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門事親

卷二

汗下吐三法該盡治病詮十三

卷二/汗下吐三法該盡治病詮十三42
原文
人身不過表裡,氣血不過虛實。表實者,里必虛;裡實者,表必虛;經實者,絡必虛;絡實者,經必虛,病之常也。
白話
人體不超出表與裡的範疇,氣血不超出虛與實的範疇。表證實的,裡必定虛;裡證實的,表必定虛;經脈實的,絡脈必定虛;絡脈實的,經脈必定虛,這是疾病的常態。
原文
良工之治病者,先治其實,後治其虛,亦有不治其虛時。
白話
精良的醫生治病,先治療實證,後治療虛證,也有不去治療虛證的時候。
原文
粗工之治病,或治其虛,或治其實,有時而幸中,有時而不中。
白話
粗劣的醫生治病,有的治療虛證,有的治療實證,有時僥倖對了,有時卻不對。
原文
謬工之治病,實實虛虛,其誤人之跡常著,故可得而罪也。
白話
荒謬的醫生治病,治療時反而讓實證更實、虛證更虛,他們貽誤病人的痕跡常常很明顯,所以可以被追究罪責。
原文
惟庸工之治病,純補其虛,不敢治其實,舉世皆曰平穩,誤人而不見其跡。
白話
只有庸碌的醫生治病,純粹用補法治療虛證,不敢治療實證,全天下的人都說這樣平穩妥當,貽誤了人卻看不出痕跡。
原文
渠亦自不省其過,雖終老而不悔,且曰:「吾用補藥也,何罪焉?」病人亦曰:「彼以補藥補我,彼何罪焉?」雖死而亦不知覺。
白話
這樣的醫生自己也意識不到過錯,就算活到老也不後悔,還說:「我用補藥,有什麼罪過呢?」病人也說:「他用補藥來補我,有什麼罪過呢?」即使死了也不會察覺。
原文
夫粗工之與謬工,非不誤人,惟庸工誤人最深,如鯀湮洪水,不知五行之道。夫補者人所喜,攻者人所惡。
白話
粗工和謬工不是不貽誤人,只有庸工貽誤人最深,就像鯀用堵塞的方法治理洪水,不懂得五行的道理。補法是人們所喜歡的,攻法是人們所厭惡的。
原文
醫者與其逆病人之心而不見用,不若順病人之心而獲利也,豈復計病者之死生乎?嗚呼!世無真實,誰能別之?
白話
醫生與其違逆病人的心意而不被重用,不如順從病人的心意來獲取利益,哪裡還會計算病人的生死呢?唉!世間沒有真實,誰能分辨呢?
原文
今余著此吐汗下三法之詮,所以該治病之法也,庶幾來者有所憑藉耳。
白話
現在我撰寫這篇關於吐、汗、下三法的詮釋,用來總括治病的方法,希望後來的人能有所依據罷了。
原文
夫病之一物,非人身素有之也。或自外而入,或由內而生,皆邪氣也。
白話
疾病這東西,不是人體本來就有的。有的從外侵入,有的由內而生,都是邪氣。
原文
邪氣加諸身,速攻之可也,速去之可也,攬而留之,何也?雖愚夫愚婦,皆知其不可也。及其聞攻則不悅,聞補則樂之。
白話
邪氣加在身上,快速攻擊它是可以的,快速去除它是可以的,把它攬住留下來,為什麼呢?即使是愚笨的男人女人,都知道這樣做是不可以的。等到他們聽說攻法就不高興,聽說補法就喜歡。
原文
今之醫者曰:「當先固其元氣,元氣實,邪自去。」世間如此妄人,何其多也!
白話
現在的醫生說:「應當先鞏固病人的元氣,元氣充實了,邪氣自然就會退去。」世間像這樣荒謬的人,多麼多啊!
