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門事親

卷五

眉煉八十

卷五/眉煉八十2
原文
夫小兒眉煉,在面曰眉煉,在耳曰輒耳,在足曰靴癬。此三者,皆謬名也。《內經》曰: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乃心火熱盛之致然也。
白話
小兒的眉煉,在臉上叫做眉煉,在耳朵叫做輒耳,在腳上叫做靴癬。這三種名稱,都是錯誤的名稱。《內經》說:各種疼痛、瘙癢、瘡瘍,都屬於心火。這是因為心火熱盛所引起的。
原文
可用䤵針刺之而出血,一刺不愈,當再刺之,二刺則必愈矣。《內經》云:血實者,宜決之。決者,破其血也。眉煉者,不可用藥敷之。其瘡多癢則必爬,若藥入眼,則眼必損矣。
白話
可以用䤵針刺它使其出血,第一次刺沒有痊癒,應當再刺一次,第二次刺就一定會痊癒了。《內經》說:血實的病,應當用放血法。放血就是破壞其血。眉煉這種病,不可以用藥來敷。瘡口多癢就一定會去抓,如果藥進入眼睛,那麼眼睛一定會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