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門事親

卷二

凡在下者皆可下式十六(2)

卷二/凡在下者皆可下式十六34
原文
至如目黃、九疸、食勞,皆屬脾土,可下之,宜茵陳蒿湯。
白話
至於像眼睛發黃、九種黃疸、食勞,都屬於脾土的問題,可以用下法,適合用茵陳蒿湯。
原文
或用導水丸、禹攻散,瀉十餘行,次以五苓散、桂苓甘露散、白朮丸等藥,服之則愈矣。
白話
或者用導水丸、禹攻散,瀉下十多次,然後用五苓散、桂苓甘露散、白朮丸等藥物,服用就會痊癒了。
原文
或腰腳胯痛,可用甘遂粉二、三錢,以獖豬腰子薄批七、八片,摻藥在內,以濕紙包數重,文武火燒熟,至臨臥細嚼,以溫酒或米飲湯調下。
白話
或者腰、腳、胯部疼痛,可以用甘遂粉末二、三錢,取閹豬的腰子切成薄片七、八片,將藥粉摻在裡面,用濕紙包裹好幾層,用文火和武火交替燒烤至熟,到睡前細細嚼食,用溫酒或米湯調服送下。
原文
至平明見一、二十行,勿訝,意欲止瀉,則飲水或新水頓服之,瀉立止。
白話
到天亮時會出現一、二十次腹瀉,不要驚訝,如果想要止瀉,就喝冷水或新鮮水一次服下,腹瀉立刻停止。
原文
次服通經和氣定痛烏金丸、蹁馬丹之類,則愈矣。
白話
接著服用通經和氣定痛烏金丸、蹁馬丹之類的藥,就會痊癒了。
原文
《內經》有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者,太僕以為瘴氣賊魅蟲毒、蜚屍鬼擊、沖薄墜墮、風寒暑濕、斫射剝割撞撲之類。
白話
《內經》中提到有不因體內氣機變動而從外部產生的疾病,王冰(太僕)認為是瘴氣、鬼魅、蟲毒、飛屍、鬼擊、衝撞、墜落、風寒暑濕、刀砍、箭射、剝削、切割、撞擊、撲打之類。
原文
至如諸落馬墮井、打撲閃肭損折、湯沃火燒、車碾犬傷、腫發焮痛、日夜號泣不止者,予尋常談笑之間,立獲大效。
白話
至於像各種墜馬、落井、打撲、扭傷、骨折、燙傷、燒傷、車碾、狗咬,以及腫脹發熱疼痛、日夜哭號不止的情況,我在平常談笑之間,立刻獲得顯著效果。
原文
可峻瀉三、四十行,痛止腫消,乃以通經散下導水丸等藥。
白話
可以用峻烈的瀉法瀉三、四十次,疼痛停止、腫脹消退,然後用通經散送服導水丸等藥物。
原文
如瀉水少,則可再加湯劑瀉之,後服和血消腫散毒之藥,病去如掃。
白話
如果瀉出的水液較少,可以再加用湯劑來瀉下,之後服用和血消腫散毒的藥物,病就像被打掃一樣去除。
原文
此法得之睢陽高大明、侯德和,使外傷者,不致癃殘跛躄之患。余非敢掩人之善,意在救人耳!
白話
這個方法是從睢陽的高大明、侯德和那裡得來的,能使外傷患者不致於留下癃閉、殘廢、跛腳的毛病。我不敢掩蓋他人的善舉,用意只在於救人罷了!
原文
曾有鄰人,杖瘡發作腫痛,焮及上下,語言錯亂,時時嘔吐,數日不食,皆曰不救。
白話
曾經有一位鄰居,杖瘡發作紅腫疼痛,發熱蔓延到全身,言語錯亂,時常嘔吐,好幾天不能吃東西,大家都說沒救了。
原文
余以通經散三、四錢下神佑丸百餘丸,相併而下,間有嘔出者,大半已下膈矣!
白話
我用通經散三、四錢送服神佑丸一百多丸,一起吞下,其中有嘔吐出來的,但大部分已經越過膈膜了!