原文
夫邪之中人,輕則傳久而自盡,頗甚則傳久而難已,更甚則暴死。
白話
邪氣侵害人體,輕微的就傳變日久而自行耗盡,較重的就傳變日久而難以痊愈,更重的就會突然死亡。
原文
若先論固其元氣,以補劑補之,真氣未勝,而邪已交馳橫騖而不可制矣。
白話
如果先談論鞏固元氣,用補藥來補益,正氣還沒有恢復,而邪氣已經纵横馳騁而無法控制了。
原文
惟脈脫、下虛、無邪、無積之人,始可議補;其餘有邪積之人而議補者,皆鯀湮洪水之徒也。
白話
只有脈象脫绝、下焦虛損、無邪氣、無積聚的人,才可以考慮用補法;其餘有邪氣積聚的人卻考慮用補法的,都是像鯀那樣用堵塞方法治理洪水的人。
原文
今予論吐、汗、下三法,先論攻其邪,邪去而元氣自復也。
白話
現在我論述吐、汗、下三法,先論述攻逐邪氣,邪氣去除了元氣自然就會恢復。
原文
況予所論之法,諳練日久,至精至熟,有得無失,所以敢為來者言也。
白話
何況我所論述的方法,熟練運用很久了,極其精湛極其純熟,只有收獲沒有過失,所以敢對後來的人講述。
原文
天之六氣,風、暑、火、濕、燥、寒;地之六氣,霧、露、雨、雹、冰、泥,人之六味,酸、苦、甘、辛、咸、淡。
白話
天的六氣,是風、暑、火、濕、燥、寒;地的六氣,是霧、露、雨、雹、冰、泥;人的六味,是酸、苦、甘、辛、鹹、淡。
原文
故天邪發病,多在乎上,地邪發病,多在乎下,人邪發病,多在乎中。此為發病之三也。處之者三,出之者亦三也。
白話
所以天的邪氣發病,大多在人體上部;地的邪氣發病,大多在人體下部;人的邪氣發病,大多在人體中部。這是發病的三個途徑。侵入的途徑有三個,排出的途徑也是三個。
原文
諸風寒之邪,結搏皮膚之間,藏於經絡之內,留而不去,或發疼痛走注,麻痹不仁,及四肢腫癢拘攣,可汗而出之。風痰宿食,在膈或上脘,可湧而出之。
白話
各種風寒邪氣,搏結在皮膚之間,藏匿在經絡之內,滞留不去,有的引發疼痛走竄、麻痹不仁,以及四肢腫脹瘙癢、痙攣拘攣,可以用發汗的方法驅出。風邪挾痰、積滞宿食,在胸膈或上腹部,可以用涌吐的方法驅出。
原文
寒濕固冷,熱客下焦,在下之病,可泄而出之。
白話
寒濕固冷的邪氣,熱邪客居下焦,在下部的疾病,可以用泄下的方法驅出。
原文
《內經》散論諸病,非一狀也;流言治法,非一階也。
白話
《內經》分散論述各種疾病,症狀並非只有一種形態;流傳的治療方法,也並非只有一個途徑。
原文
《至真要大論》等數篇言運氣所生諸病,各斷以酸苦甘辛鹹淡以總括之。
白話
《至真要大論》等數篇論述運氣學說所生的各種疾病,各自以酸、苦、甘、辛、鹹、淡來總括它們。
原文
其言補,時見一二;然其補非今之所謂補也,文具於補論條下,如辛補肝,咸補心,甘補腎,酸補脾,苦補肺。
白話
其中談到補法的,偶爾見到一二處;然而它所說的補法不是現在所說的補法,這些文字記載在《補論》條目下,比如辛味補肝,鹹味補心,甘味補腎,酸味補脾,苦味補肺。
原文
若此之補,乃所以發腠理,致津液,通血氣。
白話
像這樣的補法,是用來開發腠理、運行津液、疏通血氣的。
原文
至其統論諸藥,則曰:辛甘淡三味為陽,酸苦鹹三味為陰。辛甘發散,淡滲泄。
白話
至於它概括論述各種藥物,就說:辛、甘、淡三味屬陽,酸、苦、鹹三味屬陰。辛甘能發散,淡味能滲泄。
原文
酸苦鹹湧泄,發散者歸於汗,湧者歸於吐,泄者歸於下。滲為解表,歸於汗,泄為利小溲,歸於下。殊不言補。乃知聖人止有三法,無第四法也。
白話
酸苦鹹能湧泄,發散的歸於發汗,湧吐的歸於吐法,泄下的歸於下法。滲泄屬於解表,歸於發汗;泄下是通利小便,歸於下法。特別不說補法。這才知道聖人只有三種治法,沒有第四種治法。
原文
然則聖人不言補乎?曰:蓋汗下吐,以若草木治病者也。補者,以穀肉果菜養口體者也。
白話
那麼聖人不談補法嗎?回答說:汗、下、吐,是用這些草木之類來治病的。補法,是用穀物肉類果品蔬菜來調養身體的。
原文
夫穀肉果菜之屬,猶君之德教也;汗下吐之屬,猶君之刑罰也。
白話
穀物肉類果品蔬菜之類,好比君王的德行教化;汗下吐之類,好比君王的刑罰。
原文
故曰:德教,興平之粱肉;刑罰,治亂之藥石。
白話
所以說:德行教化,是使興盛太平的細糧肉食;刑罰,是治理混亂的藥石。
原文
若人無病,粱肉而已;及其有病,當先誅伐有過。
白話
如果人沒有病,用細糧肉食就可以了;等到他有了病,應當先誅罰討伐有過的邪氣。
原文
病之去也,粱肉補之,如世已治矣,刑措而不用。豈可以藥石為補哉?必欲去大病大瘵,非吐汗下未由也已。
白話
病去除了,用細糧肉食補益,就像社會已經安定了,刑罰就擱置不用。怎麼能用藥石當作補益呢?一定要去除大病大癆,除了吐、汗、下三法就沒有其他途徑了。
原文
然今之醫者,不得盡汗下吐法,各立門牆,誰肯屈己之高而一問哉?
