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小兒不時變蒸,變者異常也,蒸者發熱也,所以變換五臟,蒸養六腑。須待變蒸多遍,氣血方榮,骨脈始長。
小兒在發育過程中會出現變蒸,變是指異常的變化,蒸是指發熱,這是為了變換五臟、蒸養六腑。必須等到變蒸多次之後,氣血才能充盛,骨脈才開始生長。
原文
愚按錢仲陽先生云:小兒在母腹中,乃生骨氣,五臟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後,即長骨脈,五臟六腑之神智,自內而長,自下而上,故生後三十二日一變蒸,始即智意異前。
我按照錢仲陽先生的說法:小兒在母親腹中時,就已經生成了骨氣,但五臟六腑雖然長成卻尚未完全;自出生之後,就開始生長骨脈,五臟六腑的神智,由內在逐漸生長,由下往上發展,所以出生後三十二日會有一次變蒸,智慧意志便與之前不同了。
原文
蓋人有三百六十五骨,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有三百二十數。
人大約有三百六十五塊骨骼,除了手足中的四十五塊碎骨外,共有三百二十塊。
原文
自生下,骨一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三十二日,計三百二十段為一變,亦曰一蒸。
自出生起,骨骼一天增長十段,十天一百段,三十二天,共計三百二十段為一变,也稱為一蒸。
原文
骨之餘氣,一自腦分入齦中,作三十二齒,則齒數當與變日相合。
骨骼的餘氣,從腦部分散進入牙齦中,長出三十二顆牙齒,所以牙齒的數目應當與變蒸的天數相合。
原文
然而齒有不及三十二數者,由變不足其常也;有或二十八日即止長二十八齒,以下仿此,但不過三十二之數。
然而牙齒有不到三十二顆的,是由於變蒸不足其常數;有的二十八天就停止長二十八顆牙齒,以下以此類推,但不會超過三十二的數目。
原文
凡一周遍,乃生虛熱諸病,如是十周則小蒸畢也。計三百二十日生骨氣,乃全而未壯也。
每完成一個週期,就會產生虛熱等各種病症,如此十個週期後小蒸就完畢了。共計三百二十天骨骼之氣生成,這時身體才算完整但還不強壯。
原文
故初三十二日一變生腎生志,六十四日再變生膀胱,其發耳與骫冷,腎與膀胱俱生於水,水數一,故先變主之。
所以最初三十二日第一變時腎臟和意志生成,六十四日第二變時膀胱生成,這時發作時耳部與骫部發冷,腎與膀胱都生於水,水的數是一,所以由腎先主持變蒸。
原文
九十六日三變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變生小腸,其發汗出而微驚,心為火,火數二。
九十六日第三變時心臟和喜悅生成,一百二十八日第四變時小腸生成,這時發作時出汗並微微驚厥,因為心屬火,火的數是二。
原文
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變生膽,其發目不開而赤,肝主木,木數三。
一百六十日第五變時肝臟和哭泣生成,一百九十二日第六變時膽生成,這時發作時眼睛不睜開而且發紅,因為肝主木,木的數是三。
原文
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肺聲,二百五十六日八變生大腸,其髮膚熱而汗,或不汗,肺者金,金數四。
二百二十四日第七變時肺臟和聲音生成,二百五十六日第八變時大腸生成,這時發作時皮膚發熱而出汗,或者不出汗,因為肺屬金,金的數是四。
原文
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脾智,三百二十日十變生胃,其發不食,腹痛而吐乳。此後乃齒生,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
二百八十八日第九變時脾臟和智慧生成,三百二十日第十變時胃生成,這時發作時不吃東西,腹痛而嘔吐乳汁。此後牙齒長出,能說話,知道歡喜和惱怒,所以說這時才算是完全了。
原文
太倉云,氣入四肢長碎骨,於十變後六十四日長其經脈,手足受血,故能持物,能立,能行也。經云變且蒸,謂蒸畢而足一歲之日也。
太倉說,氣血進入四肢使碎骨生長,在十變之後六十四日經脈生長,手足接受血的滋養,所以能握持物品,能站立,能行走。經書上說變且蒸,是說蒸完畢後就足歲一年了。
原文
師曰:不汗而熱者發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余治。全嬰方云:變蒸者,長氣血。變者上氣,蒸者發熱也。
先師說:不出汗而發熱的要讓他發汗,嘔吐嚴重的要稍微止吐,不可過度治療。全嬰方說:變蒸,是增長氣血。變是氣往上走,蒸是發熱。
原文
輕則體熱,虛驚,耳冷,微汗,唇生白泡,三日可愈;重者寒熱,脈亂,腹疼,啼叫,不能乳食,食而即吐哯,五日方愈。其候與傷寒相似,但以唇上白泡驗之。
症狀輕微的話身體發熱,虛弱驚悸,耳部發冷,微微出汗,嘴唇上長出白色小泡,三天可以痊癒;症狀嚴重的會寒熱交錯,脈象紊亂,腹痛,哭叫,不能吃奶,吃了立刻就嘔吐出來,五天才會好轉。其症候與傷寒相似,只是可以嘴唇上的白泡來驗證辨別。
原文
亦有受胎氣壯實,不熱不驚,或無證候而暗變者。竊謂此症小兒所不能免,不必服藥。
也有稟受胎氣充足強壯的,不發熱不驚悸,或者沒有症狀而暗自變蒸的。我私下認為這個症狀是小兒所不能避免的,不必服藥。
原文
古方以黑散子、紫丸子主之,非惟臟腑不能勝受,抑且反傷氣血,慎之慎之!
古代方劑用黑散子、紫丸子來主治,不只是臟腑不能承受,而且反而會損傷氣血,一定要謹慎啊!
原文
嘗見一小兒,至二變發熱有痰,或治以抱龍丸一粒,卒至不救,可以驗矣。
曾經見過一個小兒,到了第二變時發熱有痰,有人用抱龍丸一粒治療,竟然導致無法救治,這可以作為借鑒了。
原文
然父母愛子之心勝,稍有疾病,急於求醫,而醫者不究病情,率爾投劑,殊不知病因多端,見症相類,難以卒辨,況古人稟厚,方多峻厲之劑,緩服可也。
然而父母疼愛子女的心很迫切,稍有疾病就急於求醫,而醫生不去深究病情,就草率地用藥,殊不知病因有多種表現,症狀又相似,難以立刻辨別,何況古人稟賦厚實,藥方多是峻猛的劑量,應該緩慢服用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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