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溪手鏡

四證類傷寒(表裡附 七十五)

四證類傷寒(表裡附 七十五)

四證類傷寒(表裡附 七十五)1
原文
傷食:右寸脈緊盛,痞滿,又口無味液不納穀,息勻。痰證:嘔逆頭痛,脈浮而滑,痞滿。虛煩:不惡寒,不頭痛,身疼。腳氣:但疾起於腳。
白話
傷食:右手寸脈緊盛,胸腹痞滿,又口中無味,唾液不化,不能進食,呼吸均勻。痰證:嘔吐氣逆頭痛,脈象浮而滑,胸腹痞滿。虛煩:不畏寒,不頭痛,身體疼痛。腳氣:只是疾病起於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