原文
良久,大瀉數行,穢不可近,膿血、涎沫、瘀毒約一、二斗,其病人困睡不醒一日一夜。鄰問予。予曰:喘息勻停,腫消痛減,故得睡也。來旦語清食進,不數日,痊。
白話
過了好一陣子,大瀉了好幾次,穢物臭不可聞,大約有一、二斗的膿血、涎沫、瘀毒,病人昏睡不醒一整夜。鄰居問我,我說:呼吸平穩均勻,腫消痛減,所以能入睡。第二天早晨說話清晰、能進食,沒幾天就痊癒了。
原文
救杖瘡欲死者,四十年間二、三百,余追思舉世杖瘡死者,皆枉死也。
白話
救治因杖瘡而瀕死的人,四十年間有二、三百例,我回想起來,全天下的杖瘡死者,都是冤枉死的。
原文
自後凡見冤人被責者,急以導水丸、禹攻散,大作劑料,瀉驚涎一、兩盆,更無腫發痛焮之難。
白話
從此以後,凡是見到受冤枉被杖責的人,趕緊用導水丸、禹攻散,加大劑量服用,瀉出驚涎一、兩盆,再也沒有腫脹發熱疼痛的困擾。
原文
如導水丸、禹攻散泄瀉不動,更加之通經散、神佑丸瀉之,瀉訖,須忌熱物,止可吃新汲水一、二頓,瀉止立愈。
白話
如果導水丸、禹攻散瀉下效果不明顯,再加用通經散、神佑丸來瀉下,瀉完之後必須忌食熱的東西,只能吃新打上來的水一、二頓,腹瀉停止就立刻痊癒。
原文
至如沉積多年羸劣者,不可便服陡攻之藥,可服纏積丹、三稜丸之類。《內經》曰:重者因而減之。
白話
至於像積累多年、身體虛弱消瘦的患者,不能立即服用猛烈攻伐的藥物,可以服用纏積丹、三稜丸之類。《內經》說:嚴重的疾病要根據情況逐漸減輕它。
原文
若人年老衰弱,有虛中積聚者,止可五日一服萬病無憂散。故凡積年之患,豈可一藥而愈?即可減而去之。
白話
如果人年老衰弱,又有虛證中夾雜積聚的,只能五天服用一次萬病無憂散。所以凡是多年積累的疾病,怎麼能用一味藥就治好呢?只能逐漸減輕而去除它。
原文
以《本草》考之:下之寒者,有戎鹽之咸,犀角之酸鹹,滄鹽、澤瀉之甘鹹,枳實之苦酸,膩粉之辛,澤漆之苦辛,杏仁之苦甘;下之之微寒者,有豬膽之苦,下之大寒者,有牙硝之甘,大黃、瓜蒂、牽牛、苦瓠子、蘭汁、牛膽、羊蹄苗根之苦,大戟、甘遂之苦甘,朴硝、芒硝之苦辛;下之溫者,有檳榔之辛,芫花之苦辛,石蜜之甘,皂角之辛鹹;下之熱者,有巴豆之辛,下之辛涼者,有豬羊血之咸,下之平者,有郁李仁之酸,桃花萼之苦。
白話
根據《本草》考證:屬於寒性瀉下藥的,有戎鹽的鹹味,犀角的酸鹹味,滄鹽、澤瀉的甘鹹味,枳實的苦酸味,膩粉的辛味,澤漆的苦辛味,杏仁的苦甘味;屬於微寒性瀉下藥的,有豬膽的苦味;屬於大寒性瀉下藥的,有牙硝的甘味,大黃、瓜蒂、牽牛、苦瓠子、蘭汁、牛膽、羊蹄苗根的苦味,大戟、甘遂的苦甘味,朴硝、芒硝的苦辛味;屬於溫性瀉下藥的,有檳榔的辛味,芫花的苦辛味,石蜜的甘味,皂角的辛鹹味;屬於熱性瀉下藥的,有巴豆的辛味;屬於辛涼性瀉下藥的,有豬羊血的鹹味;屬於平性瀉下藥的,有郁李仁的酸味,桃花萼的苦味。
原文
上三十味,惟牽牛、大戟、芫花、皂角、羊蹄苗根、苦瓠子、瓜蒂有小毒,巴豆、甘遂、膩粉、杏仁之有大毒,余皆無毒。
白話
以上三十味藥,只有牽牛、大戟、芫花、皂角、羊蹄苗根、苦瓠子、瓜蒂有小毒,巴豆、甘遂、膩粉、杏仁有劇毒,其餘都沒有毒。
原文
設若疫氣,冒風中酒,小兒瘡疹,及產後潮熱,中滿敗血,勿用銀粉、杏仁大毒之藥,下之必死,不死即危。
白話
假如是疫氣、感冒、酒醉、小兒瘡疹,以及產後潮熱、中滿敗血,不要使用銀粉、杏仁等有劇毒的藥物,用下法必定死亡,不死也危險。
原文
且如檳榔、犀角、皂角皆溫平,可以殺蟲,透關節,除腸中風火燥結;大黃、芒硝、朴硝等鹹寒,可以治傷寒熱病,時氣瘟毒,發斑瀉血,燥熱發狂,大作湯劑,以盪滌積熱;澤瀉、羊蹄苗根、牛膽、蘭葉汁、苦瓠子亦苦寒,可以治水腫遍身,腹大如鼓,大、小便不利,及目黃、濕毒、九疸、食癆、疳蟲、食土生米等物,分利水濕,通利大小便,盪滌腸胃間宿谷相搏。
白話
