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機微義

卷四十三

敘墮墜為病

卷四十三/損傷門9
原文
《內經》云:“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脹滿,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
白話
《內經》說:「人如果從高處墜落,瘀血停留在體內,會導致腹部脹滿,大小便不通,應當先服用通利的藥物。這是因為上方傷了厥陰經脈,下方傷了少陰經絡。」
原文
刺足內踝下然骨之前出血,刺足肘上動脈,不已,刺三毛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白話
針刺足內踝下方、然骨前面的部位出血,再針刺足肘上的動脈;如果仍未痊癒,就針刺足大趾三毛處各一次,見血後立刻停止。左側的病刺右側,右側的病刺左側。」
原文
《靈樞》云:有所墮墜,惡血留於內。若有所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脅下,則傷肝。
白話
《靈樞》說:如果從高處墜落,瘀血停留在體內。如果又加上大怒,氣往上衝而不下行,積聚在脅下,就會損傷肝臟。
原文
又中風及有所擊打,若醉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
白話
另外,感受風邪以及受到擊打,或者酒醉後行房,出汗時吹風,就會損傷脾臟。
原文
又頭痛不可取於腧者,有所擊墮,惡血惡血(此處最後一個“惡血”疑冗餘,按原文要求不修改,正常應為“有所擊墮,惡血在於內”)在於內,若內傷痛不已,可側刺,不可遠取之也。
白話
又頭痛不可取用腧穴的情況,是因為受到擊打或墜落,瘀血在體內;如果內部傷痛不止,可以側刺,但不可遠道取穴。
原文
按發明經云:“夫從高墜下,惡血留於內,不分十二經絡,聖人俱作風中肝經,留於脅下,以中風療之。
白話
按《發明經》說:「從高處墜下,瘀血停留在體內,不論是哪一條經絡,古聖人都將其視作風邪侵入肝經,停留在脅下,並按照中風來治療。
原文
血者,皆肝之所主,惡血必歸於肝,不問何經之傷,必留於脅下,蓋肝主血故也。
白話
血液都由肝臟所主管,瘀血必定歸於肝臟,不論是哪一條經絡受傷,瘀血必定停留在脅下,這是因為肝臟主管血液的緣故。
原文
痛甚則必有自汗,但人汗出皆為風證,諸痛皆屬於肝木,況敗血凝澀,從其所屬,入於肝也。
白話
疼痛劇烈時必定會有自汗,而人出汗都屬於風證,各種疼痛都歸屬於肝木,何況敗血凝滯澀滯,順從其所屬,進入肝臟呢?
原文
從高墮下,逆其所行之血氣,非肝而何以破血行經藥治之?”
白話
從高處墜下,違逆了原本運行的血氣,不從肝臟著手,又該用什麼破血行經的藥物來治療呢?」