痧脹玉衡

玉衡要語

治痧須先明百病

玉衡要語12
原文
痧症不與雜症俱發則已,若與雜症俱發,醫者但能治其痧症,不能治其雜症。
白話
痧症如果不與其他疾病同時發作也就罷了,如果與其他疾病同時發作,醫生只能治療痧症,卻不能治療其他疾病。
原文
假使雜症有害,不幾誤人於死者,不在痧症而在雜症乎?
白話
假使其他疾病有危害,那麼害人致死的,不就在於其他疾病,而不在於痧症了嗎?
原文
夫天下有能治百病而不能治痧者,余固素其有誤於人矣。
白話
天下間有能治療百病卻不能治療痧症的人,我本來就認為他們會對人造成失誤了。
原文
茲有犯雜症兼痧之疾,而業醫治痧者,更不能治雜症,獨可無責其有誤人之罪乎!
白話
如今有患有其他疾病兼有痧症的人,而專門治療痧症的醫生,卻更不能治療其他疾病,難道可以不加責備他們害人的罪過嗎!
原文
即如人有勞弱,本原不足之症,兼犯痧症凶危,延一治痧者治之,聆其言,則云我固善治其痧焉。
白話
例如有人患有勞損虛弱、根本不足的疾病,同時又染上凶險危急的痧症,請一位治療痧症的醫生來診治,聽他說話,就說我本來就擅長治療痧症。
原文
始則用克伐之藥,以治其痧脹之極,可謂有病則病受之,雖甚克伐,亦無害於本原矣。
白話
開始時用攻伐的藥物,來治療痧脹到極點的情況,可以說有病則由病承受藥力,即使攻伐得很厲害,也不會損傷根本了。
原文
迨至痧已散去五六,尚存三四,則用藥之法,雖宜尚重痧症,又當顧慮本原,惟在略用克伐而不傷本原者為是。
白話
等到痧氣已經散去五六分,還剩下三四分時,那麼用藥的方法,雖然仍應著重痧症,又應當顧慮根本,只在稍微使用攻伐而不損傷根本的藥方才是正確的。
原文
若一過用克伐,便傷本原,豈不有誤於不足之症乎!
白話
如果一旦過度使用攻伐的藥物,就會損傷根本,豈不是對虛弱不足的疾病造成失誤嗎!
原文
況痧氣散去八九,惟是略存一二,用藥尤宜保護本原,而稍治其痧焉。
白話
何況痧氣散去八九分,只剩下略略一二分時,用藥更應該保護根本,同時稍微治療痧症就可以了。
原文
至於痧患悉平,惟有本原不足,則自應以補益為先,然後可云能治其病而無誤也。
白話
等到痧症完全平息,只有根本不足的問題,那麼自然應該以補益為優先,這樣才能說能治療疾病而沒有失誤。
原文
若不先明於本原不足之症,而用藥失宜,投劑無法,則其誤人之罪,其能免乎!
白話
如果不先明瞭根本不足的疾病,而用藥不當,處方沒有章法,那麼害人的罪過,難道能免除嗎!
原文
即此一端,可例百病,故吾謂治痧,須先明百病。
白話
就從這一點,可以類推百病,所以我說治療痧症,必須先明白各種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