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古人之書不可不信,又不可盡信。愚不揣固陋,敢將徐××所疑《傷寒論》四則,反復陳之。
古人的書不可以不相信,但也不可以完全相信。我不考慮自己的淺陋,大膽地將徐××對《傷寒論》的四處質疑,反复陳述給大家。
原文
第一疑:在太陽下篇第二十節。其節為病在太陽之表,而不知汗解,反用涼水噀之、灌之,其外感之寒已變熱者,經內外之涼水排擠,不能出,入鬱於肉中而煩熱起粟,然其熱在肌肉,不在胃府,故意欲飲水而不渴,治宜文蛤散。夫文蛤散乃蛤粉之未經煅煉者也。
第一處質疑:在太陽下篇第二十節。這一節說的是,病在太陽之表,卻不知道用發汗法來解表,反而用涼水噴灑、澆灌,那些外感的寒邪已經化為熱的,被體內外的涼水排擠,不能外出,陷入肌肉中而產生煩熱和丘疹,但這熱在肌肉,不在胃腑,所以想喝水卻不口渴,治療適宜用文蛤散。文蛤散是沒有經過煆燒的蛤粉。
原文
服之,其質不化,藥力難出,且雖為蛤殼,而實則介蟲之甲,其性沉降,達表之力原甚微,藉以消肉上之起粟似難奏功。
服用它,質地不能消化,藥力難以發揮,而且雖然是蛤殼,實際卻是介蟲的外殼,它的性質沉降,到達體表的力量本來就很微弱,想用來消除肌肉上的丘疹,似乎難以奏效。
原文
故繼曰:「若不瘥者,與五苓散。」其方取其能利濕兼能透表,又能健運脾胃以助利濕透表之原動力,其病當瘥矣。
所以接著說:「如果不好,就給予五苓散。」這個方子取其能夠利濕兼能透表,又能健運脾胃來幫助利濕透表的原動力,疾病應當能痊愈了。
原文
然又可慮者,所灌之涼水過多,與上焦外感之邪互相膠漆而成寒實結胸,則非前二方所能治療矣。故宜用三物小陷胸湯或白散。夫白散之辛溫開通,用於此證當矣。
然而還要擔心的是,澆灌的涼水太多,與上焦外感的邪氣相互交結而成為寒實結胸,那就不是前面兩個方子所能治療的了。所以適宜用三物小陷胸湯或白散。白散的辛溫開通,用於這個證候是恰當的。
原文
至於三物小陷胸湯,若即系小陷胸湯,用於此證,以寒治寒,亦當乎?注家謂此係反治之法。
至於三物小陷胸湯,如果就是小陷胸湯,用於這個證候,以寒治寒,也恰當嗎?注家說這是反治的方法。
原文
夫反治者,以熱治寒,恐其扞格而少用涼藥為引,以為熱藥之反佐,非純以涼藥治寒也。
所謂反治,是用熱藥治療寒證,又怕它們相互格拒,所以少用涼藥作為引導,作為熱藥的反佐,不是純粹用涼藥來治療寒證。
原文
蓋注者震攝於古人之隆名,即遇古書有舛錯遺失之處,亦必曲為原護,不知此正所以誤古人而更貽誤後人也。
大概是注釋者被古人的崇高名聲所震懾,即使遇到古書有錯誤遺漏的地方,也一定會刻意為其辯護,不知道這恰恰是耽誤了古人而又貽害了後人啊。
原文
是以拙著《衷中參西錄》,於古方之可確信者,恆為之极力表彰,或更通變化裁,推行盡致,以窮其妙用;於其難確信者,則恆姑為懸疑,以待識者之論斷。蓋欲為醫學力求進化,不得不如斯也。
因此我的拙著《醫學衷中參西錄》,對於古方中可以確信的,常常大力表彰,或者更進一步靈活變通,推行到極致,以充分發揮它的妙用;對於難以確信的,就常常姑且存疑,等待有識之士來論斷。大概是想為醫學力求進化,不得不如此啊。
原文
此節中三物小陷胸湯,唐容川疑其另為一方,非即小陷胸湯。
這節中的三物小陷胸湯,唐容川懷疑它是另一個方子,不是小陷胸湯。
原文
然傷寒太陽病實鮮有用水噀、水灌之事,愚疑此節非仲景原文也。
然而傷寒太陽病實在很少有用水噴灑、用水澆灌的事,我懷疑這節不是仲景的原文。
原文
第二疑:在太陽下篇三十二節。其節為:「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因復下之,心下痞,表裡俱虛,陰陽氣並竭,無陽則陰獨,復加燒針,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治。」按此節文義,必有訛遺之字。
第二處質疑:在太陽下篇第三十二節。這節說:「太陽病,醫生發汗,於是發熱惡寒,接著又用下法,心下痞滿,表裡都虛,陰陽氣都衰竭,無陽則陰氣獨結,再加燒針,因而胸中煩悶,面色青黃,皮膚跳動的難治,現在面色微黃,手足溫暖的,容易治療。」按這節的文義,一定有文字的訛誤遺漏。
原文
陰陽氣並竭句,陳氏釋為陰陽氣不交,甚當。至無陽則陰獨句,鄙意以為獨下當有結字。
