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思辨錄

卷三

木瓜

卷三/木瓜12
原文
木瓜味酸氣溫而質津潤,皮始青而終黃,肉先白而後赤,為肺胃肝脾血分之藥。津潤之物,似濕證非宜。
白話
木瓜味道酸澀、氣性溫和而且質地津潤,果皮從青色轉為黃色,果肉先白色而後紅色,是肺、胃、肝、脾血分的藥物。津潤的藥物,似乎對濕證不太適宜。
原文
然風以勝之,土以制之,溫其氣以行之,濕之挾寒者,詎不能療。肝主風木,木得濕則盛。既卻濕而平木,故風亦自息。
白話
然而用風來戰勝它,用土來制約它,溫暖它的氣性來推動運行,濕邪挾帶寒邪的情況,難道不能治療嗎?肝主宰風木,木得到濕就會旺盛。既然能祛除濕邪並平抑木氣,那麼風邪自然就平息了。
原文
其味酸,能收而不能散,能下抑不能上升,故所主為筋轉筋弛之證。在下焦者多,在上中焦者少。
白話
它的味道酸澀,能收斂而不能發散,能向下抑制而不能上升,所以主要治療的是筋脈攣急或弛緩的病症。病在下焦的情況較多,在上焦和中焦的情況較少。
原文
用是物者,能於仲聖風濕寒濕諸方之所以不用,而轉求其可用,則思過半矣。
白話
使用這味藥物的人,如果能理解張仲景聖人風濕寒濕各種方劑中不使用它的原因,進而尋求它可以使用的地方,那麼就大半明白了。
原文
轉筋由於霍亂。霍亂而不轉筋者,非木瓜所司。其證有寒有熱,治法天淵,不得稍存偏見。
白話
抽筋是由霍亂引起的。霍亂而不抽筋的,不是木瓜所能主治的。這個證候有寒有熱,治療方法相差懸殊,不能稍微存有偏見。
原文
至於轉筋,愚則謂縱屬熱證,亦必微兼冷氣。
白話
至於抽筋,我則認為即使是熱證,也必然略微兼有冷氣。
原文
蓋筋屬肝,肝就濕而拒冷,亦就亦拒,斯足筋為轉。
白話
因為筋屬於肝,肝接納濕卻抗拒冷,既接納又抗拒,這樣足部的筋就會抽搐。
原文
足腓屬陽明,木瓜入陽明筋轉之所以溫之潤之,兩適其性。若非溺秘,邪無出路,必無不愈之理。
白話
足的小腿部位屬於陽明經,木瓜進入陽明經治療抽筋的原理,是用它來溫暖和滋潤它,兩方面都適合它的性質。如果不是小便不通,邪氣沒有出路,必然沒有不康復的道理。
原文
且木瓜溫而非熱,潤而非燥,雖熱證何至有害,要在製劑配合之有道耳。
白話
而且木瓜性溫而不是熱,滋潤而不是燥,即使對熱證哪至於有害,關鍵在於製劑配合得當罷了。
原文
考古方用木瓜之證,如腳氣腳痿腹脅脹滿,多與辛溫藥為伍。不外驅寒濕之邪,輯浮散之氣。雖功在降抑而終不離乎斂。故其治筋病於轉戾為宜,拘攣則非其所長。
白話
考查古代方劑中使用木瓜的證候,例如腳氣、腳痿、腹脅脹滿等,大多與辛溫藥物配伍。不外乎驅逐寒濕之邪,收斂浮散的氣。雖然功效在於降抑,但最終不離開收斂。因此它治療筋病以轉戾抽搐為適宜,拘攣收縮就不是它的長處了。
原文
獨許叔微以木瓜治項強筋急,謂少陰之筋從足至項,為肝腎受邪所致。是病雖在上而因仍在下。
白話
只有許叔微用木瓜治療項強筋急,他說少陰的筋脈從足部到項部,是肝腎受到邪氣侵襲所導致的。這種病雖然表現在上部而原因仍在下部。
原文
其以乳香沒藥為佐使,則其以伸筋任乳沒,不以責木瓜,亦可見矣。
白話
他用乳香沒藥作為佐使藥,那麼他用乳香沒藥來伸展筋脈,不把這個職責歸於木瓜,由此也可以看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