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醫雜著

小兒用藥不宜峻厲

小兒用藥不宜峻厲

小兒用藥不宜峻厲6
原文
小兒驚藥,皆些小丸散,多峻厲,取其易於成功,以之治肝心有餘之症,對病則可,中病宜即止,不可以為常也。病勢輕淺,只用輕劑,病退便宜和中調理。
白話
治療小兒驚風的藥物,大多是小丸或散劑,藥性多猛烈,只求快速見效。用來治療肝心有餘的病症,對證用藥是可以的,但病情好轉就應立即停藥,不可以當作常規療法。如果病勢輕淺,只用輕劑即可,病退之後,就應該調和脾胃、進行調理。
原文
如牛黃丸三、四十味,亂雜殊甚;涼驚丸非氣壯實、肝火旺者,不宜;抱龍丸亦多不見效,且麝、腦香辛太甚,走散真氣,又傷脾胃,元氣虛則病愈生矣。
白話
例如牛黃丸含有三、四十種藥材,藥性非常雜亂;涼驚丸如果不是體質壯實、肝火旺盛的人,不宜使用;抱龍丸也常常不見效,況且其中麝香、冰片藥性過於辛香,會耗散人體真氣,又損傷脾胃,元氣一旦虛弱,疾病就會更加滋生。
原文
愚按小兒之症,有餘便屬肝經,不足便屬脾經。蓋有餘是病氣也,不足是元氣也。
白話
我認為小兒的病症,有餘的表現多屬於肝經,不足的表現多屬於脾經。因為有餘的是病氣,不足的是元氣。
原文
凡病氣有餘,元氣不足,當補不當瀉,況脆嫩臟腑,安能受峻厲之藥?前論厥有旨哉!
白話
凡是病氣有餘而元氣不足的情況,應當用補法,不應當用瀉法,何況小兒臟腑脆弱嬌嫩,怎能承受猛烈的藥物呢?前面的論述真是深有道理啊!
原文
一小兒,數歲,每停食輒服峻厲之劑,後患肚腹膨脹,或嘔吐泄瀉。
白話
有一個幾歲的小兒,每次積食就服用猛烈的藥物,後來患了肚腹脹滿,有時嘔吐或腹瀉。
原文
余先用六君子湯,諸症漸愈,又用補中益氣湯,胃氣漸復。
白話
我先用六君子湯,各種症狀逐漸好轉,又用補中益氣湯,胃氣逐漸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