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略例曰:陽證發癍有四。有傷寒發癍,有時氣發癍,有熱病發癍,有溫毒發癍。
《略例》說:陽證發斑有四種情況。有傷寒發斑,有時氣發斑,有熱病發斑,有溫毒發斑。
原文
斑斑如錦紋,或發之面部,或發之胸背,或發之四末。色紅赤者,胃熱也;紫黑,為胃爛也。
斑點如同錦繡花紋,有的出現在面部,有的出現在胸背,有的出現在四肢末端。顏色紅赤的,是胃熱所致;顏色紫黑的,是胃氣敗壞的表現。
原文
一則下之早,一則下之晚,乃外感熱病而發癍也。當服玄參、升麻、白虎等藥。
一種情況是攻下太早,一種情況是攻下太晚,這都是外感熱病而導致的發斑。應當服用玄參、升麻、白虎湯等藥物。
原文
謹按:四氣發癍,溫毒為至重,暑證亦發癍,固有輕重之殊。
謹按:四種外感邪氣引起的發斑,以溫毒最為嚴重,暑證也會發斑,本來就有輕重的差別。
原文
見面部者,傳手經也(難知云:戊助少陰心火,入於手太陰肺也)。
斑點出現在面部的,是邪氣傳入手經的緣故(《難知》說:戊土幫助少陰心火,侵入到手太陰肺經)。
背部斑點多的,屬於足太陽膀胱經;胸部屬於足陽明胃經;四肢末端屬於脾與心。
原文
陰證發癍,亦出背胸,又出手足,亦稀少而微紅。若作熱證,投之涼劑,大誤矣!
陰證發斑,也會出現在背部、胸部,又會出現在手足,而且斑點稀少、顏色微紅。如果當作熱證,使用寒涼的藥物,那就大錯特錯了!
原文
此無根失守之火,聚於胸中,上獨熏肺,傳於皮膚而為斑點,但如蚊蚋、蚤蝨咬形狀,而非錦紋也。
這是沒有根基、失去固守之位的虛火,聚集在胸中,向上單獨熏灼肺部,傳到皮膚而形成斑點,只是像蚊子、跳蚤、蝨子叮咬的形狀,而不是錦繡花紋。
原文
調中溫胃,加以茴香、芍藥,以大建中之類,其火自下,癍自退,可謂治本而不治標也。
調和中焦、溫暖胃氣,加入茴香、芍藥,用大建中湯之類的方劑,那虛火自然下降,斑點自然消退,可以說是治療根本而不治療表象。
原文
謹按癍證,固有陰陽輕重之現證矣。陽證,大率用托裡清熱化癍涼血;陰證,止用調中溫胃,其癍自消,病體自定,非若瘡成膿疱也。
謹按斑證,本來就有陰證、陽證以及輕重不同的表現。陽證,大致上用托裡、清熱、化斑、涼血的方法;陰證,只用調和中焦、溫暖胃氣,斑點自然消除,病體自然安定,不像瘡瘍會形成膿皰。
雖然輕重證候都從火邪轉化而來,但大原則是病情緊急時先治標,病情緩和時則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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