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難知

接經

接經

接經1
原文
(手足經同)內經曰。留瘦不移節而刺之。使十二經無過絕。假令十二經中是何經略不通行。當刺不通行凝滯經。俱令接過節。如刺之無問其數。以平為期。如諸經俱虛。補十二經。如諸經俱實。瀉十二經。補當隨而濟之。瀉當迎而奪之。
白話
(手足經相同)《內經》說:病邪留滯、形體消瘦而病位不移,應當刺其關節,使十二經脈沒有阻絕不通。假如十二經脈中,是哪一條經脈略微不通行,就應當刺那條不通行而凝滯的經脈,都讓它接續通過關節。像這樣刺法,不要問次數,以氣血平復為期。如果各經脈都虛,就補十二經;如果各經脈都實,就瀉十二經。補法應當順著經氣運行方向而補助它,瀉法應當迎著經氣運行方向而奪取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