「陰陽氣並竭」這句,陳氏解釋為陰陽之氣不能相交,很恰當。至於「無陽則陰獨」這句,我的意思以為「獨」字下面應當有一個「結」字。
原文
蓋言誤汗誤下,上焦陽氣衰微,不能宣通,故陰氣獨結於心下而為痞也。
大概是說誤用汗法誤用下法,上焦陽氣衰微,不能宣通,所以陰氣獨自結聚在心下而成為痞證。
原文
第三疑:在太陽下篇五十四節。其節為傷寒脈浮滑。
第三處質疑:在太陽下篇第五十四節。這節說傷寒脈浮滑。
原文
夫滑則熱入里矣,乃滑而兼浮,是其熱未盡入里,半在陽明之府,半在陽明之經也。
滑脈是熱已入里了,但滑而兼浮,說明熱沒有完全入里,一半在陽明之腑,一半在陽明之經。
在經絡屬表,在腑屬里,所以說表有熱,里有的却是寒邪。
原文
《內經》謂「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又謂「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此所謂里有寒者,蓋謂傷寒之熱邪已入里也。陳氏之解原如斯,愚則亦以為然。
《內經》說「熱病,都是傷寒之類。」又說「人傷於寒,就會發熱。」這裡所說的里有寒,大概是說傷寒的熱邪已經入里了。陳氏的解釋本來就是這樣,我也認為是正確的。
原文
至他註疏家,有謂此寒熱二字宜上下互易,當作外有寒里有熱者。然其脈象既現浮滑,其外表斷不至惡寒也。
至於其他注疏家,有人說這寒熱二字應當上下調換,應當是外有寒里有熱。但是脈象既然呈現浮滑,其外表斷然不會是惡寒。
原文
有謂此寒字當系痰之誤,因痰寒二音相近,且脈滑亦為有痰之證也。
有人說這個寒字應當是痰字的錯誤,因為痰、寒兩音相近,而且脈滑也是有痰的證候。
原文
然在寒溫,其脈有滑象原主陽明之熱已實,且足徵病者氣血素充,治亦易愈。
但是在傷寒溫病中,脈現滑象本來是代表陽明的熱已經結實,而且足以說明病人氣血向來充足,治療也容易痊愈。
原文
若因其脈滑而以為有痰,則白虎湯豈為治痰之劑乎?
如果因為脈滑就以為有痰,那白虎湯難道是治痰的方劑嗎?
原文
第四疑:在陽明篇第七十六節。其節為病人無表裡證,蓋言無頭痛項強惡寒之表證,又無腹滿便硬之裡證也。
第四處質疑:在陽明篇第七十六節。這節說病人沒有表證和裡證,大概是說沒有頭痛項強惡寒的表證,又沒有腹滿便硬的裡證。
原文
繼謂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此數語殊令人詫異。
接著說發熱七八天,雖然脈浮數也可以用下法,這幾句話特別令人疑惑。
原文
夫脈浮宜汗,脈數忌下,人人皆知,況其脈浮數並見而竟下之,其病不愈而脈更加數也必矣。故繼言假令已下脈數不解云云。
脈浮適宜發汗,脈數忌諱下法,這是人人皆知的,何況脈浮數並見竟然用下法,那病不但不愈脈象必然更加數了。所以接著說假如已經用了下法脈數不解等等。
原文
夫寒溫之證脈數者,必不思飲食,未見有消穀善飢者。
傷寒溫病的證候脈數的,一定不想吃東西,沒有見過有消穀善飢的。
原文
且即消穀善飢,不大便,何以見其必有瘀血,而輕投以抵當湯乎?
而且即使消穀善飢,不大便,怎麼就能斷定一定有瘀血,而輕率地用抵當湯呢?
原文
繼則又言若脈數仍不解而下不止云云,是因一下再下而其人已下脫也。
接著又說如果脈數仍然不解而下利不止等等,是因為一用下法再用下法而這個人已經下脫了。
原文
夫用藥以解其脈數,其脈數未解,而轉致其下脫,此其用藥誠為節節失宜,而猶可信為仲景之原文乎?
用藥是為了解除脈數,脈數沒有解除,反而導致下脫,這用藥實在是處處失當,這還能相信是仲景的原文嗎?
原文
試觀陽明篇第三十一節,仲景對於下證如何鄭重。將兩節文對觀,則此節為偽作昭然矣。
試看陽明篇第三十一節,仲景對下法證候是多麼謹慎。把兩節文章對照來看,那麼這節是偽作就很明顯了。
原文
夫古經之中,猶不免偽作(如尚書之今文),至方術之書,其有偽作也原無足深訝。
古書之中尚且難免有偽作(如《尚書》的今文),至於方術之書,其中有偽作本來就不足深怪。
原文
所望註疏家審為辨別而批判之,不至貽誤於醫界,則幸甚矣!
希望注疏家審慎地加以辨別和批判,不至於貽誤於醫學界,那就非常慶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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