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雷真君曰:五臟六腑,人所知也。然而,五臟不止五,六腑不止六,人未之知也。心肝脾肺腎,此五臟也。五臟之外,胞胎亦為臟。
雷真君說:五臟六腑,是眾人所知道的。然而,五臟不只五個,六腑不只六個,這是人們所不知道的。心、肝、脾、肺、腎,這是五臟。五臟之外,胞胎也作為一個臟器。
雖然胞胎是婦女所擁有,但男子也並非沒有胞胎的脈絡。
原文
其脈上繫於心,下連於腎,此脈乃通上通下,為心腎接續之關。
這條脈向上連繫於心,向下連通於腎,這條脈是貫通上下,是心與腎相互連接的關鍵。
原文
人無此脈,則水火不能相濟,下病則玉門不關,上病則怔忡不寧矣。若婦人上病,與男子同,下病則不能受妊。
人如果沒有這條脈,那麼水火就不能互相調濟,下部有病就會導致精關不固,上部有病就會導致心悸不安。如果是婦女,上部有病和男子相同,下部有病就不能懷孕。
原文
是生生之機屬陰,而藏於陽,實另為一臟也。然既為一臟,何以不列入五臟之中?因五臟分五行,而胞胎居水火之兩歧。不便分配,所以止言五臟而不言六臟也。
這個生生不息的機能屬於陰,卻藏在陽之中,實際上它是另一個臟器。然而,既然它是一個臟器,為什麼不列入五臟之中呢?因為五臟分別對應五行,而胞胎處在水火兩種屬性的交界處,不方便歸類分配,所以只說五臟而不說六臟。
原文
或疑胞胎既是一臟,不列入五臟之中,何以千古治病者,不治胞胎,竟得無恙,是胞胎亦可有可無之脈,其非五臟之可比,而不知非也。蓋胞胎不列入五臟,亦因其兩歧。
有人或許懷疑,胞胎既然是一個臟器,卻不列入五臟之中,為什麼自古以來治病的人,不治療胞胎,病人竟然也能痊癒,這難道是說胞胎是可有可無的脈,不能和五臟相比嗎?但他們不知道這是不對的。這是因為胞胎不列入五臟,也是因為它處於水火兩歧的緣故。
原文
故病在上則治心,而心氣自通於胞胎之上;病在下則治腎,而腎氣自通於胞胎之下。
所以,疾病在上部就治療心,心氣自然會通達到胞胎的上部;疾病在下部就治療腎,腎氣自然會通達到胞胎的下部。
原文
故不必更列為一臟,而非胞胎之不為臟也,或又疑女子有胞胎以懷妊,以胞胎為一臟固宜,而男子亦曰有胞胎,其誰信之。
所以,不必再另外將它列為一個臟器,但這並非說胞胎不是一個臟器。有人或許又懷疑,女子有胞胎是用來懷孕的,把胞胎當作一個臟器是合適的,但說男子也有胞胎,又有誰會相信呢?
原文
不知男子之有胞胎,論脈之經絡,而非胞之有無也。
這是不知道男子有胞胎,是就經脈絡絡來論述的,而不是指實際上胞胎的有無。
原文
於心之膜膈間,有一系下連於兩腎之間,與婦人無異,惟婦人下大而上細,男子上下俱細耳,婦人下有口,而男子下無口為別。此脈男女入房。
在心臟的膜膈之間,有一條繫帶向下連接到兩腎之間,這和婦女沒有不同,只是婦女是下部大而上部細,男子則是上下都細,婦女下部有口,而男子下部沒有口,這是兩者的區別。這條脈,男女在行房時。
原文
其氣下行,而婦人之脈,其口大張,男子泄精,直射其口,而胞胎之口始閉而受妊矣。
其氣向下運行,而婦女的這條脈,其口大大張開,男子泄出精液,直接射入其口中,於是胞胎的口才關閉而受孕。
原文
若男子精不能射,或女子氣不下行,或痰塞,或火燒,或水冷,其口俱不敢開,斷不能受妊。此胞胎之為一臟甚重也。
如果男子精液不能射出,或者女子氣機不能下行,或者被痰阻塞,或者被火灼燒,或者被水寒凝滯,那個口都不敢張開,絕對不能受孕。由此可見,胞胎作為一個臟器是非常重要的。
原文
至小腸、大腸、膀胱、膽、胃、三焦,此六腑也。六腑外,更有膻中,亦一腑也。膻中,即心包絡,代君火司令者也。膻中與心,原為一臟一腑。
至於小腸、大腸、膀胱、膽、胃、三焦,這是六腑。六腑之外,還有膻中,也是一個腑。膻中,就是心包絡,是代替君火發號施令的。膻中與心,本來就是一臟一腑。
原文
兩相表裡,今獨稱心而遺膻中,非膻中不可為腑。尊心為君火,不得不抑膻中為相火也。或曰千古不治膻中,何以治心而皆效。
兩者互為表裡,現在只單獨稱心而遺漏了膻中,這並非膻中不可以作為一個腑。而是為了尊崇心為君火,不得不壓低膻中,將它視為相火。有人說,自古以來不治療膻中,為什麼治療心臟卻都有效呢?
