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不讀本草,焉知藥性。專泥藥性,決不識病。假饒識病,未必得法。識病得法,工中之甲。白話提出修訂不讀《本草》,怎能知道藥物的性質。如果只拘泥於藥性,必定無法辨識疾病。即使能辨識疾病,也未必能掌握治療的方法。能夠辨識疾病又掌握方法,才是醫者中的上等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