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經集注

序錄上

序錄上(3)(3)

序錄上10
原文
凡潤濕藥,燥皆大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秤為正。其湯酒中不須如此。
白話
凡潤濕藥,乾燥後都會大量耗減,應先增加分量,必須等製成屑末後再稱量才準確。若用於湯酒中,則不必如此。
原文
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蜜丸易成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於酒服則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如丸者。
白話
凡篩製丸藥,用厚密的絹使藥末細,做蜜丸時容易成熟。若篩草藥散劑,用輕疏的絹,酒服時就不會黏滯。那些石藥也用細絹篩,如丸藥之法。
原文
凡篩丸、散藥竟,皆更合於臼中,以杵研之數百過,視色理和同為佳。
白話
凡丸藥、散藥篩完後,都要再合入臼中,用杵研搗數百遍,以色澤紋理調和一致為佳。
原文
凡湯酒膏中用諸石,皆細搗之如粟米,亦可以葛布篩令調,並以新綿別裹內中。其雄黃、硃砂細末如粉。
白話
凡湯、酒、膏中使用各種石藥,都要細搗如粟米大小,也可以用葛布篩使均勻,並用新綿另行包裹放入其中。雄黃、硃砂則要研成如粉的細末。
原文
凡煮湯,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數依方多少,大略廿兩藥,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率。
白話
凡煮湯藥,應用微火使其小沸,水量依方中多少而定。大略二十兩藥,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比例。
原文
然則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詳視之,所得寧令多少。
白話
因此,攻利之湯希望藥性偏生,應少加水而多取汁;補益之湯希望藥性熟透,應多加水而少取汁。要仔細審視,所得湯液寧可略多或略少,也要合宜。
原文
用新布,兩人以尺木絞之,澄去泥濁,紙覆令密。
白話
用新布,由兩人以尺木絞取藥汁,沉澱去除泥濁,用紙覆蓋使其密閉。
原文
溫湯勿令鐺器中有水氣,於熱湯上煮令暖亦好。服湯家小熱易下,冷則嘔湧。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力熱勢足相及。
白話
溫湯時不要讓鍋器中有水氣,在熱湯上隔水溫暖也好。服湯藥時稍熱容易下嚥,冷了就會嘔吐上湧。方中說分作兩服、三服者,是要使藥力與熱勢足以相續。
原文
並視人之強羸,病之輕重,以為進退增減之,不必悉依方說。
白話
都應看人的強弱、疾病的輕重,來進退增減,不必全都依方中所說。
原文
凡漬藥酒,皆須細切,生絹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隨寒暑日數,視其濃烈,便可瀝出,不必待至酒盡也。滓可曝燥,微搗,更漬飲之;亦可作散服。
白話
凡浸製藥酒,都必須把藥細切,用生絹袋盛裝,然後放入酒中密封;隨寒暑與日數,觀察其濃烈程度,便可瀝出,不必等到酒盡。藥滓可曬乾,稍加搗碎,再浸酒飲用;也可作散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