原文
不知心與膻中為表裡,表病則里亦病,故治里而表自愈,況膻中為脾胃之母,土非火不生,心火不動。
這是不知道心與膻中互為表裡,表有病則裡也會有病,所以治療裡而表自然就會痊癒,何況膻中是脾胃的母親,土沒有火就不能生長,心火不動。
原文
必得相火之往來以生之,而後胃氣能入,脾氣能出也。膻中既為脾胃母,謂不足當一腑之位乎。此膻中之為一腑,人當留意。
必須得到相火的往來運行來生助它,然後胃氣才能夠受納,脾氣才能夠運化。膻中既然是脾胃的母親,能說它不足以勝任一個腑的位置嗎?這就是膻中作為一個腑,人們應當留意的地方。
張真君說:六臟七腑的理論,到今天才弄清楚,真是一件痛快的事。
原文
(嘗論五臟各相生相剋,實各相成。一經之病,每兼數經以治,此經之邪。或向別經而求,故用藥不得膠柱,過於區別,然論其大概,亦不可混。肺為金臟,其質嬌,畏寒畏熱,而過寒過熱之藥,不可以之治肺也。脾為土臟,其質厚。可寒可熱,而偏寒偏熱之藥,無不可以之治脾也。心為火臟,體居上,忌用熱,其有以熱藥治心者,乃腎虛而坎不交離,本腎病而非心病也,腎為水臟。體居下,忌用寒,其有以寒藥治腎者,乃心實而陽亢爍陰,本心病而非腎病也。至於肝為木臟。木生於水,其源從癸,火以木熾,其權挾丁,用熱不得遠寒,用寒不得廢熱,古方治肝之藥,寒熱配用,反佐雜施,職此故也。其五臟之不同如此,謹附志以俟後來者之鑑諸。李子永識。)
(曾經論述五臟各自相互滋生、相互制約,實際上也是相互成就。一條經脈的疾病,常常要兼顧數條經脈來治療,這個經脈的病邪。有時要向其他經脈去尋求,所以用藥不能拘泥刻板,過於區分,然而論述其大體原則,也不能混淆。肺是金臟,它的質地嬌嫩,害怕寒冷也害怕炎熱,所以過於寒涼或過於溫熱的藥物,不能用來治療肺。脾是土臟,它的質地厚實,可以承受寒涼也可以承受溫熱,所以偏於寒涼或偏於溫熱的藥物,沒有不能用來治療脾的。心是火臟,位置在上,忌用熱藥,那些用熱藥來治療心病的,實際上是因為腎虛而導致坎水不能與離火相交,本來是腎病而不是心病。腎是水臟,位置在下,忌用寒藥,那些用寒藥來治療腎病的,實際上是因為心火實而導致陽氣亢盛灼傷陰液,本來是心病而不是腎病。至於肝是木臟,木由水所生,它的根源來自於癸水,火因為有木而熾盛,它的權力挾帶著丁火,所以用熱藥不能完全避開寒藥,用寒藥也不能完全廢棄熱藥,古代方劑中治療肝的藥物,寒藥與熱藥配合使用,反佐之法也混雜運用,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五臟的不同就是這樣,謹慎地附記於此,以等待後來的人作為借鑑。李子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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