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一、凡諸病總論,皆採摭《內經》要旨,以為提綱。
一、所有疾病的總論,都是採集《內經》的要旨,作為大綱。
原文
繼之以歷代名醫可法之語,間或附以己意,以成篇段,謹僭列各病之首。
接著是歷代名醫可以取法的言論,偶爾附上自己的見解,組合成篇章,恭敬地列在各病之首。
原文
一、凡脈法,皆採摭王叔和《脈經》要語。本經缺者,則於歷代名醫諸書,採其可法之語,以附錄之。
一、所有脈法,都是採集王叔和《脈經》的重要言論。本經缺少的,就從歷代名醫的各種著作中,選取可以取法的言論附錄在後。
原文
一、凡方法,備載於脈法之後。其傷寒一宗張仲景,內傷一宗李東垣,小兒科多本於錢仲陽,其餘諸病悉以丹溪要語及所著諸方冠於其首。
一、所有治療方法,都詳盡記載在脈法之後。其中傷寒完全遵循張仲景,內傷完全遵循李東垣,小兒科大多依據錢仲陽,其餘各種疾病都以丹溪的重要言論及其所著作的各種方劑列在前面。
接著以劉、張、李三家的方劑,選擇其中精華的部分跟在後面。
原文
外有諸家名醫有理妙方,又採附於其末,以備參考。
此外各家的名醫有道理巧妙的方法,又採集附錄在最後,以備參考。
原文
一、凡祖父口傳心授,及自己歷年經驗方法,不敢私匿,悉皆附於諸條之末,與眾共施。本病無者,則缺之。
一、祖父口頭傳授、內心領悟的內容,以及自己多年累積的經驗方法,不敢隱藏,全部附在各條文之後,與大眾共同施用。該病沒有相應內容的,就從缺。
原文
一、凡自己積年曆試四方之病,或用心以變法取巧而治愈者,悉附於各條之末,俾後人或有可採擇焉。無者缺之。
一、自己多年來到處嘗試醫治各種疾病,或者用心變通方法取巧而治癒的,全部附在各條文之後,使後人或許可以選取採用。沒有的就從缺。
原文
一、凡集錄諸賢成方,蓋為後學設繩墨耳,學者不可固執古方以售今病,故又以丹溪活套,備錄於各條之後,欲使後學執中之有權耳。
一、大凡收集記錄各位賢者的現成方劑,是為後學設立準則規範而已,學者不可以固執古方來銷售給今人的疾病,所以又把丹溪靈活變通的方法,詳盡記錄在各條文之後,想要使後學掌握中道有所依據罷了。
原文
一、凡丹溪諸方法,見諸盧氏《纂要》者,悉錄之無遺,但有增而無減耳。
一、大凡丹溪的各種治療方法,在盧氏《纂要》中見到的,全部記錄沒有遺漏,只有增加而沒有減少罷了。
原文
惟丹溪醫按不錄,非為厭繁,將欲採歷代名醫治驗總成一書,名為《古今諸賢醫按》,有志未暇,姑俟諸歲月云。
只是丹溪的醫案不收錄,不是因為厭惡繁瑣,而是打算採集歷代名醫的治療驗案,匯總成一本書,取名為《古今諸賢醫按》,有志向但沒有空閒,姑且等待時日罷了。
原文
一、凡古方分兩,重數太多,難憑修合,今悉改為小劑,且如一料十帖之數,原方用藥一兩,一帖止該一錢,從其輕重,以十取一,惟效東垣都作一服之義,庶使後學依方修合之便云。
一、大凡古方的分量重量,太多難以憑信來調配修合,現在全部改為小劑量,比如一料十帖的數量,原方用藥一兩,每一帖只應該一錢,按照原方的輕重比例,是十分取一,只效法東垣全部作為一服的意思,或許使後學依方調配修合方便罷了。
原文
一、凡古方云㕮咀者,今悉改為細切,庶使後學之易曉也。
一、大凡古方說「㕮咀」的,現在全部改為細切,希望使後學容易明白。
原文
一、凡修製藥石,不別立篇目,就於各條藥下細注,雖若繁瑣,庶免鹵莽者忽略以誤人也。
一、大凡炮製藥物,不另立篇章題目,就在各條藥物下面詳細註明,雖然似乎繁瑣,或許可以避免鹵莽的人忽略因而貽誤他人。
原文
一、凡云用水一盞,即今之白茶盞也,約計半斤之數,余仿此。
一、大凡說用水一盞,就是現在的白茶杯,大約計算半斤的數量,其餘以此類推。
原文
一、凡醫學或問五十一條,皆愚意設辭以申明先哲言不盡意之義,是用書於卷首,與賢者共議耳,非敢自以為是,煩賢者斥正之,勿誚愚之狂妄也,幸甚。
一、大凡醫學問答五十一條,都是我用淺見設立言辭來闡明先哲言語不能完全表達意思的義理,因此寫在卷首,與賢者共同商議罷了,不敢自以為是,麻煩賢者指責改正,不要譏笑我的狂妄,很幸運了。
注意: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