而且像檳榔、犀角、皂角都屬溫平,可以殺蟲、疏通關節、消除腸中的風火燥結;大黃、芒硝、朴硝等屬鹹寒,可以治療傷寒熱病、時氣瘟毒、發斑瀉血、燥熱發狂,大量製成湯劑,用來盪滌積熱;澤瀉、羊蹄苗根、牛膽、蘭葉汁、苦瓠子也屬苦寒,可以治療全身水腫、腹大如鼓、大小便不利,以及眼睛發黃、濕毒、九疸、食勞、疳蟲、嗜食泥土生米等症,能分利水濕、通利大小便、盪滌腸胃間宿食與邪氣相互搏結的情況。
原文
又若備急丸,以巴豆、乾薑、大黃三味,蜜和丸之,亦是下藥。
白話
又如備急丸,用巴豆、乾薑、大黃三味藥,用蜂蜜調和做成丸藥,也是瀉下藥。
原文
然止可施於辛苦勞力,貧食粗辣之輩,或心腹脹滿,脅肋刺痛,暴痛不住,服五、七丸,或十丸,瀉五、七行以救急。
白話
但是只能用在辛苦勞作、飲食粗糙貧困的人身上,或者心腹脹滿、脅肋刺痛、劇痛不止的情況,服用五、七丸或十丸,瀉下五、七次以救急。
原文
若施之富貴城郭之人則非矣,此藥用砒石治瘧相類,止可施之於貧食之人。
白話
如果用在富貴的城裡人身上就不合適了,這和用砒石治瘧疾的道理類似,只能用在貧困飲食粗陋的人身上。
原文
若備急丸,治傷寒風溫,中酒冒風,及小兒瘡疹,產後滿悶,用之下膈,不死則危。
白話
至於備急丸,用來治療傷寒風溫、酒醉感冒,以及小兒瘡疹、產後胸悶腹脹,用它來攻下膈上之物,不死也會危險。
原文
及夫城郭之人,富貴之家,用此下藥,亦不死則危矣!
白話
至於城裡的人、富貴之家,使用這種瀉下藥,同樣是不死也會危險的!
原文
奈何庸人畏大黃而不畏巴豆,粗工喜巴豆而不喜大黃?
白話
為什麼平庸的人畏懼大黃卻不畏懼巴豆,粗糙的醫生喜歡巴豆而不喜歡大黃呢?
原文
蓋庸人以巴豆性熱而不畏,以大黃性寒而畏之,粗工以巴豆劑小而喜,以大黃劑大而不喜,皆不知理而至是也。豈知諸毒中,惟巴豆為甚。
白話
這是因為平庸的人認為巴豆性熱所以不畏懼,認為大黃性寒而畏懼它;粗糙的醫生認為巴豆劑量小所以喜歡,認為大黃劑量大所以不喜歡,都是不懂得道理才這樣。哪裡知道各種毒藥中,只有巴豆毒性最厲害。
原文
去油匱之蠟,猶能下後,使人津液涸竭,留毒不去,胸熱口燥,他病轉生,故下藥以巴豆為禁。
白話
即使去掉油脂用蠟封藏,仍然能在瀉下之後使人津液枯竭,遺留毒素不除,導致胸中發熱、口乾舌燥,其他疾病隨之產生,所以瀉下藥中巴豆是禁止使用的。
原文
余嘗用前十餘藥,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手。然諸洞泄寒中者,不可下,俗謂休息痢也。傷寒脈浮者,不可下。表裡俱虛者,不宜下。《內經》中五痞心證,不宜下。厥而唇青,手足冷,內熱深者,宜下。寒者,不宜下,以脈別之。
白話
我曾經用前面十多種藥物,就像身體指揮手臂、手臂指揮手一樣得心應手。但是各種泄瀉、寒邪內傷的病症,不可用下法,民間稱之為休息痢。傷寒脈浮的,不可用下法。表裡都虛的,不宜用下法。《內經》中五痞證的心證,不宜用下法。四肢厥冷、嘴唇發青、手足冰冷,但體內熱邪深伏的,應當用下法。屬於寒證的,不宜用下法,要根據脈象來鑑別。
原文
小兒內瀉,轉生慢驚,及兩目直視,魚口出氣者,亦不宜下。
白話
小兒腹瀉,轉變成慢驚風,以及兩眼直視、口如魚嘴張合出氣的,也不宜用下法。
原文
若十二經敗甚,亦不宜下,止宜調養,溫以和之,如下則必誤人病耳!
白話
如果十二經脈衰竭得很嚴重,也不宜用下法,只適宜調養,用溫和的方法調和它,如果使用下法就一定會耽誤患者的病情!
原文
若其餘大積大聚,大病大秘,大涸大堅,下藥乃補藥也。余嘗曰:瀉法兼補法,良以此夫。
白話
至於其他大積大聚、大病大便秘結、大量泄瀉、大便堅硬的病症,瀉下藥其實就是補藥。我曾經說過:瀉法中兼有補法,的確就是這個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