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本草採藥時月,皆在建寅歲首,則從漢太初後所記也。
本草記載採藥時月,都以建寅為歲首,這是沿用漢代太初曆以後的記載。
原文
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採者,謂春初津潤始萌,未沖枝葉,勢力淳濃故也。至秋則枝葉就枯,又歸流於下。
根類藥物多在二月、八月採取,是因為春初津液滋潤剛開始萌發,尚未上衝枝葉,藥力淳厚濃盛。到了秋天,枝葉將要枯萎,藥力又回流於下。
原文
今即事驗之,春寧宜早,秋寧宜晚,其花、實、莖、葉,乃各隨其成熟耳。歲月亦有早晏,不必都依本文矣。《經》說陰乾者,謂就六甲陰中干之。
如今就實際情況驗證,春天寧可早些採,秋天寧可晚些採;至於花、果、莖、葉,則各隨其成熟時採取。歲月也有早晚差異,不必全都依照本文。《經》說陰乾,有人說是依六甲陰位來乾燥。
依遁甲之法,甲子旬的陰中在癸酉,便把藥放在酉方之地。
原文
余謂不必然,正是不露日曝,於陰影處干之耳。所以亦有云曝乾故也。若幸可兩用,益當為善。古秤唯有銖兩,而無分名。
我認為不必如此,只是不讓日光曝曬,在陰影處乾燥罷了。所以也有稱為曝乾的情況。若能幸而兩法並用,更應為佳。古秤只有銖、兩,而沒有分的名稱。
原文
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
如今則以十粒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
原文
雖有子谷秬黍之制,從來均之已久,正爾依此用之。但古秤皆復,今南秤是也。
雖然有子穀、秬黍的制度,但從來平均使用已久,正可依此而用。只是古秤都是較重的,如今的南秤就是如此。
原文
晉秤始後漢末以來,分一斤為二斤耳,一兩為二兩耳。金銀絲綿,並與藥同,無輕重矣。
晉秤始於後漢末以來,把一斤分作二斤,一兩分作二兩。金銀絲綿,都與藥物同用此秤,沒有輕重差別。
原文
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湯,則水為殊少,故知非復秤,悉用今者爾。
古方中只有張仲景之方,已涉及今秤;若用古秤作湯,水量就會特別少,所以知道不是用較重的古秤,而全都使用今秤。
原文
方有云分等者,非分兩之分也,謂諸藥斤兩多少皆同耳。先視病之大小輕重所須,乃以意裁之。
方中有說分等的,並不是分兩的分,而是說各藥斤兩多少都相同。先看疾病大小輕重所需,再憑意斟酌裁定。
原文
凡此之類,皆是丸散,丸散竟便依節度用之。湯酒中,無分等也。
凡此之類,都是丸散之法;丸散製成後,便依節度使用。湯酒之中,沒有分等的說法。
原文
凡散藥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
凡散藥中說刀圭者,是方寸匕的十分之一,約如梧桐子大小。
方寸匕,是製作一個正方一寸的匙具,用來抄取散藥,以藥不掉落為度。
原文
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
錢五匕,是用如今五銖錢邊有「五」字的一面來抄取,也以不掉落為度。一撮為四刀圭。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
原文
以藥升分之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斤兩,則以昇平之。
用藥升來分量,是因為藥物有虛實輕重,不能用斤兩衡量,便用升來量平。
原文
藥升合方寸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內散勿案抑,正爾微動令平調耳。而今人分藥,多不復用此。
藥升合方寸製作,上口直徑一寸,下口直徑六分,深八分。放入散藥時不要按壓,只要稍微搖動使其平勻即可。如今人們分藥,多不再使用這種方法。
原文
凡丸藥有云如細麻者,即今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較略大小相稱耳。
凡丸藥中說如細麻者,就是如今的胡麻,不必扁平,只要大略大小相稱即可。
原文
如黍粟亦然,以十六黍為一大豆也;如大麻者,即大麻子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
如黍粟大小也是如此,以十六粒黍約當一粒大豆;如大麻者,就是大麻子,約當三粒細麻;如胡豆者,就是如今的青斑豆,以二粒大麻子作準。
原文
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為度。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子准之。
如小豆者,就是如今的赤小豆,顆粒有大小,以三粒大麻子作準。如大豆者,以二粒小豆作準。如梧桐子者,以二粒大豆作準。一方寸匕的散藥,用蜜調和後作成梧桐子大小,以十丸為度。如彈丸及雞子黃大小者,以十粒梧桐子作準。
原文
凡湯酒膏藥,舊方皆云?(敷汝反)咀(暴汝反)者,謂秤畢搗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細末,此於事殊不允;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秤兩則不復均,今皆細切之,較略令如?咀者,差得無末,而粒片調和,於藥力同出,無生熟也。
凡湯、酒、膏藥,舊方都說?咀,是說稱量完後搗成如大豆大小,又要吹去細末,這在實際上很不妥當;藥物有容易碎、難以碎的,有細末多、細末少的,稱量便不再均勻。如今都把它細切,大略使其如?咀大小,差不多沒有細末,顆粒片段調和,藥力同時釋出,沒有生熟不均的問題。
原文
凡丸、散藥,亦先細切曝燥乃搗之。又有各搗者,有合搗者,隨方所言。
凡丸藥、散藥,也要先細切曬乾再搗碎。又有各自分別搗的,也有合在一起搗的,依方中所說。
原文
其潤濕藥,如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曝,獨搗令扁碎,更出細擘曝乾。
那些潤濕的藥,如門冬、乾地黃之類,都先切開曝曬,單獨搗成扁碎,再取出細細掰開曬乾。
遇到陰雨天,也用微火烘乾;乾燥後稍等冷卻,再搗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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