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痧之為害,治之雖愈,若一有未除,即復肆毒,又遍周身。
痧所造成的危害,治療後雖然痊癒,但如果有一點沒有清除,就會再次肆虐毒性,又遍佈全身。
原文
如在表者已刮;在中者已放;而在內者少有未消,一吃米飯或熱湯、熱酒,痧毒即復,由內而攻表,遂遍周身。
如果在體表的已經刮痧;在經脈中的已經放血;而在體內深處的稍有未消散,一吃米飯或熱湯、熱酒,痧毒就會復發,從體內向體表侵襲,於是遍佈全身。
原文
如在內者已治,在中者已放,而在表者未刮,即復由外而攻內。
如果在體內深處的已經治療,在經脈中的已經放血,而在體表的沒有刮痧,就會再次從體表侵襲體內。
如果體表和體內都已經徹底治療了,但在經脈中的沒有放血,也會再次傳遍體表和體內。
原文
如此可畏之極,真生死所關,非雜病所得而比也,故治痧當絕其根。
像這樣可怕至極,真是關係到生死,不是一般雜病所能比擬的,所以治療痧症應當斷絕它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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