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門事親

卷十二

小黃膏

卷十二/獨治於外者1
原文
黃柏 黃芩 大黃(以上各等份)上為細末。以水調為糊,比前藥大一遭,三日一易,至八九上不取,直候可取。
白話
黃柏、黃芩、大黃(以上各等份)。將上述藥材研磨成細末。用水調成糊狀,比前一次藥膏範圍大一圈,每三天更換一次,敷到第八、第九次時不再取下,一直等到可以取下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