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夫脾泄者,腹脹滿注,實則生嘔逆。三證宜和劑、淡劑、甘劑、清劑之類。白話提出修訂所謂脾泄,是指腹部脹滿、腹瀉如水注,若屬實證則會產生嘔吐呃逆。這三種證候適宜使用調和劑、淡滲劑、甘味劑、清熱劑之類的方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