺激,它的火就會隨之而起,例如大怒就火起於肝,吃醉酒吃飽了就火起於胃,房事過度就火起於腎,悲哀傷心就火起於肺,心是君主,自己燃燒就會死亡。所以丹溪說:火出自五臟。
原文
《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蓋五臟各有火,五志激之,其火隨起,諸寒為病,必身犯寒氣,口食寒物而得,非若諸火為病,皆自內作者也。
《經》書上說:一水不能勝五火。因為五臟各有火,五種情志激發它,它的火就隨之而起,各種寒造成的疾病,必然是身體觸犯寒氣,嘴巴吃了寒冷的食物而得,不像各種火造成的疾病,都是從內在發作的。
原文
凡脈虛則浮大,實則洪數,藥之所主,各因其屬,如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濕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黃連之屬,可以制之。
大凡脈虛就會浮大,脈實就會洪數,用藥所主治的,各依它所屬,例如君火,是心火,可以用濕來伏,可以用水的特性來滅,可以直接折損,黃連之類,可以制服它。
原文
相火者,龍火也,不可以水濕折之,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
相火,是龍的火,不可以用水的特性來折損,要順從它的性質來制服它,只有黃柏之類,可以降伏它。
雖然瀉火的方法,豈止如此,虛實有很多種,不能不詳察。
原文
以臟氣司之,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耳。
以臟氣來主管,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這些都是苦寒的藥味,能瀉有餘的火罷了。
原文
若飲食勞倦,內傷元氣,火不兩立,為陽虛之病者,宜以甘溫之劑除之,如黃耆、人參、甘草之屬。
如果因為飲食不節、勞累過度,內傷了元氣,火與氣勢不兩立,造成陽虛的疾病,應當用甘溫的方劑來去除,例如黃耆、人參、甘草之類。
原文
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漸煎熬,為血虛之病者,宜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
如果陰微弱陽強盛,相火熾烈旺盛,來侵犯陰的位置,一天天地煎熬,造成血虛的疾病,應當用甘寒的方劑來降伏,例如當歸、地黃之類。
原文
或心火亢極,鬱熱內實,為陽強之病者,宜以鹹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朴硝之屬。
或者心火亢盛到了極點,抑鬱的熱在內部積聚,造成陽強的疾病,應當用鹹冷的方劑來折損,例如大黃、朴硝之類。
原文
若腎水受傷,真陰失守,無根之火,為陰虛之病者,宜以壯水之劑制之,如生地黃、玄參之屬,若右腎命門之衰,為陽脫之病者,宜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乾薑之屬。
如果腎水受傷,真陰失去守護,無根的浮火,造成陰虛的疾病,應當用壯水的方劑來克制,例如生地黃、玄參之類;如果右腎命門的衰弱,造成陽脫的疾病,應當用溫熱的方劑來救濟,例如附子、乾薑之類。
原文
若胃虛過食冷物,逼退陽氣於脾土、而為火鬱之病者,宜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葛根之屬。倘不明此,而治之。難免實實虛虛之禍矣。
如果胃虛吃了過多冷物,逼退陽氣到脾土,造成火鬱的疾病,應當用升散的方劑來發散,例如升麻、葛根之類。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而去治療,就難免犯下實實虛虛的過錯了。
原文
夫火與元氣,勢不兩立,故火之盛者,即氣之衰也。
原文
是以元氣者,水火之根,氣血之母,雖為有生之本,實為無形之虛。
因此元氣,是水火的根本,氣血的母親,雖然是有生命時的根本,實際是無形的虛。
原文
凡有所傷皆患不足,故有餘之疾病,皆正氣之衰微,蓋人身五臟六腑、十二經絡、三焦包絡,皆一氣之流行,安有所謂火哉?
大凡有所傷的都擔心不足,所以有餘的疾病,都是正氣的衰弱微小,人身的五臟六腑、十二經絡、三焦包絡,都是一氣的流行,哪有所謂的火呢?
原文
火者即氣之不得其平,而為之也,故曰捍衛沖和不息之謂氣,擾亂變動之謂火。
火就是氣不能得到它的平和,而產生的,所以說保衛維護中和不息的就叫做氣,擾亂變動的就叫做火。
原文
五行各一,惟火有二,曰君火、人火也;相火、天火也。
金木水火土五行各有一個,惟獨火有二個,叫做君火、人的火;相火、天上的火。
大凡躁動都屬於火,而那些容易躁動的,都是相火的助長。
原文
相火寄於腎肝,見於天者,猶之龍雷,東垣謂為元氣之賊,以其暴悍酷烈,有甚於君火也。使善處而制之以靜,則元陽蓄焉。
相火寄居在腎肝,出現在天上的,就像龍和雷,東垣說是元氣的敵賊,因為它暴烈悍勇酷烈,比君火有過之而無不及。假使善於處理而用靜來制約它,那麼元陽就蓄積了。
原文
五火寂然不作,惟有補脾,造化生生不息之用,有何賊之患哉!
