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經國小

卷之五

治法第五(1)

卷之五30
原文
木鬱達之謂吐越。火鬱發之乃汗泄。奪土下利令無壅。金泄滲利解表同。水鬱折其充逆爾。治之大體須明此。
白話
木鬱要用達法,指的是吐法(湧吐);火鬱要用發法,指的是發汗宣泄;土鬱要用奪法,即下利之法,使無壅滯;金鬱要用泄法,滲利解表相同;水鬱要用折法,使其充逆之勢折服。治療的大體原則必須明白這些。
原文
法無定體。應變而施。藥不執方。合宜而用。備三法焉。國中與末。乃更變權。初治之道。
白話
治法沒有固定的模式,要根據應變而施行。用藥不拘泥於成方,要合乎病情而使用。具備三種治法:初、中、末,這是根據病情變化而變通權變。初治之道。
原文
猛峻可先。緣病新感。大劑急蠲。中治之道。寬猛濟兼。緣病少久。得中藥然。去邪養正。
白話
初治可以用猛峻的藥物,因為病是新近感受的,要用大劑量迅速祛除。中治之道,要寬猛相濟,因為病已經得了一段時間,要用中藥調和,祛邪扶正。
原文
罔或不痊。未治之道。藥必寬緩。性味平善。廣服必安。此其大法。所用之體。制君臣佐。
白話
沒有不痊癒的。末治之道,藥物必須寬緩,性味平和善美,廣泛服用必能安穩。這是大法。所用的體制,要制訂君臣佐使。
原文
各使其宜。主病為君。佐君為臣。應臣為使。適大小制。各安其氣。寒者熱之。熱者寒之。
白話
各使其適宜。主治疾病的藥為君,輔助君的藥為臣,應和臣的藥為使。根據方劑大小適當調製,使各安其氣。寒證用熱藥,熱證用寒藥。
原文
微者逆之。甚者從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行之。燥者潤之。
白話
輕微的病症用逆治法,嚴重的用從治法。堅硬的用削法,外邪用除法,勞倦用溫法,結聚用散法,留滯用行法,乾燥用潤法。
原文
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溫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者下之。摩之浴之。薄者劫之。
白話
急迫的用緩法,渙散的用收法,虛損的用溫法,安逸的用行法,驚悸的用平法,上逆的用下法,按摩、藥浴,薄弱的用劫法。
原文
開之發之。適事為故。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反治之謂。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
白話
開通、發散,以適合病情為原則。逆治是正治,從治是反治。反治的意思是用熱藥治寒病而反佐寒藥,用寒藥治熱病而反佐熱藥,用補塞藥治療阻塞證(塞因塞用)。
原文
通因通用。伏其所主。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
白話
用通利藥治療通利之證(通因通用)。要掌握疾病的主要矛盾,先找出病因。開始時治法相同,最後則不同。可以破積,可以潰堅,可以使氣和。
原文
可使必已。其病之氣。惟標與本。先受為本。次者為標。或為兼證。知逆與從。正行無問。
白話
可以使病必癒。病的氣機,只有標與本。先受病的是本,後受的是標,或者有兼證。知道逆治與從治,正確施行無需猶豫。
原文
知標本者。萬舉萬全。不知標本。是謂妄行。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經病為標。病氣為本。
白話
懂得標本的人,萬舉萬全。不懂標本,就是胡亂行事。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經脈的病為標,病氣為本。
原文
受病經絡。臟腑為標。急則治標。緩則治本。治之要極。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逆從倒行。標本不得。神亡命失。
白話
受病的經絡、臟腑為標。急則治標,緩則治本。治療的要點,不要失去色脈的診斷,運用起來不迷惑,是治療的大原則。如果逆從倒行,標本不符,就會神亡命失。
原文
夫抑火升水。養陰退陽。流濕潤燥。推陳致新。漬形為汗。潤腸為下。溫經散寒。補中益氣。調經破血。痛隨利減。風從汗出。發表攻裡。斂表滲泄。雙解獨攻。應變從權。治由有五。其細味之。和取從折。屬其備兮。如假小熱。以涼和之。和之不已。次用取之。為熱勢大。寒藥以取。取之不已。更用從之。因熱既甚。從以溫藥。從之不已。以法折之。為恐沖逆。味隨所為。寒因熱用。或更發之。折之不已。求屬衰之。求屬之法。同氣同聲。法制之體。五治所因。經言不分。邪僻內作。工不能禁。此之謂也。
白話
