痧脹玉衡

玉衡要語

用藥不效

玉衡要語6
原文
凡病用藥得宜未有不效,而痧症竟有得宜不效者,何也?夫痧者,熱毒也。
白話
凡是疾病用藥得當,沒有不見效的,然而痧症竟然有得當卻不見效的,這是為什麼呢?所謂痧症,是熱毒所致。
原文
熱毒用藥宜涼不宜溫,宜消不宜補,湯劑入口,必須帶冷,冷則直入腸胃,而肌膚血肉之間,雖有良劑,安能得至乎?此治痧者,莫先於刮之放之也。
白話
熱毒用藥應當涼而不應溫,應當消導而不應補益,湯藥入口,必須帶冷,冷了就能直接進入腸胃,然而肌膚血肉之間,即使有良藥,又怎能到達呢?這就是治療痧症的人,沒有比刮痧、放血更優先的了。
原文
如刮之放之,而肌膚血肉之毒已除,然後將腸、胃、脾、肝、腎、三陰之毒,用藥以驅之,藥固未有不效者也。
白話
如果經過刮痧、放血,肌膚血肉的毒素已經去除,然後再將腸、胃、脾、肝、腎、三陰經絡的毒素,用藥物來驅除,藥物當然沒有不見效的。
原文
然亦有刮之放之而藥有不效者,是非藥不效也。
白話
然而也有刮痧、放血之後用藥卻不見效的情況,這並非藥物沒有效果。
原文
蓋其時雖放,而放之或有未盡;雖刮,而刮之或有未到,則是肌膚血肉之毒猶在,故即用藥,而藥有不效耳。
白話
這是因為當時雖然放血,但放血或許沒有徹底;雖然刮痧,但刮痧或許沒有到位,那麼肌膚血肉的毒素仍然存在,所以即使用了藥,藥物也會有不見效的情況罷了。
原文
若刮已到,放已盡,而痧症猶在,則是痧毒惟在腸、胃、脾、肝、腎、三陰經絡,非藥將何以治之乎。
白話
如果刮痧已經到位,放血已經徹底,而痧症仍然存在,那麼就是痧毒只停留在腸、胃、脾、肝、腎、三陰經絡,不用藥物又將如何治療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