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少陽病未罷 方見少陽本病) 柴胡證下氣先傷,不罷仍宜用本湯,必俟蒸蒸身振卻,熱生汗出乃安康。白話提出修訂(少陽病尚未解除,方劑可見於少陽本病)柴胡證若因誤下而先傷了正氣,但少陽病證仍未解除時,仍應使用小柴胡湯。必須等到病人身體發熱、微微震顫,隨後熱勢產生、汗出透徹,這樣才能恢復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