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實在易

卷三

心腹諸痛詩

卷三/里證5
原文
痛分四面定醫方,下主於陰上屬陽,介在陰陽中部位,樞行在側轉斯康。
白話
疼痛分為四個方面來決定醫治的方劑:下部屬於陰,上部屬於陽;介於陰陽之間的中部部位,以及樞紐運行的側面,轉動就能康復。
原文
痰飲證乃水氣上泛,得陽煎熬,則稠而為痰,得陰凝聚,則稀而為飲。
白話
痰飲證是水氣向上泛濫,受到陽氣煎熬,就會濃稠而形成痰;受到陰氣凝聚,就會稀薄而形成飲。
原文
此證以脾腎為主,以水歸於腎而受制於脾也。
白話
這個病證以脾臟和腎臟為主要治療對象,因為水液歸屬於腎,但又受到脾臟的制約。
原文
痰宜二陳湯,隨寒熱虛實加減,怪病老痰,宜滾痰丸。飲宜桂苓甘術湯,真武湯。二證愈後,以桂附八味丸收功。
白話
治療痰證適合用二陳湯,根據寒熱虛實的情況加減用藥;奇怪的疾病或頑固的老痰,適合用滾痰丸。治療飲證適合用桂苓甘術湯、真武湯。這兩種病證痊癒之後,用桂附八味丸來收尾鞏固療效。
原文
經義《六元正紀大論》曰:「少陰司天,四之氣,民病飲發。」又曰:「太陰所至,為積飲,痞膈。」又曰:「土鬱之發為飲,發注下。」《至真要大論》曰:「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屬於寒。」按:《內經》言飲而不言痰,有之自仲景始。
白話
經義《六元正紀大論》說:「少陰君火司天,第四之氣,百姓容易發生飲病。」又說:「太陰濕土所到之處,會產生積飲、痞塞胸膈的病症。」又說:「土氣鬱結而發作,會形成飲病,發作時會向下注瀉。」《至真要大論》說:「各種疾病中,如果水液澄清、清澈而寒冷,都屬於寒證。」按:《內經》只提到飲而沒有提到痰,有痰這個名稱是從張仲景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