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言有不實,治有不效者,一句不載。——藥有不當,用有不明者,一味不入。——據症用治,立方制宜,非痧不錄。——按脈閱筋,恐人有誤,詳之有據。——砭刺痧筋,必須紫黑毒血,據為實見。
——言論不確實,治療沒有效果的,一句話也不記載。——藥材不恰當,用法不明白的,一味藥也不收錄。——根據症狀來治療,制定方劑要符合病情,不是痧症就不記錄。——診脈觀察筋脈,擔心人們有誤解,所以詳細記載作為依據。——用砭石刺痧筋,必須刺出紫黑色的毒血,這才是確實的所見。
——記載雜症,只選取兼有痧症的,各種疾病的虛實情況,全都省略不談。
原文
——心腹痧痛,刮放即愈。不煩醫藥者,不多載入。
——心腹部位的痧痛,用刮痧或放血就能痊癒。不需要醫藥治療的,就不多加記載。
原文
——治驗不過一二三四,惟略見治法為準,余不多贅。
——治療的驗案不過一、二、三、四例,只以簡略顯示治療方法為準則,其餘不多贅述。
原文
——余近地氣稟柔弱,故方中分兩,從乎減少,便能取效。此雖傳示四方,不敢多加。
——我所在的地方,人們體質稟賦柔弱,所以方劑中的藥量,依照情況減少,就能夠取得療效。這個方子雖然流傳到各地,也不敢隨意增加藥量。
原文
——制方分兩甚少,若遇西北,風高土燥之地,剛強勇壯之人,其分兩必須加倍,或加二倍三倍,方能有效。
——制定的方劑藥量很少,如果遇到西北地區,風大土燥的地方,以及體格剛強勇壯的人,藥量必須加倍,或者增加兩倍、三倍,才能有效。
原文
——飲湯規則:云稍冷者,九分冷一分溫也;云微冷者,八分冷二分溫也;云微溫者,冷者四分之三,溫者四分之一也。
——服用湯藥的規則:所謂「稍冷」,是指九分冷、一分溫;所謂「微冷」,是指八分冷、二分溫;所謂「微溫」,是指冷的佔四分之三,溫的佔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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