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為君最多,臣次之,佐〔使〕又〔次〕之。藥之〔於證〕,所主停者,〔則〕各等分〔也〕。白話提出修訂作為君藥用量最多,臣藥次之,佐藥〔使藥〕又〔次〕之。藥物對於〔證候〕,所主治的停滯證候,〔則〕各自等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