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門事親

卷十一

外傷治法

卷十一/外傷治法6
原文
凡一切刀器所傷,用風化石灰一斤,龍骨四兩,二味為細末,先於端四日,採下刺薊菜,於端午日五更合搗,和成糰子,中間穿眼,懸於背陰處,陰乾,搗羅為末,於瘡上摻貼。亦得裡外臁瘡,並諸雜瘡皆效。
白話
凡是所有刀械造成的創傷,使用風化石灰一斤、龍骨四兩,這兩種藥材研磨成細末。先在端午節前四天採摘刺薊菜,在端午節當天清晨五更時分一起搗爛,混合製成藥團,中間穿一個孔,懸掛在背陰的地方陰乾,再搗碎篩成粉末,敷貼在傷口上。這種藥方也能治療小腿內外的瘡瘍,以及各種雜瘡,都有效果。
原文
凡犬咬蛇傷,不可便貼膏藥及生肌散之類。《內經》云:先治內而後治外可也。先當用導水丸、禹功散之類。可瀉驚恐不散、毒氣。
白話
凡是遭到狗咬或蛇咬傷,不可以立即貼上膏藥或使用生肌散之類的藥物。《內經》說:先治療體內,然後再治療體表就可以了。應當先使用導水丸、禹功散這類藥物,可以瀉去體內因驚恐而無法消散的毒氣。
原文
或瀉十餘行,即時痛減腫消,然後可用膏藥生肌散之類,敷之則愈矣。
白話
或者腹瀉十多次後,疼痛立刻減輕、腫脹消退,然後就可以使用膏藥、生肌散之類的藥物,敷在傷口上就會痊癒了。
原文
凡一切蟲獸所傷及背瘡腫毒,杖瘡焮發,或透入里,可服木香檳榔丸七、八十丸,或至百餘丸,生薑湯下五、七行,量虛實加減用之。《經》曰:先治內而後治外是也。
白話
凡是所有蟲獸咬傷,以及背部瘡瘍腫毒、杖瘡紅腫發炎,或者毒氣深入體內,可以服用木香檳榔丸七、八十丸,甚至到一百多丸,用生薑湯送服,使其腹瀉五到七次,並根據病人體質的虛實來增減用量。《內經》說:先治療體內,然後再治療體表,就是這個道理。
原文
凡落馬墜井,因而打撲,便生心恙,是痰涎散於上也。《內經》曰:所謂因氣動而病生於外。宜三聖散,空心服之。
白話
凡是從馬上摔落或墜入井中,因而受到打擊碰撞,隨即產生心神不安的疾病,這是因為痰涎散佈在身體上部的緣故。《內經》說:所謂因為氣機擾動而導致疾病發生於體表。適合用三聖散,在空腹時服用。
原文
如本人虛弱瘦瘁,可用聖獨散吐之;後服安魄之藥,如定志丸之類,牛黃、人參、硃砂之屬。
白話
如果病人身體虛弱、消瘦憔悴,可以使用聖獨散來催吐;之後再服用安定魂魄的藥物,例如定志丸這類的藥方,以及牛黃、人參、硃砂之類的藥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