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氏醫通

處方章第四

處方章第四

處方章第四15
原文
(凡七則)男八歲至六十四,女七歲至四十九,即大衍自然之數。
白話
(共七則)男子從八歲到六十四歲,女子從七歲到四十九歲,這就是大衍之數的自然規律。
原文
有病者主精血,過此以往,有消無息,是為老人,宜專調氣,不可以病例治矣。
白話
生病的人以精血為根本,超過這個年齡範圍,只有消耗而無生長,這就是老年人,適宜專門調養氣機,不可按照一般病症來治療了。
原文
然自澆漓以來,男尤先涸,故四十、五十,即中壽之年,雅宜補劑。壯年色勞者,惟退熱不必補。孀尼不能無情,怨曠多情,先散其鬱。
白話
然而自從世風澆薄以來,男子更是首先衰竭,所以四十、五十歲,就是進入中壽的年齡,適宜使用補益的藥劑。壯年因縱慾而耗損者,只需退熱不必進補。寡居的尼姑難免有情感需求,長期抑鬱多情的人,應先疏散其鬱結之氣。
原文
而凡病久者,必循行經絡,反從其邪,然後對症,此皆病情之肯綮,處方之心印也。
白話
凡是久病之人,必須順著經絡運行,反其邪氣所在之處,然後對症下藥,這些都是掌握病情的關鍵要點,是開方用藥的心法。
原文
論病必分兼經、專經、錯經、伏經,始有賓主,而後分標本以處方。
白話
論述病情必須區分兼經、專經、錯經、伏經,才能分辨主次,而後根據標本緩急來開方。
原文
兼經併發,如兩感;專經獨發,如太陽表證;錯經亂髮,如狐惑;伏經反發,如熱極似冰。
白話
兼經同時發病,就像兩感證;單經單獨發病,如太陽表證;錯經紊亂發病,如狐惑病;伏經反而發作,如熱到極點反而似冰。
原文
諸病處方遵古法,仲景外感,東垣內傷,河間攻擊,丹溪之大成,以為典要。以運氣、風土、稟賦為之權衡。
白話
各種疾病的處方都遵循古法,張仲景擅長外感,李東垣擅長內傷,劉河間擅長攻邪法,朱丹溪集其大成,作為典範要旨。以運氣學說、風土環境、稟賦差異來權衡取捨。
原文
且如朔漠之人,有《惠民局方》,多辛熱腦、麝之劑,北人本氣自寒,食專腥膻,與之宜也。丹溪僻處東南,辨論不置。
白話
就像北方邊塞的人,使用《惠民局方》,多用辛熱、龍腦、麝香之類的藥劑,因為北方人稟賦偏寒,飲食偏重腥羶,與這些方劑相適宜。丹溪先生偏居東南,卻對此大加議論批評。
原文
予嘗比病為《易》卦,方為爻詞,占者有吉凶悔吝之殊,夫然後醫不執方之義明矣。
白話
我曾把疾病比作《易經》的卦象,把處方比作爻辭,占卜結果有吉凶悔吝的分別,這樣一來,醫生不可固執一方之義就清楚了。
原文
閱古方,必如親見其人稟賦與當時運氣風土,始可以得作者之意。
白話
研讀古方,必須像親眼見到原作者的稟賦和當時的運氣風土,才可能得到作者的本意。
原文
有可為典要者,處方之律令也;有一時權衡者,處方之參考也。全在真知藥性,灼見病情。
白話
有可以作為典範標準的,是處方的基本法則;有一時需要權衡變通的,是處方的靈活參考。全在於真正了解藥性,透徹洞察病情。
原文
予每以夜央跏坐,為人處方,有經旬不能下筆者。
白話
我常常在深夜時分盤腿而坐,為人處方,有時過了十天半月還不能下筆。
原文
病如橐,方如龠,萬龠一橐,反為橐害矣。世有經驗一方,而遞相偶中者,遂不自審度而輕用之,何也?
白話
疾病如同風囊,處方如同樂器,萬種樂器合奏於一囊,反而會害了風囊。世間有人得到一個驗方,就相繼僥倖應驗,於是不加審慎考慮就輕易使用,是什麼緣故呢?
原文
君臣佐使之外,有一標使。如劑中合從辛以達金,則取引經一味,辛者倍加之,故其效速。
白話
在君臣佐使之外,還有一個引導的標使。如果方劑中需要配合辛味藥來通達肺金,就選取引經的藥物一味,將辛味藥加倍使用,所以效果迅速。
原文
處方正不必多品,但看仲景方,何等簡淨!丹溪謂東垣多多益善,豈醫固有材耶?
白話
處方不一定需要很多味藥,看看張仲景的處方,多麼簡潔明淨!丹溪說東垣的方子多多益善,難道是醫者本身特別有才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