五火寂靜地不作亂,只有補脾,維持造化的生生不息的作用,有什麼敵賊的憂患呢!
原文
所以六氣之序,君火在前,相火在後,前者肇物之生,後者成物之實,此乃君相二火之用也。
所以六氣的次序,君火在前,相火在後,前面的是事物的開始生長,後面的是事物的長成結果,這就是君火相火二火的功用。
原文
若夫所謂火與元氣,勢不兩立,一勝一負,此論壯火而非少火也。
至於所謂火和元氣,勢不兩立,一方勝一方負,這是論述壯火而不是少火。
原文
然陽火利於正治,陰火利於從治,凡自勞役辛苦及感冒而致者,皆為傷其陽火也,補中湯。
然而陽火適宜正治,陰火適宜從治,大凡因為勞役辛苦及感冒而導致的,都是傷了陽火,用補中湯。
原文
自勞心思慮及房欲而得者,皆為傷其陰火也,地黃湯。
因為思慮操心及房事慾望而得的,都是傷了陰火,用地黃湯。
原文
有謂陽盛則陰衰,火盛則水衰,故用大苦大寒之藥,抑陽而扶陰,瀉其亢甚之火者,而救其欲絕之水也。
有人說陽盛就陰衰,火盛就水衰,所以用大苦大寒的藥,抑制陽而扶持陰,瀉那過亢的火,而救那將要絕的水。
原文
然非實熱不可輕投,蓋有根之火,有病病以當之,無根之火,元氣受傷而立敗,故曰,誤服寒涼者立死。
然而不是實熱不可輕易用,因為有根源的火,有病時可以用它對治,沒有根源的火,元氣受傷就立刻敗壞,所以說,誤服寒涼的立刻死亡。
這是治療陰陽二火的大概,實在是非常恰當不能改變的法則。
原文
火鬱當發,兼宜審看何經?如輕者可降,重者則從其性而治之,丹溪云:實火可瀉,如黃連解毒湯之類。虛火可補,如四物湯之類。氣有餘便是火,不足者是氣虛。
火鬱應當發散,同時要詳細審視是哪一經?例如輕的可以降,重的就要順從它的性質來治療,丹溪說:實火可以瀉,例如黃連解毒湯之類。虛火可以補,例如四物湯之類。氣有餘就是火,不足的是氣虛。
原文
人壯氣實火盛顛狂者,可用正治,人虛火盛狂者,若投正治即死,宜補陰火即自降。凡火盛者不可驟用涼藥,必兼溫散。有可發者,如風寒外束者可發。
人強壯氣實火盛顛狂的,可用正治,人虛弱火盛發狂的,如果用正治就會死亡,適宜補陰火就自然下降。凡是火盛的不可突然用寒涼藥,必須兼用溫散。有可以發散的,例如風寒外束的可以發散。
原文
鬱火可發,氣從左邊起者乃肝火也,氣從臍下起者乃陰火也。氣從腳下起入腹如火者,乃虛之極也。
鬱積的火可以發散,氣從左邊起的這是肝火,氣從肚臍下起的這是陰火。氣從腳下起進入腹部像火一樣的,這是虛弱到了極點。
原文
蓋火起於九泉之下,其症多死,倘能清心絕欲,養陰滋腎,使真陰得復,亦可挽回。
因為火起於九泉之下,它的症狀大多死亡,如果能清心斷絕慾望,養陰滋潤腎臟,使真陰得以恢復,也可以挽回。
原文
若徒事服藥,而不能禁忌,多致不救,外用附子末津調敷湧泉穴,乃引火下行之義也。陰虛火動者難治。凡小便降火最速。龜板補陰,乃陰中之至陰也。生甘草緩火邪,木通下行,瀉小腸火。
如果只管服藥,而不能禁忌,大都導致不能救治,外面用附子末和唾液調和敷在湧泉穴,是引火下行的意思。陰虛火動的難以治療。凡是小便降火最快。龜板補陰,是陰中的至陰。生甘草能緩解火邪,木通往下行,瀉小腸火。
原文
人中白瀉肝火,須風露中二三年者佳,人中黃大涼,治疾病須多年者佳。
人中白瀉肝火,必須在風露天中放置二三年的是好的,人中黃非常寒涼,治病必須是放置多年的好。
原文
山梔子仁大能降鬱火,從小便泄去,其性能屈曲下降,亦能治痞塊中火邪。
山梔子仁大能降鬱火,從小便泄出,它的功能能屈曲下降,也能治療痞塊中的火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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