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思辨錄

卷四

犀角(1)

卷四/犀角5
原文
犀角一物,或謂胃藥,或謂心藥,或謂性升,或謂性降,或謂取汗最捷,或謂治血與經旨不合。
白話
犀角這一味藥,有人說是治胃的藥,有人說是治心的藥,有人說它的性質是上升的,有人說它的性質是下降的,有人說它發汗最迅速,有人說它治血證與經義不合。
原文
夫毒物入土即化,牛屬土而犀角黑中有黃花,黃中有黑花,雖水畜未嘗不秉土德,謂為胃藥無愧。釋名:心纖也,所識纖微無不貫也。
白話
毒物入土就會化解,牛屬土而犀角黑中有黃花、黃中有黑花,雖然是水畜卻也稟承土的德性,說它是胃藥並不過分。《釋名》說:心是纖細的意思,所認識的纖微無不貫通。
原文
犀角中有白星徹端,夜視光明,謂為心藥無愧。
白話
犀角中有白星貫穿頂端,夜間視之光亮,說它是心藥並不過分。
原文
其角長而且銳,空而通氣氣味苦酸而兼鹹寒,故能至極上極下,亦能至極內極外,其實非升非降,不發汗,不逐實,心胃藥而不專走心胃,血藥而不泛治血證。
白話
犀角角長而尖銳,中空通氣,氣味苦酸兼有鹹寒,所以能到達極上極下,也能到達極內極外,但實際上非升非降,不發汗,不驅逐實邪,是心胃之藥而不專走心胃,是血分之藥而不泛泛治血證。
原文
觀千金、外臺兩書,用犀角之證,在上者有之,在中在下者有之,在表者有之,在裡者有之,無分於上下表里,而總惟血熱而有毒者宜之。諸家之說,不免皆有所偏。
白話
考查《千金要方》、《外台秘要》兩書中用到犀角的證候,在上焦的有之,在中焦下焦的有之,在表證的有之,在裡證的有之,不分上下表裡,而總的來說只有血熱而有毒邪的才適宜用。諸家的說法,不免都有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