抑制火氣、升舉水氣,養陰退陽,流通濕氣、滋潤乾燥,推陳致新。用浸泡法發汗,潤腸通下,溫經散寒,補中益氣,調經破血,痛隨利減,風從汗出,發表攻裡,斂表滲泄,雙解或獨攻,應變從權。治法有五種,要細細品味:和、取、從、折、屬。例如假設有小熱,用涼藥和之;和之不止,再用取法(寒藥取之);若熱勢盛大,用寒藥取之;取之不止,再用從法(用溫藥從治);從之不止,用折法來折服;為防止沖逆,用藥味隨其所宜。寒因熱用,或者更發散之。折之不止,求其同類使之衰減。求屬的方法,是同氣相求。法制之體,五治所因。經書說不分,邪僻內作,醫工不能禁止,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七方之法為繩墨。大小緩急奇偶復。小方劑少飲須徐。大方劑兼宜頓服。戀膈味薄自緩遲。
白話
七方之法是準則,包括大方、小方、緩方、急方、奇方、偶方、複方。小方藥味少,飲用須徐緩;大方藥味多,宜一次頓服。藥味留戀膈上、味薄的藥自然緩慢遲效。
原文
攻下氣濃乃峻促。奇謂單奇只一法。偶方相合如配匹。復重並制三四方。病謂寒溫反佐術。
白話
攻下藥氣味濃厚則藥效峻急。奇方是指單一奇數的藥味,只用一種方法;偶方是指藥味相合成對,如同配對。複方是重複合併三、四種方劑。病情有寒有溫,要用反佐之術。
原文
劑和六合實類聚。各據方隅更審悉。大抵處方要在合宜而用。不可務取品味。數多過制。越此反不為效矣。本草云。三百六十五種內。相須者止二十種。其單行者七十一。相使者九十。畏者七十八。相惡者六十。相反者十八。相殺者二十六。是以丹溪先生曰。余以某藥治某病。某藥監某藥。某藥為引經。其意則得之矣。
白話
方劑調和六合,實際是分類聚集。各根據方劑的方位再仔細審視。大抵處方關鍵在於合宜而用,不可追求藥味數量多而過度。超過這個限度反而沒有效果。本草說:三百六十五種藥物中,相須的只有二十種,單行的七十一種,相使的九十種,相畏的七十八種,相惡的六十種,相反的十八種,相殺的二十六種。因此丹溪先生說:我用某藥治某病,某藥監製某藥,某藥作為引經藥,其意圖就在於此。
原文
十劑補瀉宣與通。滑澀燥濕重輕倫。瀉為泄實治閉滿。補即能調虛損人。宣非瀉劑乃越吐。
白話
十劑包括補、瀉、宣、通、滑、澀、燥、濕、重、輕。瀉是泄實,治療閉滿;補是調補虛損之人。宣不是瀉劑,而是越吐。
原文
通因開流輕義勻。滑知養竅濡結燥。澀以酸同收斂因。燥攻水液寒清冷。濕潤干枯涸揭皴。
白話
通是開通流利,輕義均勻。滑是養竅濡潤結燥。澀是用酸味收斂。燥是攻逐水液,治療寒清冷證。濕是滋潤乾枯,治療皮膚乾燥皸裂。
原文
重當鎮墜抑而減。輕為熏揚泄汗陳。十劑由來三法中。發汗燥澀輕可 。下本重濕通滑瀉。
白話
重劑用於鎮墜抑制而減輕;輕劑用於熏揚發泄汗液陳舊。十劑來源於三法(汗、吐、下)。發汗、燥、澀、輕可歸類;下法本於重、濕、通、滑、瀉。
原文
吐唯宣劑旨須論。三法用之猶有補。驅邪扶正益天真。
白話
吐法只有宣劑,其要旨需要論述。三法使用時還有補法,驅邪扶正,增益天真之氣。
原文
醫門理法至微玄。大要胸中有轉旋。望聞審切四件事。缺一偏枯不備全。第一看他神氣色。
白話
醫門的理法極其微妙玄奧,大要在於胸中能夠靈活轉變。望、聞、問、切四件事,缺一不可,否則偏廢不全。第一看他神氣色澤。
原文
潤枯肥瘦起和眠。活潤死枯肥是實。瘦為虛弱古今傳。謙體即知腰內苦。攢眉頭痛與頭眩。
白話
皮膚潤澤或枯槁,形體肥瘦,動作起臥。活潤、死枯,肥是實證,瘦是虛弱,古今相傳。謙卑的身體(指彎腰)就知道腰內痛苦,攢眉則頭痛與頭眩。
原文
手不舉兮肩背痛。步行艱苦腳間疼。叉手按胸胸內痛。按中臍腹痛相連。但起不眠痰夾熱。
白話
手不舉起則肩背痛,步行艱難則腳間疼痛。叉手按胸則胸內痛,按中臍腹則痛相連。但起不眠是痰夾熱。
原文
貪眠虛冷使之然。面壁蜷身多是冷。仰身舒挺熱相煎。身面目黃脾濕熱。唇青面黑冷同前。
白話
貪睡是虛冷所致。面壁蜷身多是寒冷,仰身舒展挺直是熱邪煎熬。身體面目發黃是脾濕熱,唇青面黑是寒冷與前相同。
原文
第二應聲清與濁。鑒他真語及狂言。聲濁即知痰壅滯。聲清寒內是其源。言語真誠非實熱。
白話
第二聽聲音清與濁,分辨他是真語還是狂言。聲濁就知道痰壅滯,聲清是寒在內,其源如此。言語真誠不是實熱。
原文
狂言號叫熱深堅。稱神說鬼逾牆屋。胸膈停痰證號癲。更有病因循日久。音聲遽失命歸泉。
白話
狂言號叫是熱深堅實,稱神說鬼、逾牆越屋,胸膈停痰的證候叫做癲。更有病因循日久,聲音突然喪失則命歸黃泉。
原文
三問病因經幾日。日間便利幾番行。飲食少多宜冷熱。更兼多少不同論。飲食稍通容易治。
白話
第三問病因經過幾天,白天大小便幾次。飲食多少,喜冷喜熱,更兼多少不同。飲食稍能通進容易治療。
原文
不進之時療必難。喜冷定知心內熱。好溫乃屬臟中寒。尿色赤黃真內熱。尿清定是冷相干。
白話
不能進食時治療必難。喜冷定知心內有熱,喜溫乃屬臟中有寒。尿色赤黃是真內熱,尿清定是寒邪相干。
原文
切脈是居為四末。浮沉遲數病之端。四事略陳通梗概。舉隅善反一同看。
白話
切脈是位居四診之末,浮、沉、遲、數是病的端緒。四件事略陳梗概,舉一反三共同參看。
原文
凡欲療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
白話
凡要治療疾病,先要察其根源,先審察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能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