白話
然而現在的醫生,不能完全掌握汗下吐三法,各自樹立門戶,誰肯委屈自己的高見而去請教別人呢?
原文
且予之三法,能兼眾法,用藥之時,有按有蹺,有揃有導,有減有增,有續有止。
白話
而且我的三法,能兼顧眾多治法,用藥的時候,有按法有蹺法,有揃法有導法,有減法有增法,有續法有止法。
原文
今之醫者,不得予之法,皆仰面傲笑曰:「吐者,瓜蒂而已矣;汗者,麻黃、升麻而已矣;下者,巴豆、牽牛、朴硝、大黃、甘遂、芫花而已矣。」既不得其術,從而誣之,予固難與之苦辯,故作此詮。
白話
現在的醫生,不懂得我的方法,都仰面傲然地嘲笑說:「吐法,只不過是瓜蒂罷了;汗法,只不過是麻黃、升麻罷了;下法,只不過是巴豆、牽牛、朴硝、大黃、甘遂、芫花罷了。」既然沒有掌握其中的技術,就跟著誣衊它,我本來就難以和他們苦苦辯駁,所以寫了這篇詮釋。
原文
所謂三法可以兼眾法者,如引涎、漉涎、嚏氣、追淚,凡上行者,皆吐法也;炙、蒸、熏、渫、洗、熨、烙、針刺、砭射、導引、按摩,凡解表者,皆汗法也;催生下乳、磨積逐水、破經泄氣,凡下行者,皆下法也。以余之法,所以該眾法也。
白話
所謂三法可以兼顧眾多治法,比如引涎、漉涎、嚏氣、追淚,凡是上行的,都屬於吐法;炙、蒸、熏、渫、洗、熨、烙、針刺、砭射、導引、按摩,凡是解表的,都屬於汗法;催生下乳、磨積逐水、破經泄氣,凡是下行的,都屬於下法。用我的方法,所以能總括眾多治法。
原文
然予亦未嘗以此三法,遂棄眾法,各相其病之所宜而用之。
白話
然而我也不曾因為這三法,就拋棄眾多治法,而是各自觀察病情所適宜的而使用它們。
原文
以十分率之,此三法居其八、九,而眾所當才一、二也。
白話
用十分來計算,這三法佔了八九分,而眾多治法所適用的只不過一二分。
原文
或言《內經》多論針而少論藥者,蓋聖人慾明經絡。豈知針之理,即所謂藥之理。
白話
有人說《內經》多論述針灸而少論述藥物,那是因為聖人想要闡明經絡。豈知針灸的道理,就是所謂藥物的道理。
原文
即今著吐汗下三篇,各條藥之輕重寒溫於左。
白話
現在撰寫吐、汗、下三篇,各自條列藥物的輕重寒溫在下面。
原文
仍於三法之外,別著《原補》一篇,使不預三法。
白話
仍在三法之外,另外撰寫《原補》一篇,使其不干預三法。
原文
恐後之醫者泥於補,故置之三篇之末,使用藥者知吐中有汗,下中有補,止有三法。《內經》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是之謂也。
白話
擔心後來的醫生拘泥於補法,所以把它放在三篇的末尾,使用藥的人知道吐法中有汗法,下法中有補法,總共只有三法。《內經》說:掌握要點的人,一句話就能說完。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